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手操作的磨削機的製作方法
2023-11-30 08:42:01
專利名稱: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手操作的磨削機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手操作的磨削機,具有一個手持式工具機單元及一個可由該手持式工具機單元驅動的磨料載體單元;以及一個制動單元,用於相對手持式工具機單元來制動磨料載體單元,該制動單元具有至少一個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的第一制動裝置及至少一個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的、與第一制動裝置相關聯的第二制動裝置。
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於所述手持式工具機的磨料載體單元。
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於所述手持式工具機的手持式工具機單元。
背景技術:
DE 199 52 108 A1公開了一種所述類型結構的手持式工具機。該構成手操作的磨削機的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包括電動機的手持式工具機單元及一個由磨削盤單元構成的磨料載體單元。此外,手持式工具機包括一個制動單元,用於相對手持式工具機單元來制動磨料載體單元。為此該制動單元具有一個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的第一制動裝置及一個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的、與第一制動裝置相關聯的第二制動裝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手操作的磨削機,它具有一個手持式工具機單元及一個可由該手持式工具機單元驅動的磨料載體單元;以及一個制動單元,用於相對手持式工具機單元來制動磨料載體單元,該制動單元具有至少一個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的第一制動裝置及至少一個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的、與第一制動裝置相關聯的第二制動裝置。
本發明提出鑑於制動過程,這些制動裝置中的一個具有比另一制動裝置高的耐磨損性,及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被設置作為更換部件。這裡「設置」的概念尤其被理解為具體地「裝備」和/或具體地「設計」。對於「更換部件」在這方面應理解為一種部件,該部件被設置成由用戶用小的時間消耗來拆卸的,最好是可直接地拆卸,而不用拆卸其它的部件,及尤其不用拆卸手持式工具機單元的殼體部件。在此情況下,該更換部件最好用可從外部很好進入的、可拆卸的固定裝置來固定,如用螺釘、快速夾緊機構等來固定。
通過根據本發明的裝置,可有利地、合乎目的地使磨損轉移在一個部件上,該部件被設置來用於被更換。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的磨損可被減小及手持式工具機的使用壽命及用戶滿意度可被提高。
在此情況下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其本身可被構造為更換部件或有利地與另一功能部件、如特別有利地與一個受到大磨損的部件構造在一起,由此通過一個更換過程可有利地使至少兩個功能部分被更換。在此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至少局部地與另一功能部件構造成一體或由一個與該部件分開的部件構成。對於「功能部件」在這方面應理解為一個部件,它相對制動部件具有另一功能、例如具有支承功能、殼體功能。
在本發明的另一構型中提出,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被配置給磨料載體。該磨料載體經常受到大的應力及由此可有利地與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構造在一起地作為更換部件。
此外還提出,鑑於制動過程,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具有比手持式工具機單元的至少一個尤其是設置在第一制動裝置的區域中的殼體部分高的耐磨損性。雖然原則上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可具有與該殼體部分相同的耐磨損性或可能由一個殼體部分構成。但通過根據本發明的建議可使使用壽命進一步提高。
相反地,鑑於制動過程,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具有比手持式工具機單元的至少一個尤其是設置在第一制動裝置的區域中的殼體部分小的耐磨損性,由此尤其是即使當第二制動裝置與該殼體部分有不希望的接觸時可至少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該殼體部分的損壞及可達到磨損的特別清楚的分配。
制動裝置可由技術人員認為有意義的各種材料構成。但該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最好由一種高強度的塑料、如聚四氟乙烯,由以商標名「Teflon」或商標名「Delrin」公知的材料、或由金屬和/或由陶瓷等構成。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最好由一種泡沫材料和/或由彈性體構成。
尤其有利的是這樣選擇材料,以使得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所具有的摩擦係數比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小,由此可簡單地實現所需的磨損配置或磨損分配。在此情況下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在一個由灰鑄鐵製成的參考部件上可有利地具有小於0.28及尤其是小於0.18的滑動摩擦係數μ。
此外還提出,第二制動裝置至少部分地一體成型在一個功能部件上,尤其在磨料載體單元的載體部件上,由此可節約附加的部件、組裝消耗及成本。
如果制動裝置被設置用於產生強制運動,則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可免除用於產生強制運動的附加部件及可對操作者提供一種工作方式,它比無強制驅動的工作方式可實現增高的磨削量。
如果制動裝置具有至少兩個相關聯的、至少部分地朝著相對磨料載體單元的轉動軸線的徑向方向的摩擦面,則當在磨料載體單元的邊緣上或在磨削盤的邊緣上工作時可達到摩擦力的增大,尤其是通過夾持作用及強制轉動,及由此達到磨削量的提高,其方式是一個摩擦面在另一個摩擦面上滾壓。
如果制動裝置具有至少兩個相關聯的、至少部分地朝著相對磨料載體單元的轉動軸線的軸向方向的摩擦面,則可特別簡單地在這些摩擦面之間調節一個有利的間隔。此外可簡單地進行摩擦面的改變及這些摩擦面可尤其簡單地適配不同的應用。
在另一構型中提出,至少一個制動裝置在邊緣區域中具有L型輪廓,由此可結構上簡單地實現一個徑向的摩擦面及一個軸向的摩擦面。
如果該手持式工具機在至少一個制動裝置的至少一個摩擦平面的區域具有至少一個流體通道,則該流體通道可有利地用於塵屑的抽吸。由此可免除手持式工具機的不希望的固定抽吸在基礎上及在手持式工具機側邊的細小塵屑可有利地通過該流體通道被吸走。對於「一個摩擦平面的區域」尤其應理解為,該摩擦平面與流體通道相切,一個摩擦面構成流體通道的通道壁和/或摩擦平面離流體通道的通道壁具有小於1cm的距離。
如果至少一個制動裝置至少局部地構造成凸起形狀,則可簡單精確地實現一個確定的摩擦面及通過凸緣高度和/或凹槽高度的變化可簡單地實現流體通道。此外通過一個凸起形狀的構型可有利地實現一個軸向的及一個徑向的摩擦面。
其它的優點可從下列附圖的說明中得到。在附圖中表示出本發明的實施例。附圖、說明書及其它申請文件組合地包含了多個特徵。技術人員可合乎目的地考察各個特徵及總結成有意義的其它組合。
附圖表示圖1一個概要表示的、根據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的一部分的部分剖面圖,圖2圖1中的概要表示的磨削盤的一個俯視圖,圖3一個替換的概要表示的磨削盤的俯視圖,圖4沿圖3中的線IV-IV的一個剖面,圖5一個概要表示的、根據本發明的手持式工具機的替換方案的一部分,圖6圖5中一個放大的部分。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中表示一個根據本發明的構成手操作的偏心式磨削機的、概要表示的手持式工具機的一部分。該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包括設置在該手持式工具機殼體34a中的、未詳細示出的電動機的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及一個可由該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驅動的並由一個磨削盤構成的磨料載體單元12a。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及磨料載體單元12a通過一個驅動軸40a相聯接。此外該手持式工具機具有一個制動單元,用於相對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來制動磨料載體單元12a,該制動單元具有一個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第一制動裝置14a及一個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12a的、與第一制動裝置14a相關聯的第二制動裝置16a。
根據本發明鑑於制動過程,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12a的第二制動裝置16a比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第一制動裝置14a具有更小的耐磨損性。
第二制動裝置16a與磨料載體單元12a的一個由橡膠彈性的載體部件構成的功能部件18a一體構成,及與功能部件18a並尤其與整個磨料載體單元12a一起作為可更換部件設置。磨料載體單元12a在磨損情況下與第二制動裝置16a一起被更換掉及可作為備件得到。
功能部件18a由一種橡膠彈性的彈性體製成。第二制動裝置16a被構造成在功能部件18a的向著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一個面42a上的、向著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一個端面36a的凸起形狀的延續部並延伸在磨料載體單元12a的360°上(圖1及2)。在位於功能部件18a的與面42a相反的面44a上設有一個未詳細示出的、由絨線粘扣織物(Klettwebe)構成的磨料接收部分。
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第一制動裝置14a通過一個由以商標名稱「Teflon」公知的塑料製成的環形盤構成及被放置在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向著磨料載體單元12a的端面36a上的一個環形的、與制動裝置16a適配的凹槽38a中,並與端面36a齊平。
此外鑑於制動過程,第一制動裝置14a具有比手持式工具機殼體34a及尤其比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直接與第一制動裝置14a相鄰的殼體部分20a高的耐磨損性。與此相反地,鑑於制動過程第二制動裝置16a具有比手持式工具機殼體34a及尤其比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的直接與第一制動裝置14a相鄰的殼體部分20a小的耐磨損性。
此外,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第一制動裝置14a由於專門的材料選擇而具有的摩擦係數比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第二制動裝置16a小。對由材料引起的摩擦係數的區別替代地或附加地,也可作到由形狀引起的摩擦係數的區別。
制動裝置14a、16a持續地通過兩個相關聯的、朝向相對磨料載體單元12a的轉動軸線22a的軸向方向的摩擦面28a、30a以小的法向力彼此加載,形成接觸。如果在工作中磨料載體單元12a在其外邊緣上被很強地加載,則該磨料載體單元12a被彈性地變形及這些制動裝置14a、16a之間的法向力增大及由此磨料載體單元12a上的制動作用增強。原則上也可考慮,這些制動裝置14a、16a僅在磨料載體單元12a的專門的工作中才形成接觸;或這些制動裝置14a、16a中的一個被構造成在其位置上、尤其在相對磨料載體單元12a的轉動軸線22a的軸向方向上是可調節移動的、例如通過一個機械的、氣動的和/或液壓的調節機構46a來調節,由此通過調節機構46a可將制動工作合乎目的地啟動及停止。該調節機構46a被概要地表示在圖1中。
圖3至6示出了替代的實施例。在這些實施例的說明中,基本上相同的部件及特徵原則上用相同的標號指示,其中為了區分這些實施例在標號後加上了字母「a」及「b」。此外對於相同的特徵及功能可參考圖1及2中實施例的說明。以下的描述基本上局限在與圖1及2的實施例的區別上。
在圖3及4中表示出一個替代的磨料載體單元12b。與磨料載體單元12a相反地,圖3及4中的磨料載體單元12b包括一個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第二制動裝置16b,該第二制動裝置由分段地分布設置在圓周上的凸起形狀的、成型在由磨料載體單元12b的一個載體部分構成的功能部件18b上的一些延續部構成,以致對於根據圖1的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使用磨料載體單元12b時,在扇段形式設置的這些延續部之間出現流體通道32b。在此情況下,第一制動裝置14a的摩擦面28a、第二制動裝置16b的摩擦面30b及尤其是功能部件18a的一些面在圓周方向上在這些摩擦面30b之間構成流體通道32b的通道壁。
在圖5及6中表示出圖1及2中的磨料載體單元12a與一個替代的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b。該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b包括一個基本上環形盤形狀的、具有較高的耐磨損性的第一制動裝置14b,該第一制動裝置在其邊緣區域中具有L型輪廓。如果在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b上使用根據圖1及2的磨料載體單元12a或根據圖3及4的磨料載體單元12b時,制動裝置14b、16a、16b則具有朝著相對磨料載體單元12a、12b的轉動軸線22a、22b的徑向上的摩擦面24b、26a、26b,即制動裝置16a、16b各具有由其凸起形狀的延續部構成的、徑向向外指向的摩擦面26a、26b及制動裝置14b具有一個由在向著相對磨料載體單元12a、12b的軸向上的腿(Schenkel)構成的、徑向向內的摩擦面24b。
原則上,即當磨料載體單元12a或12b無負荷時,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及磨料載體單元12a或12b的徑向摩擦面24b,26a或26b及軸向摩擦面28b、30a或30b彼此有間隔地布置。如果在使用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b時磨料載體單元12a或磨料載體單元12b用其外邊緣工作,則磨料載體單元12a或12b彈性地變形及制動裝置14b及16a或16b用其軸向摩擦面28b、30a或30b及用其徑向摩擦面24b及26a或26b以增高的夾持力相接觸,由此磨料載體單元12a或12b用制動裝置16a或16b的摩擦面26a或26b在偏心驅動的情況下在制動裝置14b的摩擦面24b上壓滾及形成強制的旋轉運動。制動裝置14b、16a或16b被設置來用於產生磨料載體單元12a或12b的強制旋轉運動。藉助該強制的旋轉運動將達到增高的磨削量。
參考標號表10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2磨料載體單元14制動裝置16制動裝置18功能部件20殼體部分22轉動軸線24摩擦面26摩擦面28摩擦面30摩擦面32流體通道34手持式工具機殼體36端面38凹槽40驅動軸42面44面46調節機構
權利要求
1.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手操作的磨削機,具有一個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及一個可由該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驅動的磨料載體單元(12a,12b);以及一個制動單元,用於相對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來制動磨料載體單元(12a,12b),該制動單元具有至少一個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的第一制動裝置(14a,14b)及至少一個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12a,12b)的、與第一制動裝置(14a,14b)相關聯的第二制動裝置(16a,16b),其特徵在於鑑於制動過程,這些制動裝置(14a,14b)中的一個具有比另一制動裝置(16a,16b)高的耐磨損性,及具有較小的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6a,16b)被設置作為更換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6a,16b)與另一功能部件(18a,18b)一起被設置作為更換部件。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6a,16b)被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12a,12b)。
4.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鑑於制動過程,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4a,14b)具有比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的至少一個殼體部分(20a,20b)高的耐磨損性。
5.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鑑於制動過程,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6a,16b)具有比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的至少一個殼體部分(20a,20b)小的耐磨損性。
6.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具有較高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4a,14b)的摩擦係數比具有較小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6a,16b)小。
7.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第二制動裝置(16a,16b)至少部分地一體成型在磨料載體單元(12a,12b)的一個功能部件(18a,18b)上。
8.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制動裝置(14b,16a,16b)被設置用於產生強制運動。
9.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制動裝置(14b,16a,16b)具有至少兩個相關聯的、至少部分地朝著相對磨料載體單元(12a,12b)的轉動軸線(22a,22b)的徑向方向的摩擦面(24b,26a,26b)。
10.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制動裝置(14a,14b,16a,16b)具有至少兩個相對應的、至少部分地朝著相對磨料載體單元(12a,12b)的轉動軸線(22a,22b)的軸向方向的摩擦面(28a,28b,30a,30b)。
11.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至少一個制動裝置(14b)在邊緣區域中具有L型輪廓。
12.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在至少一個制動裝置(14a,14b,16b)的至少一個摩擦平面的區域中具有至少一個流體通道(32b)。
13.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其特徵在於至少一個制動裝置(16a,16b)至少局部地被構造成凸起形狀。
14.用於根據以上權利要求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的磨料載體單元。
15.用於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一項的手持式工具機的手持式工具機單元。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手持式工具機、尤其是手操作的磨削機,具有一個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及一個可由該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驅動的磨料載體單元(12a,12b);以及一個制動單元,用於相對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來制動磨料載體單元(12a,12b),該制動單元具有至少一個配置給手持式工具機單元(10a,10b)的第一制動裝置(14a,14b)及至少一個配置給磨料載體單元(12a,12b)的、與第一制動裝置(14a,14b)相關聯的第二制動裝置(16a,16b)。本發明提出鑑於制動過程,這些制動裝置(14a,14b)的一個具有比另一制動裝置(16a,16b)高的耐磨損性,及具有較小的耐磨損性的制動裝置(16a,16b)被設置作為更換部件。
文檔編號B24B23/00GK1724214SQ20051008497
公開日2006年1月25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22日 優先權日2004年7月22日
發明者約爾格·德赫德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