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十大酷刑之騎木驢 針對女人的變態刑法?
2025-04-23 10:01:25
之前小編已經和大家聊過了《》,看文字我們都感受到了犯人所受的罪,下面我們要再來看一個酷刑,那就是多針對女人的騎木驢,把那些出軌的女子放在木驢背上,木棍捅下體遊街,最後內臟被搗碎而死亡,也是喪心病狂的存在。
騎木驢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為釘住犯人手腳(史料中為男性)的刑法。在小說中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但小說中的說法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
清朝小說《狄公案》中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畢周氏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
按晚清小說《冷眼觀》的作者王浚卿認為,這種性酷刑並不真正存在,而是源自清中葉小說《倭袍》。
騎木驢的史書記載
宋陸遊《南唐書·胡則傳》:「即舁置木驢上,將磔之,俄死,腰斬其屍以狥。」元關漢卿《竇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古今小說·沉小官一鳥害七命》:「一日文書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將三人押赴木驢上,滿城號令三日,律例凌遲分屍,梟首示眾。」
木驢又稱刺馬,婦女犯「淫罪」,則半赤裸下身綁坐木驢上釘尖,插入女人下身,遊街示眾,極其殘忍。
據歷史記載,木驢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地的製造工藝水平高低,分為繁簡兩種。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徵驢的器官,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改版以後的騎木驢
到了明末清初,「騎木驢」的刑罰更加殘酷。據有關史料記載,當時的「騎木驢」的過程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下體內,然後放開,讓這名女子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清朝時期,官場刑獄又發明了比較複雜的「木驢」刑具,與原先「木驢」不同的是,這類木驢上面的木橛子下面連接了偏心輪一類的活動機關,可在木驢移動時由車輪帶動木橛子在女犯人的下體裡一下一下地抽插。更重一點的木驢在插下體木橛子的後面,還會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門的木橛,以在遊街時對年輕女人的身體造成更強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騎木驢的男人
正規史料上記載,第一個死在木驢上的是一個男人,本來木驢是跟「獨輪車」一樣是種交通工具,它由器具而成為刑具,是由宋代的趙仁恕「創造」了刑具「木驢」,在當時十分罕見,又極其殘忍,趙仁恕也因此受到彈劾。一時間這個帝王被罵殘暴的昏君。
南唐後主李煜投降北宋,當時的江州指揮使胡則不肯投降,因此他被俘後就綁在了木驢上,然後就是「將磔之,俄死,腰斬其屍以徇。」
這種行刑時間長,人犯異常痛苦,必須事先綁嚴實。而這種刑罰被稱為「磔刑」。也等於說是千刀萬剮,還有在宋朝時,密州知州趙野棄城而逃,杜彥將其抓獲,之後杜彥就把趙野釘在木驢上遊街示眾,然後再凌遲處死,所以從史實上看,「騎木驢」的還是男人多過女人啊!男性犯人同樣可以享受這種待遇。
其實在犯人還沒有押到刑場受死,就因為身體裡被木樁搗爛而半死不活,最終就氣斷身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