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微信」商標爭議說起,小公司較量騰訊 註定失敗?
2023-04-02 04:16:15 2
一場由 " 微信 " 文字商標歸屬引發的紛爭,把一家 " 小公司 " 推到了臺前。(詳見鈦媒體文章《騰訊鬧心事兒:" 微信 " 到底跟不跟我姓?》)這家名為 " 創博亞太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 創博公司 ")的公司因提交的 38 類 " 微信 " 文字商標註冊申請被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 " 商評委 ")裁定不予核准註冊,將商評委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期待通過訴訟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雖然創博公司比騰訊早 2 個月提交了 " 微信 " 文字商標申請,雖然該公司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時,騰訊 " 微信 " 尚在腹中,雖然創博公司有證據其已小範圍使用,雖然創博的微信服務與騰訊微信有較大差別,雖然騰訊並非直接出面與之 PK。
但是,在這場事關 " 微信 " 文字商標的爭奪戰中,不論是商評委還是一審法院,似乎都站在了騰訊這邊,理由很簡單:因為騰訊 " 微信 " 知名度更高,所以,創博公司不能為自己與騰訊微信有差別的服務獲得 " 微信 " 文字商標核准註冊。
顯然,這家小公司在與騰訊 PK" 微信 " 商標時,儼然成了 " 炮灰 ",更糟糕的是,在另外一起由專利引發的系列糾紛中,還是這家小公司與騰訊 PK,結果也是 " 敗下陣來 "。
那麼,這家小公司在與騰訊較量專利時,緣何也敗下陣來?PK 騰訊,小企業或小公司是不是註定永遠要當 " 炮灰 "?
緣起:創博公司訴騰訊專利侵權反被騰訊 " 破功 "
2013 年 5 月,創博公司以騰訊微信涉嫌侵犯其發明專利權為由,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 " 濟南中院 ")向騰訊發起專利侵權訴訟。
創博公司認為,騰訊 " 微信 " 業務中包含的 " 附近的人 "、" 微信公眾帳號 " 等功能,已經完整地覆蓋了其所持有的專利 " 提供與位置信息相關聯的在線黃頁電話簿的系統和方法 " ( 專利號:ZL200910084756.8)的全部技術特徵,因此,創博公司將騰訊訴至濟南中院。
不過,令創博公司意想不到的是,在濟南中院尚未審結此案前,騰訊已於 2013 年 4 月 19 日向專利覆審委員會(以下簡稱 " 專利覆審委 ")針對涉案專利提出了 " 無效宣告 " 請求。
更讓創博公司 " 心塞 " 的是,雖然專利覆審委 2013 年 12 月 10 日作出了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但騰訊不服此決定,轉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 " 北京市一中院 ")提起行政訴訟。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支持了騰訊的訴訟請求,判決撤銷專利覆審委有關涉案專利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要求專利覆審委重新審查決定。
創博公司負責人、涉案專利發明人候萬春不服判決,於 2014 年 11 月 13 日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 " 北京市高院 "),要求撤銷一審判決,維持專利覆審委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經開庭審理,北京市高院 2015 年 2 月 6 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侯萬春的上訴。
至此,雖然濟南中院的專利侵權判決未出,雖然專利覆審委的最新審查決定也未出,但是創博公司與騰訊在專利領域的較量和 PK 中,基本也是以創博公司落敗收尾了。
探究: PK 專利創博公司到底與騰訊有多大差距?
那麼," 小公司 " 創博公司敢於向大公司騰訊 " 亮劍 ",聲討後者專利侵權,底氣到底從何而來?
我們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的統計數據為基礎,從專利數量、專利結構、專利傾向及申請時間分布等多個維度,詳細看看 " 小公司 " 創博公司和騰訊各自的專利 " 家底 "。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到,創博公司和騰訊在專利實力上的差距可謂 " 天壤之別 "。在發明公布數上,騰訊持有 5986 件,創博僅 4 件,騰訊是創博的 1496 倍;在發明授權數上,騰訊持有 1531 件,創博僅 1 件,在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數上,騰訊分別持有 22 件和 117 件,而創博均掛 " 零 "。
由此可見,在專利實力或強度上,小公司創博根本無法與騰訊進行較量,更別說抗衡了。那麼,是不是說,小公司創博與騰訊之間的專利糾紛更多是一場 " 鬧劇 " 呢?答案並非如此簡單。
雖然創博公司在專利上的實力較弱,但是,該公司創始人候萬春卻在專利上擁有不容小覷的實力。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到,如果拿創博公司的創始人候萬春和騰訊的創始人馬化騰進行對比的話,雙方之間的差距發生了 180 度大轉彎。
在發明公布數上,候萬春持有 77 件,而馬化騰僅有 11 件,候萬春 7 倍於馬化騰;在發明授權數上,候萬春持有 32 件,馬化騰僅有 9 件微信是誰發明,候萬春是馬化騰的 3 倍;在實用新型數上,馬化騰持有 1 件,候萬春掛零;在外觀設計數上,馬化騰持有 1 件,候萬春持有 2 件。
顯然,在發明公布數和發明授權數上,小公司創博的創始人候萬春要遠遠領先於騰訊創始人馬化騰。
而從兩位公司創始人已獲得專利授權的申請時間來看,由候萬春擔任法人的創博公司成立於 2007 年 12 月 10 日。大概在公司成立 2 年後,候萬春開始作為發明人申請專利。
而馬化騰掌舵的騰訊公司最早成立於 1998 年 11 月 11 日。大概在公司成立 3 年後,馬化騰開始作為發明人申請專利。
顯然,從專利意識層面來看,小公司創博的創始人要略微領先與大公司騰訊的創始人,候萬春最早提交的專利申請較馬化騰早 1 年。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公司創始人,這一大一小的兩家公司,在創業初期,表現出很多相似之處,包括:首先,早期專利發明人均以創始人為主,其次,早期專利申請均以自身核心業務為主,馬化騰最早申請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基本都是圍繞 QQ 軟體的使用展開。而創博創始人候萬春則是以通信技術為主。
可以說,站在創業起點上來看,同為公司創始人,候萬春和馬化騰,都表現出很強的創新能力和研發實力,但是,由於發展階段不同,已經發展壯大的騰訊,目前的專利申請已經有專門的技術團隊負責了,而還處於發展中的小公司創博,專利申請的主體還主要靠創始人。
不過,可惜的是,作為小公司的創博公司或創博創始人,雖然可能懷有很大的 " 夢想 ",但是,發展途中不小心碰上騰訊,不論是直接專利 PK,還是間接爭奪商標,小公司創博似乎都成了騰訊的 " 炮灰 "。
回顧歷史上那些與騰訊有過 PK 的公司或業務,不論是曾經的 " 遊戲霸主 " 聯眾,還是現在的小公司創博,似乎都成了 " 炮灰 "。唯一例外的是 360,在那場曠日持久的 3Q 大戰,多少還是佔到了一些便宜。
耗時 3 年爭奪商標、歷史 2 年 PK 專利,估計大多數小公司可能都會被 " 拖垮 "。而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小公司碰上騰訊,是不是其結果必然是當 " 炮灰 "?小公司要想壯大,可選擇的路徑是否只剩兩條:要麼繞著騰訊走微信是誰發明,要麼被騰訊入股或收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