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件氣憤的事作文
2024-06-22 05:46:45 1
【示例一:記一件氣憤的事】
「啦啦啦,今天真開心!」我哼著小曲兒向家走去。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了小路邊:一個人坐在他的小攤前,正在兜售他袋子裡的東西。
只見四隻長刺的小傢伙正在一個大麻袋裡焦躁不安地蠕動著,一雙雙烏溜溜的眼睛看著我,它們仿佛在齊聲對我說:「求求你了,放了我吧!我好可憐!」
看見它們可憐兮兮的樣子,我不禁起了同情之心。「奶奶,它們是什麼動物呀?」我不解地問。「喔!它們是刺蝟兒,吃了呀可以治心臟病,還可以熬成油治燙傷。」我心中一驚,呀!原來刺蝟可以治心臟病!可我轉念一想,心臟病不是可以通過吃藥或移植心臟來治療呀!燙傷不是可以抹燙傷膏嗎?刺蝟和治病,八桿子都打不到一塊兒去呀!
我想:嘿!這群人,仗著刺蝟不是國家級保護動物,就隨便捉來賣,現在科技這麼發達,為什麼還要用這個老辦法?畢竟它們還是一條條小生命啊!
再說,它們被捉去了,那它們的媽媽怎麼辦?它們的媽媽知道了,成天不吃不喝,餓死了怎麼辦?如果它們的爸爸帶刺蝟大軍來報仇怎麼辦?
我真想對那些捕捉刺蝟的人說:「你們只考慮了人的需求,但沒有考慮到刺蝟呀!」
現在,那四隻小刺蝟肯定被人買走了,但是,我求求那個買走刺蝟的人,你不要把它們殺掉,放它們走吧!我是真心的!
對不起,小刺蝟,我沒能救你。
【示例二:記一件氣憤的事】
這件事雖然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但是我想起來卻很氣憤。
暑假的一個早上,我和爸爸來公園玩,忽然聽到湖邊傳來一陣呼救聲。我趕快跑到湖邊,只見一個小男孩在湖中拼命的掙扎,孩子的媽媽,紅著眼對大家說:「哪位師傅行行好,幫忙救救他們吧,我就一個兒子。」說完,用乞求的目光看著大家,又用含著顆顆淚珠的眼睛看著她的親生骨肉,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眼看孩子就不行了。這時兩個年輕人用嘲笑的口氣說:「哪能白救呀?真是的,看樣子是要玩完了。」那位媽媽聽了這兩個年輕人的話,著急地說:「誰救,我給誰三千元。我就這麼一個孩子,求求你們了。」那兩個年輕人一聽給錢,眉開眼笑地答應了。他們跳下水,沒用兩分鐘就把孩子救了上來,然後把孩子往地上一放,張口就說:「拿錢來吧。」
晚上,我躺在床上輾轉反側,一個社會、一個民族,他們富強靠什麼?考自私自利嗎?不,不。絕對不是,他們是靠人民的團結,互相幫助富強起來的,我們的祖國經過數年的改革開放,人們的思想觀念更新了,難道說互助的精神就不該發揚嗎?救落水兒童,舉手之勞,卻要報酬。這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悠久歷史文明古國人民該具備的素質嗎?
那天發生的事實在使我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