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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死亡方式

2024-07-14 18:57:45

    案件發生在昨天那個大雨滂沱的夜晚。年輕的護士小姐曾雅下班後,穿著雨衣騎著自行車消失在了茫茫的雨幕中。從她工作的醫院到她家有一段不短的距離,她為了方便時常繞小道,騎車走一段山路回去。那段山路很狹窄,還未開發建設。不過因為時常有人走動,政府在這裡安裝了路燈。曾雅的父母等到半夜還不見女兒回來,電話也打不通,只好報警。起先我跟同組的警察想法一樣,認為這不過又是一樁年輕人徹夜狂歡虛驚一場的小事。然而在凌晨四點鐘的時候,有人報案,曾雅的屍體被發現了。
    報案人要穿山路去趕早班火車。他借著昏黃的路燈,看見一輛自行車橫在山坡上,再往下看,在碎石堆之間,露出了一個女人的頭顱。她的臉經過夜裡雨水的衝刷,露出猙獰的慘白色。而左後腦開了一個窟窿,濃重的血水傾瀉出來,露出白花花的腦漿。山間血腥味瀰漫,我們到現場後,有好幾個人都幾乎要嘔吐出來。
    表面上看起來這是一樁意外事故。曾雅因雨天路滑,連人帶車摔下山坡,頭剛好撞在一塊堅硬的巖石上,不幸身亡,道理說得通。然而當曾雅的同事反映,最近有個年輕男人正在糾纏曾雅時,我就感到事情並非那麼簡單了。那個年輕男人名叫丁洋,是這一帶有名的混混。護士長說,聽曾雅抱怨過,那個丁洋想要用錢買通她去搞一些違禁藥品,她不同意,丁洋就整天纏著她。
    我們立即著手調查,從曾雅的手機號碼追蹤,她生前的最後一通電話是打給丁洋的,很可能是相約見面。我們將丁洋帶到警局問話。他從少年時就開始四處惹是生非,打架鬥毆,以欺負別人為樂,進拘留所簡直是家常便飯。他父親在外省做生意,收入頗豐,丁洋闖的禍大多靠錢來擺平。他由此更加肆意妄為,認為沒什麼能管住自己,甚至在審訊過程中說出了「有些人連命都不值幾個錢」的狂言。警察們都認識這個人,提起他個個都感到頭疼。他很會鑽空子,說起謊來也總是滴水不漏。
    果然,丁洋一口否認曾雅的死與自己有關。他承認曾雅在下班後給他打了電話,但談話內容是警告他不要再來糾纏自己。丁洋說,跟曾雅通完電話後他很生氣,想去找曾雅,「給她點厲害瞧瞧」。但當他冒著雨出門走了一段路後又放棄了,因為「雨實在太大,身上都淋溼了」,又考慮到「那不過是個沒用的小丫頭,不必跟她一般見識」。抱著這樣的想法,他折返回家,整夜都在家裡看電視。我們在丁洋獨居的家中發現了他剛剛洗過的衣物和刷好的鞋子。他說都是因為在雨中淋溼了,就趕快洗乾淨。
    沒有人能證明丁洋的確在家,但也同樣沒有人能證明丁洋在案發現場。雨太大了,雨水衝走了一切,也掩蓋了證據。我們在現場幾乎一無所獲。但是我知道,丁洋就是兇手。
    我們從丁洋家離開時,他別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我也看著他。不料他突然誇張地尖叫一聲,拉住我們隊的隊長,指著我說:「這個警察像瞪犯人一樣,一直在狠狠地瞪我,這算不算威脅?我要投訴他!」
    隊長無奈地拍拍我的肩膀,說:「林潯,你的神經不要太緊繃了,案子還是要一點點查。」我明白隊長的意思,就調開目光,輕輕點了點頭。眼前的玻璃窗反射出了站在我身後的丁洋的臉。他毫無顧忌地瞪視著我,甚至還帶著一絲獰笑,那笑容陰冷得令人毛骨悚然。我聽見他輕輕重複了一遍我的名字,林潯。
    剎那間我像是被冰冷滑膩的蟒蛇纏住了手腳,渾身發冷。走出丁洋的家門,我提出要自己開車去案發現場轉轉。隊長看我的臉色不對,說要找我談心,我拒絕了,一頭鑽進了車裡。在我憤憤地發動車子的瞬間,我聽見隊長說,我知道幾年前你妹妹的事情也跟他有關,只是你現在是警察,我希望你……
    好像有鞭子在我的心上狠抽了幾下。我握緊方向盤,眼睛緊盯著前方,假裝什麼也沒聽見,將車子飛快地開走了。
    妹妹……隊長的話盤旋在我的腦海裡,連同丁洋那意味深長的笑容。我知道他一定是認出了我,此後也一定會提防我。沒錯,自從三年前我妹妹因他而死後,我就發誓絕對不會放過他。
    什麼叫「因他而死」?我無法理解這個詞。法庭上,法官給出的裁決是,丁洋「無意間導致了林蓴的死亡」,不必負相關的刑事責任。那一刻被告席上的丁洋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我一面緊攔著要衝上前去跟他拼命的母親,一面告誡自己冷靜!清醒!判決之後的吵鬧是沒有用的,一定有破綻!丁洋這種亡命之徒,早晚會有破綻被我抓住。到那時候我要讓他認罪,我一定要讓他償命。
    三年前我剛剛從警校畢業,實習期被分配去做巡警。那時候我妹妹林蓴剛讀大學一年級,開朗單純,還不知道這個社會的險惡。一個夏天的晚上,妹妹被同學帶去一個酒吧,在那裡見到了丁洋一伙人。
    起先他們只是一起喝酒聊天,並沒發生什麼矛盾。可後來丁洋嫌他們過於拘謹,玩得不夠盡興,就拿出藥丸來哄他們吃。妹妹膽子小,不敢吃藥丸,也不敢惹怒他們,就獨自跑出了酒吧。不料丁洋誤以為妹妹看到了他拿的藥丸要去報警,跟幾個小混混一起追了出來。他們邊追邊不斷叫罵。妹妹嚇得慌了,只知道尖叫著喊救命,拼命向前跑。可那條街上,沒有人停下來幫助妹妹。他們熟悉丁洋,認為他又在跟壞女孩「鬧著玩」,所以根本不理會當時的情況。
    妹妹被他們追著追著,就跑上了一棟大樓的樓頂。她躲在那裡的時候撥打了我的電話,讓我去帶她回家。她沒有報警,因為她知道有同學也吃了藥丸,不想害他們被警察抓走。我聽見她恐懼得發抖的聲音,趕忙開車去找她。然而我還未到達那裡時,丁洋先我一步爬上了樓頂。他惡狠狠地追問妹妹有沒有叫警察,不斷威脅她、恐嚇她,對她說如果報警了她就完了,他們會一直糾纏她、騷擾她,讓她和她的家人永無寧日!妹妹哭著向他解釋,自己絕對沒有報警。丁洋就拿出藥丸,讓妹妹當著他的面吃下去,證明她不會背叛他們。如果不吃,就要給她點顏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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