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朋友之間誤會的作文
2024-03-20 22:01:05 1
第一篇:
同學們在一起學習、玩耍,是開心的,也是快樂的。但有時,小夥伴們之間難免會發生一些誤會。有一次,我和好朋友王子悅之間就產生了誤會。
那天下午,我去問了王子悅一道數學題,她耐心地給我講了講,並讓我用她的一支很漂亮的鋼筆把錯題改正過來。我拿著本子,剛要回到我的座位,她就一下子從後面拉住了我,生氣地說:「你偷了我的鋼筆,把筆還給我!」「我沒有啊!我連座位也沒有回呢,你說的哪支鋼筆我都不清楚!」我急忙反駁道。她拉著我不放:「就是剛才讓你用的那支,我不信你,你拿出你的鉛筆盒讓我看看!」我拿出了我的鉛筆盒,舉著對她說:「哪一支?我這裡沒有你的鋼筆!」「就是那支印著芭芘公主圖案的鋼筆,快給我,不然的話我就去告訴老師。」她伸手就要去拿。我急忙擋住,頓時,同學們都用異樣的目光看著我。我的臉上火辣辣的,我委屈極了。那是一支和她的差不多的鋼筆,可是那支漂亮的新鋼筆是媽媽星期天在胖東來給我買的,它確實是我的。這時,我的眼淚都快要掉下來,我既傷心又生氣。我想,我一定要找到她的鋼筆。於是,我開始到處找她的鋼筆,講臺桌上、椅子下面、桌子裡面……
就在我快要失望的時候,我的「全城大搜捕」終於圓滿成功,我在周芊芊的桌子下面找到了王子悅的鋼筆。原來,這只是一場誤會。
我把找到的鋼筆遞給了王子悅,她拿著鋼筆,不好意思地低著頭,對我說了聲對不起。就這樣,誤會消除了。從那以後,我們倆成了最好的朋友。
第二篇:
「你小偷,敢偷我東西!」我在一旁對王明憤怒地吼道,一邊指著我空空如也的新錢包。「我沒有!我怎麼會偷你的錢!」王明大聲解釋,表情上一臉的無辜。
你肯定奇怪我們為什麼會無緣無故地吵起來,萬事皆有源,竟是這樣的:「我和王明本是一對好朋友,整天走在一起。但是他的零花錢並不多,我常常和他一起去吃東西。但是昨天晚上,我明明放了十元錢在錢包中,是要買我夢寐以求的玩具。但是現在卻無影無蹤了。其間只有他看過我的新錢包。」
他幾乎要跳起來了,仿佛第一次受那麼大的委屈,手腳揮舞起來,向我吼道:「我偷你的錢來幹什麼呢?你不能冤枉我!」是幹什麼呢?我一想,對了!他想買一本漫畫,而他家長不給他錢,而這漫畫正好10元。我冷冷地笑了一聲:「哼,誰說你沒有動機,不就是為了買一本漫畫嗎,你用得著這樣做嗎?」他好像還要再說什麼,但是頓時語塞,我料他也是百口莫辯。但他過了一會兒,又向我吼了起來:「我沒有,就算我要錢,我也不會去偷啊!」我立即發火了:「我原本只要你認錯就行,沒想到你依然執迷不悟,你這種人我要和你絕交!」沒想到他也發火了:「我說沒偷就是沒偷,和你這種不講理的人,無理取鬧的人,絕就絕!」我一氣之下將他告到老師那裡去。現在這10塊錢事件,已經滿城風雨了。沒想到他還是嘴硬,到了老師那兒也不肯認錯。
我這幾天執意認為他偷了我的錢,四處宣揚他是個小偷。儘管他四處辯解,但是緋聞傳得是比飛機還快。我越說越響,這下他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幾天過去了,我回到家中,只聽媽媽叫我:「黃沐宗,我洗衣服時發現你口袋裡的舊錢包中有10元錢,是不是忘了放到新錢包裡去了?」我怔住了,一下子衝進房間,倒在床上,我冤枉他了。
第二天,我用10元錢買了本漫畫去跟他認了錯,道了歉,並重歸於好,而我夢寐以求的玩具,也成為了他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為了幫他洗清冤屈,我特地寫了這篇作文。
第三篇:
在生活中嘗嘗會發生一些事情,例如矛盾·糾紛·爭吵等等,現在我就說說我和我的好朋友之間發生的事情吧!
一個星期六的晚上,因為我在外地讀書,所以必須在學校住校,那時我上初中,我在超市裡買了一盒點心,我給我們寢室的同學一人分了一些,我吃的很開心。吃著吃著,我才發現我忽略了一個人,她是我的好朋友,正趴在床上呢,當時我有些不知所措了,不知道該怎麼做,於是我拿著一個點心走到她的床邊對她說:「剛才對不起,我沒有看到你,你不要生氣,吃了這塊點心吧。;說完我看到她的臉上有了一些不高興的神情,她說」;你就當做我沒有在就算了吧。:於是我又向她解釋,可都沒有用的,於是我們就誰也不跟誰說話了。
我很難過,我開始責備自己,為什麼一時疏忽把她忘記了,而發生了這樣的誤會。我一直不高興,盜了第二天有人勸我,但都沒有使我的心情好轉起來,因為我怕我們這個誤會解不開,如此下去,我們的友誼也都不復存在了。盜了下午,她給了我一個和好的紙條,我也表示想跟她和好,於是我們言歸於好了
這件事情雖然過去了,但是她始終讓我不能忘記,在這件事情上我也明白了,我雖然和她是好朋友,蛋我們的友誼終究沒有到之心朋友的程度,所以交一個朋友要交深一些才行啊。
第四篇:
當彎彎的月牙掛在天際,皎潔的月光照著我孤單一人,夜空一片漆黑,但有無數顆星星在點綴這悽涼的夜空,好像是一個特別的夜晚。
我背著那沉重的書包,向家走去,我走著,走在人群的後面。寒風凜冽的吹著沒有一個人陪著我一起回家,這時,我後面跑過去一個身影,我心想:哎,你的朋友也不知道等你,快跑吧,沒準她們就在前面。令我沒想到的是,這個身影在我的身旁停住了,嚇了我一跳,我心裡萌發了一個念頭:小偷,搶錢......無意識的向旁邊看過去。哦,原來是她,她笑呵呵的說;"你今天晚上走的怎麼這麼晚啊,」「嗯!」「怎麼自己走啊,小軒不是每天都陪你走嗎?」她好奇的問。「她去補課了,所以我得自己走。」我邊說邊加快了步伐。月色照亮了我回家的路,我竟然自己直徑走了,因為我著急回家。把她自己扔在那裡了。
我自己走回家裡,但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第二天,我剛進教室裡,就聽見有同學在小聲議論我,「當個班長牛氣什麼啊,以為她是誰啊,哼,她算什麼啊,她......」我的腦袋翁的一下,怎麼會這樣呢,我沒有孤傲的意思啊,我一上午都在想這件事,完全沒有心思去聽講,一直在想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我開始沉默,與她見面也不說話,只能讓她明白我不是孤傲,我只是著急回家。我經常安慰自己:人改變不了的事情,記得要忘記,我提醒我自己,你已是人海中的一個背影,長長的時光,我應該要有新的回憶。我只希望她能忘記過去,讓我們的友誼依然長存。因為我們都沒有過錯,只是她誤解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