清朝軍機處的作用有哪些?帶你了解真正的軍機處
2025-04-22 05:11:25
軍機處是清朝時期的中樞權力機關,以處理緊急軍務的用處,在清朝的清朝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決的,或交軍機處議奏,但是到了清末新政期間清政府就裁撤了軍機處,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什麼是清朝軍機處
軍機處,清代官署名。亦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權力機關。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洩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十年(1732),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
清朝軍機處的作用
1、負責皇帝下達諭旨的撰擬和參預官員上報之奏摺文書的處理。官員上報的文書,凡摺奏「請旨」者歸軍機處,照例的題本歸內閣,直到清末未變。雍正帝每天召見軍機大臣,有時一天召見數次,像在西北用兵緊張之時,張廷玉「內直自朝至暮」,「間有待至一二鼓」 。
2、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凡遇重要政事,皇帝不能裁決的,或交軍機處議奏,或密議,或交軍機處會同關係衙門議奏。如大學士史貽直未入軍機處,然在統一新疆戰爭中,乾隆每每與其商議,史載「公(史貽直)在政府,時從容承召對,移晷乃出,而公謹慎周詳,雖子弟不得與聞。」特交的,由軍機處查議其可否,密擬辦法上奏;會同議奏的,或由軍機處主稿,或由所會衙門主稿,臨時酌定。
3、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軍機大臣審理擬定,或由軍機大臣會同三法司審擬。軍機大臣可在軍機處提訊,也可使用刑訊。應刑訊時,選用內務府公所或於步軍統領衙門進行。凡秋審案件,軍機大臣也參預。
4、重要文武官員之任免及各部尚書、侍郎、各省總督、巡撫、以至道、府、學政、關差、鹽政以及駐防將軍、都統、駐各邊疆地區之領隊大臣、辦事大臣等官員的補放,均由軍機大臣負責開列應補人員名單,交皇帝選擇任用。遇科考,也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名單,奏請皇帝選用。複試或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檢查筆跡或任命閱卷官。
5、考查行軍之山川、道裡與兵馬錢糧:凡有行軍,軍機處根據有關圖書,考查山川險要,道裡遠近,如系邊遠地區,圖書中沒有記載的,要考查新舊檔案並加諮訪。應用的兵馬、錢糧,則由戶部、兵部、理藩院等衙門取簡明確數備查。遇有皇帝查訊的問題,即時呈遞。
6、軍機大臣可奉皇帝旨意,以「欽差」身分,往各地檢查或處理一些政事。如嘉慶十八年(1813年),欽差大臣、直隸總督那彥成鎮壓河南天理教起義有功,嘉慶帝大加稱讚,加太子少保銜,賞三等子爵。
清朝軍機處的特點
清朝特有的機構,組織形式特殊。地位顯要,本身無獨立性,是皇帝的工作班子,完全聽命於皇帝,軍機大臣只是跪受筆錄;辦公於內廷,近於皇帝,召見方便,機構精幹,人員幹練,辦事效率高;保密性強。
清朝軍機處的廢除
1911年5月,清末新政期間清政府裁撤軍機處等機構,公布所訂內閣官制,組成新內閣。由慶親王奕匡任總理大臣,在十三名國務大臣中,漢族官僚四名,蒙古旗人一名,滿族八名,其中皇族又佔五人,被譏為「皇族內閣」。
清朝軍機處和內閣的差別
1、軍機處主管重大機密事務,內閣則辦理日常行政事務。
2、內閣有衙門,下設六部,各置官署。軍機處則為「四不」——不設衙門,不頒發關防,不獨立發文,不直接指揮各級軍政部門。
3、軍機大臣兼大學士掌握軍政實權。
4、清制,皇帝諭旨下達,分明寄和暗寄兩種:明降諭旨,交內閣辦,由內閣通過行政系統下達;暗降諭旨,如硃批奏摺,由軍機處密封后交兵部,傳遞到當事官員手裡,不經中間環節,一竿子插到底。
5、軍機處是一個行動的機構,皇帝走到哪裡,軍機處就跟到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