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癌症的藥物的製作方法
2023-11-01 03:58:07 2
專利名稱:一種治療癌症的藥物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治療癌症的藥物,特別是一種治療晚期乳腺癌、軟組織惡性腫瘤、骨惡性腫瘤、皮膚惡性腫瘤、及淋巴腺結核晚期潰爛不合口者的外用治療藥物。
目前,癌症晚期無法手術治療,化療又不能根治,且化療藥物本身無鎮痛效果,化療殺死的癌細胞也無法快速由體內排出。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於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治療癌症的中藥,通過外敷開口療法治療外部腫瘤,既可使藥物直達病灶,又可使毒由瘡口排出,無須手術而瘤體自落,整個治療過程不使用任何麻醉類藥物,可避免因鎮痛所引起的藥物依賴性。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所述治療癌症的藥物由火硝、枯白礬、水銀配製而成,上述各種組分的配比(重量份數,下同)為火 硝18-23份;枯白礬20-25份;水 銀49-53份。
上述火硝、枯白礬、水銀組分的較佳配比為火 硝20份;
枯白礬22份;水 銀50份。
本藥的治病機理為邪毒淤結於內,屬陰邪內陷,非攻不可,本藥屬辛溫大熱之物,可以拔毒散結。《醫宗金監》說「凡大毒潰爛,內毒未盡,若驟用生肌,則外實內潰,重者逼毒內攻,輕者反增潰爛,雖即收口,其於旁處,復生大疽,是知毒未盡,不可驟用生肌藥也。」因此,克靈丹正是由潰爛處拔毒待盡,以期瓜熟而蒂落。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技術效果(1)用該藥物外敷於病灶處,可使藥物直達病灶,毒由瘡口排出,無須手術瘤體自落。(2)治療中無須使用麻醉藥物,可避免因鎮痛藥物所引起的藥物依賴性。
下面詳述本發明的實施例。
實施例1取火硝18克、白礬20克、水銀49克研勻,於容器內密封后在火上加熱,約3個小時後,藥物升華,待冷卻開蓋,刮下備用。如患處於中早期未潰,可用藥物開潰,用細棉棒沾少量上述藥物輕彈於患處,以使瘡口微紅為度,外用膏藥蓋之,以防受風。癌症後期潰爛者可直接換藥,外蓋膏藥。剛開始治療時,可隔一天一上藥,這時潰爛處流出的是黑黃色粘水,換藥時用消毒巾擦去,約15天後,可有少許膿點出現,此轉阻現象,治療到兩個月時,腫瘤可見外移,頭黑色,堅硬有彈性,其根死時如硬筋,色深黃,這時可2-3天上一次藥,同時除去腐肉,四周上一些合口藥,直至腫瘤自動脫落,方毒盡口合,萬不可性急而手術摘瘤。
實施例2取火硝23克、白礬25克、水銀53克按上述步驟操作配成的藥物,也能達到所述的技術效果。
實施例3取火硝20克、白礬22克、水銀50克按上述步驟操作配成的藥物,同樣能達到所述的技術效果。
所述藥物近幾年的臨床應用情況治療乳腺癌7例,一般用藥140天而愈;骨肉瘤1例,女性,年齡14歲,發於右小腿上,49天取瘤後難以癒合,共用216天方合口。皮膚癌14例,最長治療120天,全部治癒;淋巴結核晚期潰爛者4例,一般90天即愈,惡性纖維瘤2例,一例治癒,一例因血管破裂未及時止血、輸血,而致患者死亡。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癌症的藥物,其特徵在於由火硝、枯白礬、水銀配製而成,上述各種組分的配比(重量份數)為火 硝18-23份;枯白礬20-25份;水 銀49-53份。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療癌症的藥物,其特徵在於火硝、枯白礬、水銀組分的較佳配比為火 硝20份;枯白礬22份;水 銀50份。
全文摘要
一種治療癌症的藥物,由火硝、枯白礬、水銀配製而成,它較好的解決了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能根治癌症,且化療藥物本身無鎮痛效果,化療殺死的癌細胞也無法快速由體內排出的問題,是一種治療癌症較為有效的藥物。
文檔編號A61K33/28GK1338260SQ01115059
公開日2002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16日 優先權日2001年6月16日
發明者馬金鋒, 陳佔華 申請人:馬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