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法院再次敗訴 被判支付510萬元賠償
2025-04-20 01:14:24
360在網際網路行業中的流氓形象可謂家喻戶曉,惡意篡改用戶設置、強制捆綁安裝種種行為完全不顧用戶的利益。這家所謂的安全公司靠與其他公司口水仗起家,經常與其他公司對簿公堂,並創造了「連敗不斷」的傲人戰績。近日,北京二中院的一紙判決則將其「戰績」再刷新高,在搜狗起訴360不正當競爭一案中,360安全衛士阻礙搜狗瀏覽器正常安裝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搜狗510萬元巨額經濟損失,這是目前業內同類型案件中的最高賠償金額。
在這次判決中,安全軟體的相關責任首次在法律框架內得以明確,為起訴類似的不正當競爭手段提供了法律依據。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明確指出, 360作為安全服務企業,同時經營非安全類終端瀏覽器軟體,導致其既是裁判者,又是瀏覽器的競爭者。因此,360在以安全服務企業身份對他人產品做出評判和監督的情況下,也要對自身產品施以同樣的審查標準,不能以安全服務企業自居來代替用戶做出選擇。另外,510萬元的最高賠償金額,更體現了該案件對網際網路行業競爭方式的規範化的積極影響。
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判決強調:跨領域經營的網際網路企業有義務確保其在各領域內的角色相互獨立,不得藉助其在一些領域的特殊地位幹涉其他領域內的正當商業競爭。考慮到IT產業中幾乎所有的主要企業都處於橫跨數個具體領域發展業務的「跨界」狀態,該判決所引入的「多重角色獨立」這一新思路,將使IT企業在複雜市場格局下的侵權責任判定更為清晰,從而有效地遏制類似「裁判兼選手」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對於360公司這樣的行為,已經不僅僅是自身產品的問題了,360多次利用捆綁、恐嚇等流氓手段,綁架用戶,這不僅對其他網際網路廠商造成了損害,更是不尊重用戶的體現。業內專家表示,如今在網際網路行業中利益衝突在所難免。然而,360每輸掉一場官司,都會通過微博、微信和網站都對手進行惡意抹黑,已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這樣的行為必將受到整個行業的排擠,也會迅速失去用戶,最終把自己逼入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