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色菸草香味特點的改性方法
2024-03-02 22:20:15 3
專利名稱:淺色菸草香味特點的改性方法
一般說來,本發明是關於改性菸草香味特點的方法,具體地說,本發明是關於在菸草內不加外加成分的條件下,用氨使淺色烤菸煙氣的香味特點改進的方法。
用各種形式的氨處理菸草,是許多菸草處理方法中一直採用的一個處理步驟。為了防止黴菌生長或者菸草發酵,經典採用的是氣體氨(例如見美國專利No246,975,),但是這種方法進來卻成為置換和釋放出尼古丁的一種手段。在美國專利No1,640,298(Sartig)、1,719,291(Federmann)、2,136,485(Berka等)、2,162,638(Mc Coy)、2,227,863(Rhodes)和3,742,962(Brochot)之中,披露了一些關於這種脫尼古丁處理方法的代表性實例。在部分上述方法中,把氨氣與另一種試劑結合起來使用,例如與水蒸汽、乙酸、氨基甲酸、過氧化氫或者鹼金屬氫氧化物結合使用。但是這些方法,均涉及自菸草中除去一些成分(特別是尼古丁),而且一般說來並未設法保持氨的存在而不加以稀釋或除去。
在從菸草中提取尼古丁以及膨脹菸草的操作方法中一直使用氨水。Rhodes的美國專利2,227,863是在用稀氨水預處理之後,再用碳氟化合物萃取菸草;Fienstein等人的美國專利2,525,785為相同目的採用二氯乙烷和氨水。Armstong等人的美國專利3,771,533中披露,使用氨作為菸草的膨脹劑。這個方法涉及用液體氨或氣體氨浸漬菸草,然後將處理後的菸草於不封閉的條件下(開口容器)暴露在極快加熱環境中,以便促進菸草膨脹,同時放出氨。同樣,Merritt的美國專利No4,266,562為膨脹而採用液體氨和二氧化碳。
利用液體氨萃取以選擇性除去某些成分的方法,在改進非菸草的吸燃材料(non-tobacco smoking materials)時也獲得成功。例如,在美國專利No4,079,742中,通過使纖維素材料熱解,然後用鹼性液體(例如液體氨)萃取熱解產生的焦油,使經熱解的纖維素重量減少15%至40%,利用這種方法製造非菸草吸菸製品(nox-tobacco smoking produet)。
最近,在菸草調味領域中也採用了氨水。Rainer的美國專利14,123,592和4,184,495中,通過在液體氨溶劑中或者在混合有其溶劑的氨中注入揮發性的香味劑然後將該香味成分加入到菸草原料中。液體氨作為纖維素聚合物結構的溶脹劑,使調味劑分子遷移混入該聚合物之中。
現有技術中採用氨的上述處理方法產生有不同的結果,例如膨脹、萃取和調味效果;這種處理一般情況下具有複雜的多步驟本質,並引起顯著的化學變化和(或)物理性變化,這種處理也使被處理的菸草有很大重量損失,並常常導致大量生成付產品,給其處置帶來了新問題。
因此,在本技術領域:
中需要一種使用氨的簡單處理方法,來改進菸草材料的煙氣質量,這種方法使產品的重量損失最小,而且菸草中不加入那些對於熱解來說可能是所不希望有的外部物質。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簡單的方法用以改進淺色烤菸的香味特點,此方法僅僅採用氨和菸草中本身固有的產物。
本發明改變了淺色烤菸煙氣香味特點,在本質上不是加入外部調味劑,而是以新方法來處理菸草。
本發明方法包括在-80~50℃之間的某溫度下用液體氨處理菸草,以便製成一種菸草成分的液體氨溶液,隨後除去氨,並把所溶解的菸草成分與處理過的菸草重新結合在一起。
相當出乎意料地發現,用本發明方法處理過的烤制的淺色菸草,獲得了滿意的類似於白肋煙香味的某些特點,而且將其香味賦予了煙氣流之中。
本方法的優選實施方式包括下列步驟(a)在大氣壓力下用過量液體氨處理菸草;
(b)將被提取的菸草成分內所得液體氨溶液與被處理的菸草分離;
(c)通過蒸發全部氨來濃縮這個溶液;
(d)在適當的溶劑中溶解(c)步中製成的濃集物;
(e)將(d)步中製成的溶液施於(b)步中處理過的菸草上。
必要時,可以按順序重複這些方法步驟。
本方法目前最適於含水量為4~22%的淺色菸葉,所說的菸葉也可以是菸絲。
按照所用的壓力大小,本方法的溫度可以處於-80℃至50℃範圍內。在大氣壓下,氨是液體(當處於-33.5℃時),這樣狀態下的氨叫作低溫液體氨。本發明方法中,優先使用在-33.5℃(大氣壓下氨的正常沸點)和-60℃之間的某個溫度。在較高溫度下使用液體氨對於本方法需要使用加壓設備。同樣,在較低溫度下需要採用避免冷卻到-77.7℃以下的專門的冷卻裝置,而-77.7℃是氨的正常冰點。因此,優先使用絕熱容器,以促進淺色菸草與低溫液體氨接觸。
優先將菸草浸在液體氨之中。也可以利用某些噴霧處理方法,使菸草被液體氨過度飽和到溢出。
接觸時間取決於菸葉的細分狀態、接觸期間內所施加的攪動程度、氨溫度和菸草物料回周的壓力。已發現菸草與液體氨之間所需的接觸時間,處於大約半小時至5小時之間,與菸草中除去成分的速率無關。利用在氮水中溶解的方法,從菸草中所除去的成分量,大約為菸草初始重量的5%至40%之間。
利用諸如與菸草接觸的情況下蒸發含有溶質的液體氨,將含溶質的液體氨返噴在提供所說溶質的菸草上,或者用重新蒸發氨的方法分離溶液,然後將溶質物料溶解在諸如水或醇之類新溶劑中並再返噴到菸草上,上述的幾個方法中任何一個方法將被除去的菸草成分重新沉積在用氨處理過的菸草上。
利用上述處理方法生產的含淺色菸草的配方菸草質量在很多方面類似於含有白肋煙的類似配方菸草的質量。
本發明的其它方面情況和優點,在考慮共優選實施方案的下列詳細描述之後將會更清楚。
下列實施例是對本發明優選實施方案的詳細說明。鑑於上述公開內容,在本發明範圍內可以做出各種改進和變化。
下列實施例詳細說明了本發明的方法,並且對製成的菸草製品做了主觀評價。
實施例1在裝有乾冰冷凝器和接受瓶的索格利特抽提器中,放入大約65克淺色菸草的菸絲(11%.ov)使氣體氨冷凝並且通過菸草層,直至提取物接近無色為止。此操作重複三次以便製得主觀評價用材料,蒸發液體氨,將殘餘物溶解在水中。
將此水溶液以等重量速率噴霧在經提取的菸絲上,然後把菸絲製成捲菸進行主觀評價。
在與由未處理過的菸絲製成的類似捲菸進形比較時發現,經處理過菸草的捲菸吸味豐厚(mouth impact)、具有某些白肋煙的風味特點以及更接近混合型捲菸的風格。
實施例2將淺色菸葉放入裝有冰冷凝器的5升反應釜之中,使氣體氨冷凝滴在菸草層上,直至所說菸草完全浸潤為止。放置兩小時後,從菸草中蒸出氨,使氨進入一個冷(-80℃)接受器中。在空氣中放置處理過的菸草至過夜,從燒瓶中取出。重複這個過程,直至處理總量為15磅的菸葉為止。將上述處理過的淺色菸草合併製成捲菸,用來進行主觀評價。
對這些捲菸評價之後清楚地表明,淺色菸草特性減小,而白肋煙特點增加。經評定,這些捲菸一般具有混合型捲菸的風味效果,顯著優於用經過氣體氨浸漬的淺色菸草製成的捲菸。
權利要求
1.一種使淺色菸草的煙氣香味特點改性的方法,其中包括在-80℃至50℃之間某溫度下用液體氨處理所說的菸草,製成菸草成分的液體氨溶液,除去氨,並且使已溶解的成分與處理過的菸草重新合在一起。
2.權利要求
1請求保護的方法,其中用液體氨進行處理的時間為半小時至5小時。
3.權利要求
1或者2請求保護的方法,其中所說淺色菸草含有4~22%水分。
4.權利要求
1、2或者3請求保護的方法,是在大氣壓下和在-60℃和-33.5℃之間某溫度下進行所說的處理的。
5.上述權利要求
中任何一項請求保護的方法,其中在形成所說溶液後蒸發氨,同時使所說的溶液與所說菸草接觸,以便使溶解的成分與菸草重新合在一起。
6.權利要求
1~4中任何一項請求保護的方法,在該方法中溶液與處理過的菸草分離,蒸發出氨,留下菸草成分的殘餘物,殘餘物溶解在另一溶劑中,然後使溶解的殘餘物與處理過的菸草重新合在一起。
7.權利要求
6中請求保護的方法,其中所說的溶劑是水或醇。
專利摘要
用液體氨處理菸草,溶解菸草中某些成分,通過蒸發氨將這些溶解成分分離,並且與處理過的菸草重新合在一起。可以利用蒸發氨,同時使所說溶液與所說菸草保持接觸的方法,或者利用從菸草中分離溶液,蒸發氨,將殘餘物溶解在水中或者醇中,然後與處理過的菸草合併在一起的方法簡化完成合併步驟。對於淺色菸草,尤其是水分含量為4~22%的淺色菸草的處理效果使該淺色菸草增加了某些白肋煙特性。
文檔編號A24B15/24GK86104517SQ86104517
公開日1987年3月4日 申請日期1986年7月3日
發明者丹尼斯·M·德裡斯科爾, 埃沃裡特·W·索思維克 申請人:菲利普莫裡斯公司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