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動螺旋式高效風送投餵機的製作方法
2024-03-11 14:42:15 2

本實用新型涉及水產養殖技術科技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全自動螺旋式高效風送投餵機。
背景技術: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水產養殖業在社會發展的帶動下蒸蒸日上,人們對水產養殖產品的需求也不斷的增多,整個行業內的管理也在現今社會大環境下逐步進行改善,為了提高生產效率,由原先的人力勞動轉為機械運轉,用於水產養殖投餵裝置就是如此,市面上銷售的用於水產養殖投餵裝置種類各式各樣,但還是存在一些大大小小的問題,影響用於水產養殖投餵裝置的工作。
比如投餵風機沒有設置防塵罩,容易被飼料堵塞,造成機器損壞,投餵口角度設置差,容易出現飼料投餵區域小,造成飼料浪費,沒有定時投餵技術,需要人工長時間看管,造成資源浪費等等,導致了生產需求得不到提高,無法滿足使用的需求,為了改善用於水產養殖投餵裝置,市場上迫切需要能改進用於水產養殖投餵裝置的設備,能夠更好的進行投餵工作,減少人工勞動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工作穩定可靠、能耗低、易操作、安裝方便、維修簡便,減輕了勞動強度,也節省了人工成本的全自動螺旋式高效風送投餵機。
實現本實用新型目的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全自動螺旋式高效風送投餵機,具儲料鬥、下料裝置、輸送裝置和拋撒裝置;所述儲料鬥安放於機架上;所述下料裝置安裝於儲料鬥的出口端;所述輸送裝置與下料裝置的出口相連,輸送裝置包括風機以及一端通過軟管與風機出風口相連的輸送管道;所述拋撒裝置安裝於機架組件上,且拋撒裝置的輸入端通過軟管與輸送管道的另一端相連;所述下料裝置包括下料料鬥、分流筒和分流電機;所述下料料鬥的入口與儲料鬥的出口相配合連接,出口與分流筒的上端連通;所述分流筒的下端與輸送裝置連通,分流筒的中軸線上貫穿有轉軸;所述轉軸上具有環形陣列的隔板,轉軸的一端與分流電機連接;所述隔板的邊緣與分流筒的內壁之間具有間隙。
上述技術方案所述分流筒的下端與輸送裝置的連通位置固定設有傾斜設置的擋板;所述擋板的延長線與風機出風口向擋板延長線方向的水平線之間的夾角α小於90°。
上述技術方案所述轉軸的另一端與手柄可拆卸連接。
上述技術方案所述轉軸上具有6塊環形陣列設置的隔板。
採用上述技術方案後,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積極的效果:
(1)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中的投料機相比大大降低飼料破碎率,而增加了投料的利用率,確保增產效果。
(2)本實用新型適用於膨化料、硬力料、軟粒料及藥物溼料等魚蝦的投放,能節省餵料人工,同時能比扔投料飼料節省飼料10%以上,且拋撒飼料均勻,呈360°拋撒無死角,能避免魚類搶食而導致個體不整齊現象。
(3)本實用新型的投料量、投料間歇時間可調節,使飼料能充分利用,大大減少了飼料溶解使水質渾濁的現象發生,有利於魚類的生長,提高了水質。
(4)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工作穩定可靠、能耗低、易操作、安裝方便、維修簡便,增設電子控制系統,通過變頻器、定時器等電子元件實現在設定投放速度和投放量後可以不用人員看管,到設定時間能自動開關機,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也節省了人工成本。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具體實施例並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下料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下料裝置的沿分流筒軸向的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下料裝置的沿分流筒徑向的剖視圖;
附圖中標號為:儲料鬥1、下料裝置2、輸送裝置3、拋撒裝置4、風機5、輸送管道6、機架組件7、下料料鬥8、分流筒9、轉軸10隔板11、擋板12、手柄13、分流電機14。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見圖1,本實用新型為一種全自動螺旋式高效風送投餵機,具儲料鬥1、下料裝置2、輸送裝置3和拋撒裝置4;儲料鬥1安放於機架上;下料裝置2安裝於儲料鬥1的出口端;輸送裝置3與下料裝置2的出口相連,輸送裝置3包括風機5以及一端通過軟管與風機5出風口相連的輸送管道6;拋撒裝置4安裝於機架組件7上,且拋撒裝置4的輸入端通過軟管與輸送管道6的另一端相連;下料裝置2包括下料料鬥8、分流筒9和分流電機14;下料料鬥8的入口與儲料鬥1的出口相配合連接,出口與分流筒9的上端連通;分流筒9的下端與輸送裝置3連通,分流筒9的中軸線上貫穿有轉軸10;轉軸10上具有6塊環形陣列的隔板11,轉軸10的一端與分流電機14連接,轉軸10的另一端與手柄13可拆卸連接;隔板11的邊緣與分流筒9的內壁之間具有間隙。
分流筒9的下端與輸送裝置3的連通位置固定設有傾斜設置的擋板12;擋板12的延長線與風機5出風口向擋板12延長線方向的水平線之間的夾角α小於90°。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