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憲法日演講稿精選
2023-12-11 17:14:17 1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小編收集了12.4憲法日演講稿,歡迎閱讀。
12.4憲法日演講稿一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你們好:
我演講的題目《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
為了我們更好的成長,國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來規範人們對青少年兒童的教育和保護。有了這些法律還不夠,我們應該好好地學習它們。讓這些法律法規不淪落為空話套話,而是,實實在在地在我們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來給大家講一個身邊的小故事吧。
15歲的小張家境優越,父母都是做服裝生意的。當他因為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逮捕時,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兒子有吃有喝,從不缺錢,可是他為什麼要到同學家去詐騙呢?兒子在監獄給媽媽寫了一封信,描繪了這樣一個場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兩個人都在家討論賺錢的事,吹噓自己把衣服賣出了高價,把冒牌服裝當名牌賣出去了,我聽你們講了這麼多,覺得這事特別有吸引力,特別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張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識的話,這樣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離我們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一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不能酒後駕車,不能超速行駛,不能隨意橫穿馬路,沒有滿12周歲的小學生是不能騎自行車上馬路的。就是這些簡單的交通規則保護了我們的安全,但是總有些人不懂,不顧,肆意破壞它們,最後給自己帶來的確實非常慘痛的後果。
爸爸媽媽和我說了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他的爺爺來接她放學回家,在馬路邊等紅燈的時候,他看到他的媽媽就在馬路對面。於是掙脫了爺爺的手像馬路對面衝去。被左邊駛來的一輛大貨車撞壓致死了。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如果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規,這樣由鮮血釀就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了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12.4憲法日演講稿二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裡演講的主題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裡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裡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裡,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12.4憲法日演講稿三
各位老師、同學們,上午好!
20XX年12月4日,我國現行憲法正式通過並頒布實施。20XX年,國家將這一天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此後,「法制宣傳日」作為我國的法制的「節日」,每年度我國都要舉行相關的法制宣傳活動。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20XX年12月4日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嚴以律己,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話題。
古語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現在社會上犯罪事件越來越多。一份來自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13歲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顯增加,其中十四、五歲少年犯罪案件又佔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兩個70%讓人觸目驚心,也引起了人們的深思:小小年紀,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來自家庭的,有來自社會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們的個人原因:一些中學生法律意識淺薄,在做事之前不考慮後果,只是盲目的去嘗試;一些中學生不愛學習,整天混跡於社會,看他人消費,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搶,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經濟條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頭,比闊氣,結果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有的講哥們義氣,為了不傷害朋友之間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對錯的去幫忙。
以網絡引發犯罪為例。中學生胡某在網吧玩一種用刀捅人的暴力遊戲,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網絡用詞PK,由於技術欠佳,每次都被別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種遊戲,忍不住對其冷嘲熱諷。在網絡上殺紅了眼的胡某當即火冒三丈,抽出隨身攜帶的半尺長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導致該少年當場死亡。而胡某仍舊沉浸在暴力遊戲中,直到警方趕到才如夢初醒。還問:「我是不是殺了人了,我會不會坐牢?」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遊戲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虛擬網絡和現實世界了。有些玩過遊戲的同學可能知道,在遊戲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幾條命,死了之後還可以重新活過來。這些錯誤的引導使沉迷於網路遊戲的青少年往往並不理解生命的可貴性。我們要知道,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後悔自己的行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學們一定要處事冷靜,珍惜我們自己的生命,同時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負刑事責任就是指犯罪後,依情節嚴重程度,法院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學在敲詐搶劫,不僅不勸阻,不報告,反而在現場看熱鬧,甚至認為好玩上去當幫兇。那麼,這些旁觀甚至出手的人,已經起到了幫助敲詐搶劫的作用,情節嚴重就構成了共同搶劫犯罪。
同學們!健康現在,才可能幸福未來。我們一定要充分利用這段人生中的「黃金時代」,努力汲取人類文明的精華,充實我們的頭腦,健全我們的心靈,遵紀守法,文明修身。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自覺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帶動周圍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希望同學們嚴於律己,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在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學會創新的同時學會自我保護。學法用法,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讓「法制」紮根我們心中!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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