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反洗錢徵文範文
2023-12-01 02:08:27 2
反洗錢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我們要拒絕這種行為,不能觸犯法律的底線。下面是相關的作文範文,快來看看吧。
我與反洗錢徵文範文一
反洗錢,一個再熟悉不過的名字,對於我來說,天天都在與它打交道:客戶身份識別、大額和可疑交易識別與報告、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這些都是我要做的工作。我喜歡它,因為它是純潔社會風氣,保持社會安定,促進銀行業務健康發展的保證,更是維護金融秩序穩定的客觀要求。我自豪,我以我的工作為榮。
然而,就在一年多前,反洗錢對於我來說,是那麼的陌生。那時,我剛剛參加工作,作為一名櫃員,每天的工作就是存錢、取錢。負責帶我的同事告訴我說,人民幣五萬以上,外幣等值一萬美金以上都要做聯網核查,而且要詢問資金來源和用途。另外,對於外幣的存取,一定要查詢歷史記錄,超過次數或金額的存取一定要客戶提供相關的證明的文件。我那時很納悶,做這些有什麼用?同事告訴我,是為了反洗錢。我又一次納悶了,反洗錢?就是不能將錢放水裡洗嗎?同事笑了。
我記得清清楚楚,那天下班,她詳細地給我講解了什麼是反洗錢。原來,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她還告訴我,常見的洗錢途徑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的一項系統工程。它具有宏觀的一面,也有微觀的一面;它涉及到理論又涉及到實際;它既涉及到監管當局又涉及到金融機構;它既涉及到法律,又涉及到政策;它既涉及國內,又涉及到國際等。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都值得人們去深思和研究。她說,你雖然以前沒有接觸過它,但是你要知道,作為一名銀行工作人員,反洗錢就在我們身邊,切不可掉以輕心。
從此,我就特別關照有關反洗錢的案例。深刻的認識到洗錢本身作為一種犯罪行為,其社會危害及其嚴重,對社會的穩定、國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以及財產的安全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不僅如此,洗錢活動還削弱了國家對於市場的宏觀經濟調控效果,嚴重地危害了經濟的健康發展。幹擾了我們正常的生活秩序,還影響了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此後,我常常想,那我們怎樣才能有效地開展反洗錢的工作呢?
後來有幸地參加了我行合規部組織的各種反洗錢培訓,完成了總行的網絡在線培訓,並通過網絡考試,還學習了其他行的反洗錢經驗,使我茅塞頓開,在我們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兩點:一是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開展客戶身份盡職調查,既對要求建立業務關係或者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了解客戶的真實的身份、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二是報送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即在為客戶辦理業務時,若發現可疑的洗錢活動,無須了解洗錢活動背後確切的犯罪性質,亦無須確認洗錢資金來源於犯罪活動。在任何情況下,如有疑問,應當提交可疑洗錢活動報告。前者是我們反洗錢的基礎工作,是後者的重要前提;後者則是我們履行反洗錢業務、防控洗錢風險的關鍵環節。
顯然,反洗錢對策遠遠不止上述這些,反洗錢任重而道遠,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系統工程,是金融部門所面臨的長期而艱巨的戰略任務。但隨著反洗錢體系的完善,相信我們會做得更好!反洗錢,我們在行動!
我與反洗錢徵文範文二
昨天,又參加了央行組織的反洗錢工作培訓,一天的培訓時間實在太短了,由於時間有限,很多報告人都沒有將問題講到位,聽後感到意猶未盡。一是自己由於才疏學淺,很多反洗錢工作問題都一知半解,研究不深,萬不敢和領導、教授面前造次,二是較為羞怯,恐怕一言有失,無意中得罪了人。所以很多問題當場沒有釐清,較為缺憾。
昨天上午,先由周科長首先發言,對上海市反洗錢自評估工作進行了點評,聽完後感到自己的工作和其他銀行比,差距還是很大的,特別是自評估指標選擇和實際評估方面,還是較為粗放。二家優秀的外資銀行(三井、三菱)差不多每年都是優秀,使我自嘆弗如。非常想了解人家是怎麼做的,可惜這兩家均未做報告。
然後,由三家中、外資銀行分別發表工作經驗,由於時間過短,報告內容均虎頭蛇尾,我最關注的日常操作問題沒有談深、談細。印象比較深的是招商銀行,他們要求每筆客戶交易均需請客戶提交說明,感到實際工作中較難做到,如果客戶僅於交易憑證籠統的註明「貨款」或「往來款」,我們銀行怎麼對其交易背景進行核實。就是做了核實工作,怎麼能證明客戶提交的理由一定正確?我的觀點是,商業銀行與客戶是平等的,商業銀行不是監管單位,沒有能力和手段監控客戶交易,懷疑是要有根據的。哪怕客戶交易特徵符合可疑交易報告標準,提交理由也存在一定問題(真的要洗錢,理由一定冠冕堂皇),商業銀行在沒有取得確鑿的證據前,報告的可疑交易是蒼白無力的。
招商銀行還有一個例子就是atm機提現,每天提現2萬元,連續3天,共支取6萬元,表面上很可疑,但是銀行有可能取得證據嗎?只是猜想,這類案件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不了了之。我一直在考慮,應該將大額交易納入可疑交易調查的重要信息來源,前面的例子就是證明,如果金額不大,調查取證的價值就不大,反洗錢工作本來力量就有限,糾結於幾萬元的案件,好像價值不大。我雖然不太懂法,但是知道現在盜竊500元以下的犯罪,不進行刑事處罰,法理之間是相通的,反洗錢調查是否可借鑑?
渣打銀行確實是一家全球性的銀行,反洗錢工作條理清晰、架構完整,只是昨天時間較少,沒有講得很清楚。
下午的培訓,更加精彩。先由復旦陳浩然教授介紹國際反洗錢工作形式,我已經聆聽好幾次陳教授的教誨。陳教授實際上是給我們上了一堂普法課,兩小時的課程插科打諢、完全脫稿,教授就是不一樣。但教授的一個講法,似有點問題,就是刑法191條洗錢罪的定義。今天特地查了一下,解釋是5種客觀條件涉嫌洗錢罪,第一是提供資金帳戶,教授稱是針對銀行的。實際不然,實務中不大可能由銀行直接提供帳戶給客戶去洗錢,大部分情況是銀行不知情,客戶提供自己的銀行帳戶給其他人用於洗錢。
還有,就是理財產品用於洗錢。理財產品與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好像在我的視野裡,對客戶身份識別的方式是一樣的,究竟它怎麼會淪為天然的洗錢工具,沒有搞清楚,還要補補課。
反洗錢局的魯處長講課更為精彩,沒想到處長大人還能光臨小博,並且引用了1年前本人的觀點,真是三生有幸啊!今天特地又翻出來那篇文章,對於「勤勉盡責」當時的理解可能較為偏激,回憶當時情況,是看了一篇報導(還是道聽途說,忘記了),一些地方人民銀行將反洗錢工作處罰,作為樹立威信或不可告人目的的工具,實在有悖反洗錢工作的工作立場,所以就那個啥的寫上了。還有一點就是,您與教授都講到了,如果案件發生並追溯到商業銀行,怎麼看銀行都會存在問題,這就需要檢查人的主觀判斷了。還有魯處昨天兩個觀點,實在叫我摸不著頭腦,沒有理解好?第一,xx年2號令第七條,實際受益人問題,今後將要求銀行進行識別。(不能僅通過身份證明文件了解)魯處舉個例子稱,江浙兩省很多私企為了避嫌,請其他人作法定代表人,但實際控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這個就比較麻煩,連公司登記機關都無法掌握的線索,要銀行去了解,現實中不知怎麼去做?個人帳戶更加討厭,就說貪汙吧,利用人頭帳戶洗錢,銀行怎麼搞得清實際受益人?魯處的另外一個例子,外國一個人控制了幾十家基金會,也不是沒有辦法查清嗎?
第二,就是銀行凍結客戶帳戶問題,金融機構如果發現客戶交易異常,是不是有權限凍結客戶帳戶?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執行凍結措施無法可依,銀行又將捲入法律糾紛。反洗錢法也規定,如果臨時凍結客戶帳戶,是要由人民銀行同意的。
曾幾次打電話想與魯處溝通,怎奈都無人接聽,若能再次光臨,是否方便給一個能聯繫上的通訊方式呢?
我與反洗錢徵文範文三
洗錢教育,特別是加強有關反洗錢法規的學習教育,幫助公眾走出「存款自願,取款自由,誰也無權審查」的法律誤區就顯得至關重要。
金融機構首先必須加大培育反洗錢骨幹隊伍,不斷提高一線反洗錢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對可疑交易的甄別能力。同時,強化現金管理,管好反洗錢重點部位。近幾年,有些金融機構對大額現金支取能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但對現金存款卻不夠重視,而現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錢的重要環節。為此,各網點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對大額現金存取均應嚴格按照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辦法要求及時上報。再者,加強客戶身份識別,構建反洗錢堅固防線。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客戶的業務經營、營業收入、資金使用及周轉和新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戶;加強客戶身份識別登記制度,特別是對於一次性服務的客戶及現金兌換、大額現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戶要認真實行客戶識別,防患於未然;從源頭上杜絕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現象;儘快建立和完善郵政金融系統與公安、稅務、工商和人行的相關系統聯網,以便加強對客戶的身份識別和核查,完善協調機制,形成反洗錢工作合力。
反洗錢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機構點多面廣的優勢,通過諸如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散發資料以及廣大新聞媒介的宣傳等形式,使大家認識並樹立——洗錢犯罪就在我們身邊,反洗錢工作刻不容緩;反洗錢不是哪個人、哪個部門的事,它需要我們大家積極支持、協助、配合,共同承擔責任的觀念。通過宣傳,深
入普及反洗錢的法規和知識,使反洗錢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儲戶自覺遵守金融機構的反洗錢規定,按規定辦理個人業務,而形成全社會支持理解反洗錢工作的氛圍,為反洗錢法規制度的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與此同時,也更進一步促使金融機構自身認識到有義務參與反洗錢工作,認識到有責任配合反洗錢工作,對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須向人民銀行報告,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在防範洗錢工作中,金融機構始終處於鬥爭的第一線,必須站在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高度,增強責任意識,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反洗錢規章的要求,紮緊籬笆,嚴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義務。如果僅憑個人感覺、憑經驗工作,業務處理隨意,那就很容易被洗錢犯罪分子利用,為他們提供可趁之機。總而言之,要防範和遏制洗錢這種智力型、知識型犯罪,不僅需要從業人員高度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還必須培養通曉法規、熟悉業務、反洗錢經驗,切實加強對金融從業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力度,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反洗錢知識和技能。
顯然,反洗錢對策遠遠不止上述這些.作為一場戰鬥,反洗錢任重而道遠,永遠沒有勝利可言!隨著經濟快速的發展和金融不斷深化,我國洗錢現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錢行為隱蔽複雜,已經成為危及社會經濟發展的暗流。歷史不乏這方面的案例,我們熟悉的震驚中外的廈門遠華走私洗錢案,更是涉案人員眾多,涉及金額巨大,案情極為複雜。由此可見,反洗錢也不僅僅是一個國家的事,反洗錢工作要想取得成功還必須有賴於加強國際司法合作,使打擊外逃腐敗分子洗錢獲得國際公約和外國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錢,是一項沒有現成經驗可以借鑑的全新系統工程,是金融部門所面臨的長期而艱巨的戰略任務。從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公眾對反洗錢在認識上已有明顯轉變,但在認識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進一步提高。作為一名信合員工,我真心希望每一個人都能樹立反洗錢觀念,全社會都積極行動起來,高舉反洗錢的旗幟!支持和配合反洗錢工作,建立起一個協調高效的反洗錢網絡,為實現我國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