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化傾斜機臂的製作方法
2024-04-09 01:04:05

本實用新型涉及航模領域,尤其涉及穿越機的一體化傾斜機臂。
背景技術:
穿越機是航模三大類—固定翼、直升機、多旋翼中的多旋翼種類。多旋翼飛機以其低門檻易操作的特點,在航拍等運用場景下得到大發展,穿越機便脫胎於航拍運用,以其第一人稱視角飛行(又稱FPV)的臨場感體驗,在消費級的航模市場下風靡一時。穿越機有四個電機和四個螺旋槳,分布在四邊形的四個角,為飛機的飛行提供動力和姿態控制,由於是四個螺旋槳,因而也叫四旋翼飛機。
一般穿越機都只向前飛行,前飛的過程中,各個螺旋槳槳面前傾一定角度,一般在自穩模式下限制前傾角度最大45°,即在最快速度下,可使得螺旋槳槳面與水平面形成45°,須知,機身傾斜角度越小,迎風面積越小,空氣阻力也就越小,而當螺旋槳槳面達到45°時,機身傾斜角度也為45°,該角度較大,因而迎風面積較大,空氣阻力也就較大,不利用於穿越機的飛行穩定;
此外,一般穿越機的機臂包括基座、通過卡扣等連接方式與基座固定連接的電機座、固設於所述電機座上的電機,其中所述電機用於驅動螺旋槳,這裡各個部件為獨立件,需要兩兩連接,因而組裝較為繁瑣,浪費人工和時間。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體化傾斜機臂,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一體化傾斜機臂,包括基座、電機座以及電機,所述電機與螺旋槳連接,所述基座和電機座一體成型形成一整體,且所述電機座與所述基座之間形成設定角度,所述電機安裝在所述電機座上,所述電機與所述基座之間形成該設定角度。
優選的,所述設定角度為0°-15°。
進一步的,所述設定角度為10°。
優選的,所述基座和電機座一體壓鑄成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至少在於:
1)基座和電機座一體成型形成一整體,簡化了組裝步驟,浪費人工和時間。
2)電機座與基座形成設定角度,那麼電機與基座形成該設定角度,與電機連接的螺旋槳也與基座形成該設定角度,而機臂的基座與機身是平行貼合連接,那麼螺旋槳槳面與機身成該設定角度(例如10°,15°),則螺旋槳槳面形成錯位設置狀態,可以容許螺旋槳有一定的重疊,使得機身縱向尺寸縮小,即整機尺寸縮小,便於攜帶。
3)電機傾斜安裝後,螺旋槳槳面與機身成設定角度,優選10°,在最快速度小,機身只需要傾斜35°,即可使得螺旋槳槳面達到45°,機身傾斜角度越小,迎風面積越小,空氣阻力也就越小。
4)由於螺旋槳槳面的錯位設計,可以容許螺旋槳有一定的重疊,從而相比同尺寸的其他穿越機,可以裝配更大尺寸的螺旋槳,螺旋槳尺寸越大,提供的升力越大,從而續航時間更長,動力更強勁。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結構特徵和技術要點,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公開的穿越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公開的穿越機的側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公開的一體化傾斜機臂的基座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施例中的附圖,對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具體、清楚、完整地描述。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了一體化傾斜機臂,首先,參見圖1-2所示,採用一體化傾斜機臂的穿越機,包括機身1、設於機身1下方的電池2、分別設於機身1兩端部下方的兩一體化傾斜機臂3以及與一體化傾斜機臂3連接的螺旋槳4。其中,機身1與一體化傾斜機臂3可以採用卡扣連接。
參見圖3所示,該一體化傾斜機臂3,包括基座31、電機座以及電機,電機與螺旋槳連接,基座31和電機座一體成型形成一整體,電機座與基座31形成設定角度,電機安裝在電機座上,電機與基座31形成該設定角度。其中,基座31的主體大致呈U型,且U型主體的兩末端向外延伸形成用於設置電機座的安裝板311,且電機座與安裝板311一體設置。優選的,所述設定角度為0°-15°,進一步的,所述設定角度為10°。
綜上,本實用新型的優點至少在於:
基座31和電機座一體成型形成一整體,簡化了組裝步驟,節約時間和人工;
電機座與基座31形成設定角度,電機與基座31形成設定角度,電機連接的螺旋槳也與基座31形成設定角度,而機臂的基座31與機身是平行貼合連接,那麼螺旋槳槳面與機身成該設定角度,優選的10°,15°,則螺旋槳槳面形成錯位設置狀態,可以容許螺旋槳有一定的重疊,使得機身縱向尺寸縮小,即整機尺寸縮小,便於攜帶;
優選的,電機傾斜安裝後,螺旋槳槳面與機身成10°,在最快速度小,機身只需要傾斜35°,即可使得螺旋槳槳面達到45°,機身傾斜角度越小,迎風面積越小,空氣阻力也就越小;
由於螺旋槳槳面的錯位設計,可以容許螺旋槳有一定的重疊,從而相比同尺寸的其他穿越機,可以裝配更大尺寸的螺旋槳,螺旋槳尺寸越大,提供的升力越大,從而續航時間更長,動力更強勁。
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和結構特徵,目的在於讓熟悉此項技術的相關人士能夠據以實施,但以上所述內容並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實質所作的任何等效變化或修飾,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