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及方法與流程
2024-04-02 14:45:05 1

本發明屬於點火器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人們在燃放煙花、爆竹時,通常使用菸頭、火柴、打火機等進行近距離點火。但是在近距離點火時,人們由於常常擔心傷害事故的發生,有時難以一次準確地將煙花、爆竹點燃。同時由於人與煙花、爆竹的距離近,燃放煙花、爆竹時確實容易發生人員傷害事故。雖然遠距離點燃煙花、爆竹,可以減少傷害事故發生的風險。但是遠距離點燃煙花、爆竹時,更加難以瞄準煙花、爆竹的引線,並將其一次準確點燃。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於:克服當前點燃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以及對應的方法。
為實現上述目標,本發明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包括:
夾持結構,用於夾持目標物的引線;
點燃單元,設置在前述的夾持結構上,用以點燃前述引線;
控制單元,與所述點燃單元連接,用以控制所述點燃單元進行點火操作。
優選的,所述點燃單元設置在所述夾持結構的內側。
優選的,所述夾持結構的內側被所述點燃單元點火加熱後,用於點燃目標物的引線。
優選的,所述夾持結構上設置有點燃端;所述目標物的引線被夾持在所述點燃端處。
優選的,所述點燃單元為電打火結構。
優選的,所述點燃單元上包括有打火機構、電池和電纜;所述電池和所述打火機構通過所述電纜連接。
優選的,所述電池與所述控制單元電連接。
優選的,所述夾持結構外側設置有可伸縮的握持杆。
優選的,所述控制單元設置在所述握持杆上,並位於遠離夾持結構的一端。
優選的,所述握持杆內設置有用於連接所述控制單元和所述點燃單元的導線。
優選的,所述控制單元與所述點燃單元無線通信連接。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夾持結構夾持目標物的引線;
控制單元觸髮夾持結構上的點燃單元對前述的引線進行點燃操作。
本發明採用的以上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的優點和積極效果:在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中設置用於夾持目標物引線的夾持結構,並通過鄰近的點燃單元或者點燃單元加熱的夾持結構將目標物引線點燃,可以實現對目標物的準確點燃。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結構框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第三種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方法流程圖。
圖中標號如下:
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100;
夾持結構110,點燃端111,握持杆112,導線112a;
點燃單元120,電打火結構121,打火機構121a,電池121b,電纜121c;
控制單元130;
目標物200,煙花引線21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及其附圖對本發明提供的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及方法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清楚、完整地說明。應當注意的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有較佳的實施性,並非對本發明作出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變更或修飾為等同的有效實施例,但凡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及修飾,均屬於本發明技術方案保護的範圍。結合下面說明和權利要求書,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徵將更清楚。需說明的是,附圖均採用非常簡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準的比例,僅用以方便、明晰地輔助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
本發明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可以用於煙花、爆竹的點燃,但不限於此。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結構框圖。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100,包括夾持結構110、點燃單元120和控制單元130。其中,夾持結構110用於夾持目標物200的引線210;點燃單元120設置在前述的夾持結構110上,用以點燃前述引線210;控制單元130與點燃單元120連接,用以控制點燃單元120進行點火操作。
優選的,點燃單元120設置在夾持結構110的內側。作為舉例而非限制,點燃單元120可以採用電打火結構121、火石打火結構,以及其他一切適用的打火結構,本發明優選採用電打火結構121。同樣作為舉例而非限制,夾持結構110可以採用電熱材料製成。此種情況下,點燃單元120可以將夾持結構110的內側加熱並使其溫度升高,當夾持結構110內側的溫度達到目標物的引線210的燃點時,受熱的夾持結構110的內側可以將目標物的引線210點燃。
進一步,可以在夾持結構110上設置點燃端111,並將目標物200的引線210夾持在點燃端111處。
進一步,點燃單元120中可以設置打火機構121a、電池121b和電纜121c。其中,打火機構121a設置在夾持結構110的內側,電池121b和打火機構121a之間通過電纜121c連接。作為舉例而非限制,電池121b可以與控制單元130電連接。
進一步,夾持結構110的外側上還可以設置有可伸縮的握持杆112。作為舉例,控制單元130可以設置在握持杆112上,並位於遠離夾持結構110的一端。握持杆112內設置有用於連接控制單元130和點燃單元120的導線112a。
作為舉例而非限制,控制單元130與點燃單元120之間還可以通過無線通信連接。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100,包括夾持結構110、點燃單元120和控制單元130。其中,夾持結構110用於夾持目標物200的引線210;點燃單元120設置在前述的夾持結構110上,用以點燃前述引線210;控制單元130與點燃單元120之間無線通信連接,用以控制點燃單元120進行點火操作。
如圖2所示,夾持結構110具有典型的夾子結構和形狀,但此處僅僅是對夾持結構110的一種舉例,並非對夾持結構110具體結構和形狀的限制。在本實施例中,點燃單元120優選採用電打火結構,並設置在夾持結構110的內側,遠離夾持結構110的夾持部位的一端。夾持結構110採用電熱材料製成。點燃單元120可以將夾持結構110的內側加熱並使其溫度升高,當夾持結構110內側的溫度達到目標物的引線210的燃點時,受熱的夾持結構110的內側可以將目標物的引線210點燃。為了使夾持結構110的內側受熱均勻,作為舉例而非限制,點燃單元120可以設置多個,並均勻地分布在夾持結構110的內側遠離夾持部位的一端。點燃單元120的具體設置個數可以通過夾持結構110的大小來確定。由於夾持結構110的內側受熱均勻,因此只要將目標物的引線210夾住,夾持結構110的內側的任一位置都可以將前述引線210點燃。
在本實施例中,由於夾持結構110的內側的任一位置都可以將前述引線210點燃,同時控制單元130與點燃單元120之間通過無線通信連接,因此利用本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可以實現對目標物的準確點燃。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100,包括夾持結構110、點燃單元120和控制單元130。其中,夾持結構110用於夾持目標物200的引線210;點燃單元120設置在前述的夾持結構110上,用以點燃前述引線210;控制單元130與點燃單元120之間電連接,用以控制點燃單元120進行點火操作。
在本實施例中,只設置一組點燃單元120,且點燃單元120採用電打火結構。進一步,點燃單元120包括打火機構121a、電池121b和電纜121c。其中,打火機構121a設置在夾持結構110的內側,遠離夾持部位的一端;電池121b和打火機構121a之間通過電纜121c連接;控制單元130設置在電池121b上,並與電池121b之間電連接。進一步,作為舉例而非限制,可以將電纜121c的長度設置為2-3米,以確保使用者可以在安全距離處點燃目標物200。
在本實施例中,由於只設置了一組點燃單元120。為了便於將目標物的引線210準確點燃,進一步,在夾持結構110上還設置有點燃端111,所述點燃端111設置在夾持結構110的夾持部位上,用以夾持目標物的引線210。所述點燃端111在夾持部位上的設置位置與打火機構121a的出火口在夾持結構110上的設置位置相對應,以便於打火機構121a可以準確地將目標物的引線210點燃。由此可知,在本實施例中,只有將目標物引線210通過點燃端111所在的位置進行夾持,才能夠將引線210點燃。
在本實施例中,由於夾持結構110上設置有與點燃機構121a位置相對應的點燃端111,同時控制單元130設置在電池121b上,且電池121b和打火機構121a之間通過長度為2-3米的電纜121c連接,因此利用本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可以實現對目標物的準確點燃。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的第三種結構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100,包括夾持結構110、點燃單元120和控制單元130。其中,夾持結構110用於夾持目標物200的引線210;點燃單元120設置在前述的夾持結構110上,用以點燃前述引線210;控制單元130與點燃單元120之間電連接,用以控制點燃單元120進行點火操作。
在本實施例中,同樣只設置一組點燃單元120,且點燃單元120設置在夾持結構110的內側,並遠離夾持結構110的夾持部位的一端。為了便於將目標物的引線210準確點燃,進一步,同樣在夾持結構110上設置點燃端111,並使點燃端111位於夾持結構110的夾持部位上,用以夾持目標物200的引線。前述點燃端111在夾持部位上的設置位置與點燃單元120的出火口在夾持結構110上的設置位置相對應,以便於點燃單元120可以準確地將目標物的引線210點燃。由此可知,在本實施例中,只有將目標物引線210通過點燃端111所在的位置進行夾持,才能夠將引線210點燃。
進一步,夾持結構110的外側上還設置有可伸縮的握持杆112。作為舉例,控制單元130可以設置在握持杆112上,並位於遠離夾持結構110的一端。握持杆112內設置有導線(圖中未示出),控制單元130和點燃單元120之間通過導線電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由於夾持結構110上設置有與點燃單元120位置相對應的點燃端111,夾持結構110的外側上設置有可伸縮的握持杆112,控制單元130通過可伸縮握持杆112內設置的導線與點燃單元120電連接,因此利用本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可以實現對目標物的準確點燃。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方法流程圖。
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10:夾持結構夾持目標物的引線;
S120:控制單元觸髮夾持結構上的點燃單元對前述的引線進行點燃操作。
在夾持結構夾持目標物引線的時,可以利用夾持結構的夾持部位直接將前述引線夾持,也可以在夾持結構的夾持部位上設置點燃端,通過點燃端將前述引線夾持。
在夾持結構內側遠離夾持部位的一端上設置用以點燃目標物引線的點燃單元,所述點燃單元既可以設置一個也可以設置多個。當點燃單元設置為一個時,在夾持結構上設置與點燃單元出火口位置相對應的點燃端,通過點燃端夾持目標物引線。當點燃單元設置為多個時,將其均勻分布在夾持結構的內側;同時點燃單元採用電打火結構,夾持結構採用電熱材料製成,從而使得點燃單元可以將夾持結構內側均勻加熱,受熱的夾持結構內側任一點可將目標物引線點燃。
控制單元和點燃單元之間既可以通過無線通信連接,也可以通過電連接。在控制單元和點燃單元之間通過電連接時,可以在點燃單元和控制單元之間設置可伸縮的握持杆,以確保使用者和被點燃的目標物之間具有安全點燃距離。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點,在用以實現點燃功能的裝置中設置用於夾持目標物引線的夾持結構,並通過鄰近的點燃單元或者點燃單元加熱的夾持結構將目標物引線點燃,可以實現對目標物的準確點燃。
上述描述僅是對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描述,並非對本發明範圍的任何限定,任何熟悉該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根據上述揭示內容做的任何變更、修飾,均屬於權利要求書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