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購蘋果平板 用石頭調包退貨7次
2025-01-15 08:41:08
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網購「後悔權」,是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然而卻被不法分子用來實施詐騙。近日,大亞灣法院審理了一宗通過網購無理由退換貨實施詐騙的案件,被告人周某以石頭調包網購回來的蘋果平板電腦然後進行退貨,竟7次得手,非法獲得18416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今年2月,周某登錄某網上商城,以2788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臺蘋果平板電腦,後發現有質量問題,向該網上商場申請退貨。「剛買到手的平板電腦就有質量問題,是不是不良商家有意而為的?」周某心裡極不平衡,遂將平板電腦取出,用石頭瓷磚等物品填充包裝盒,小心將原包裝薄膜封好,寄回給網上商城。商城收到周某寄回的貨物後,發現包裝完好無損,就將2788元退款打給了周某。
輕易得手後,周某認為找到了輕鬆賺錢的好方法。隨後,周某在家中和公司的電腦上操作,利用多個帳戶登錄該網上商城,10餘天內先後購買了11臺蘋果平板電腦。收到貨後他將平板電腦拿出來,用沙子、石頭、瓷磚等雜物調包,並使用風筒、塑料薄膜封口機等工具將平板電腦的包裝盒封好後,以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名義將調包的物品寄回網上商城指定的退貨地址。由於包裝完好,網上商城經營管理者一直未發現問題,直到有其他消費者在該網上商場購買平板電腦後,收到調包的產品,向網上商城反映,該商城才發現退回的貨物被調包。此時,該網上商城已經向周某退還了7臺平板電腦的貨款,共計18416元,其餘13940元退款因商城發現問題後攔截,周某未能拿到。周某將調包得來的12臺蘋果牌平板電腦分別以均價17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出,所得贓款均用於個人消費支出。
大亞灣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人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由於周某有自首情節,且積極退清贓款給被害人,其家屬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