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馬刑具:古代懲罰女犯的酷刑 行刑的過程是怎樣的?
2023-03-30 22:59:55
木馬刑具,通俗點講就是騎木驢,這個刑罰在古代時候主要是針對女性的囚犯量身定做的,在犯了淫罪之後,全身上下的衣服都會被扒光,下半身綁坐在木驢上,木驢上有圓木棍就會插進下體裡面,在遊街過程中女犯下體會鮮血直流十分恐怖,往往女犯還沒到刑場就已經慘死在木驢上,木馬刑具行刑的過程是怎樣的呢?
木馬刑具是什麼?
木馬刑具,在古代又被稱為騎木驢,婦女犯「淫罪」,則半赤裸下身綁坐木驢上釘尖,插入女人下身,遊街示眾,極其殘忍。木驢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地的製造工藝水平高低,分為繁簡兩種。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徵驢的器官,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木馬刑具起源:
木馬刑具是施世綸發明的專門對付女犯的刑罰,木驢是專門用來懲罰婦女遊街的道具。《施公案》記載,施世綸洋洋得意地將自己的發明展示給看客,看客們快感十足,誰讓那女子淫蕩,這下做鬼也是做愛的姿勢。據《二十四史演義》記載明末的騎木驢為: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木馬刑具行刑過程:
由於木驢遊街以及凌遲刑法過於殘酷,明朝初期常有被定罪的女犯在遊街之前自盡,方法通常是在牢中以碎瓷自製的利器,以削尖的竹片自戕,或咬舌自盡等。為此,實行刑法的官方制定了一套特別用來控制木驢遊街女犯的措施,以防範此類事態的擴大。在被判罪確定後,女犯便會從一般性牢房被轉移到戒護嚴密的女牢中關押。在女牢裡犯人正式被剝光所有衣褲,由衙役和仵作進行驗明正身和身體檢查的工作,檢查的項目包括乳房、陰戶的大小和深度,以委任工匠進行木驢刑具上不同尺寸木橛的製作,另外,女犯的肛門及陰戶是否有外傷,會使其無法承受木驢的折磨,也是驗 明的重點,如果犯人的生理狀態未達到一定水平,將會由衙役暫時看押在女牢中調養,直到適宜遊街進行。
經過仵作檢驗程序的女犯,將會完全赤裸著身體被押回到單人牢房中囚禁待決,之所以不給她們穿上衣服的原因,一是防止她們逃跑或私藏器械的措施,二是給要送上法場裸體示眾後,騎木驢處死的女犯人穿上衣服已經沒有太大意義。在單人囚室裡,最常用來禁制女人四肢的方法,名為「四馬倒櫕蹄」,其用法是先將裸身女子的雙手反剪於背後,另用一根繩子把犯人的雙腳綁在一起,再拴在她背後的繩結處,女犯被這樣捆著,便決無可能自行逃脫。而在女犯人被定罪到遊街示眾的這段期間,她的三餐飲食和大小便都要在獄卒的嚴密監視下進行,有些地區的刑房,會讓女犯人在遊街前一天晚上自行排空身體裡的屎尿,以防止示眾時因恐懼而失禁的發生。當然此類的排洩動作也是在獄卒的看守下進行的。
對於處女或未過門的少婦,在遊街前應進行例行性的破身,以避免她們相對嬌嫩的生殖器在木驢遊街時過度出血而死。這類的程序也是在關押於女牢的期間,由獄中的刑律人員進行,把她們的處女膜弄破,並充分開發其陰戶。所以在中國古代受刑女子受衙役的強姦「破身」是不成文的規定。此類的強制輪姦破身一事,通常由資深的刑律人員於遊街前一日進行 ,不過也有在當日上午於遊街前公開破身的。由於考慮女犯陰戶的復原速度,並不會和其它的婦刑同進行。
木馬刑具的歷史記載:
1.宋元時代:
根據部分民間說法,宋,元期間,在女犯騎木驢遊街時,隊伍的前導按照慣例會安排衙役和兵丁敲著破舊的鑼鼓開道,並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鑼的原因,是為了要和高官仕紳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另外,在遊街的過程中,河北、山東等部分地區會使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錄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後背,強迫其高喊:"淫婦某氏,於某月某日犯淫,於此木驢遊街示眾,警示眾人,莫如妾身之下場!",其餘大部分地區則會在遊街時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2.明清時代:
明清時期,據《狄公案》第三十回說,酷刑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畢周氏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陰道穿入,送刑場處死氣絕。但《狄公案》之類就是清人所作類似小說性質的著作,難以完全當真。但這一條記載至少可以表明,那類網上流傳的關於明清時期木驢自動抽插的淫虐記載實為現代色情作者,為滿足自己淫虐欲望而炮製出來的想像,即便在明清稗官野史中最誇張的記載都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