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採用D類數字功放的wifi音響的製作方法
2023-05-13 00:51:0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播放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採用D類數字功放的wifi音響。
背景技術:
音響:是指人體能感受的聲音總稱。包括人聲(又稱聲樂)、器樂和效果(自然界中的聲音或模仿自然界的聲音)。對上述音響進行記錄、處理、傳輸、放大和播放的設備稱為音響設備。其中包括:錄音設備、後期處理設備、作品載體(磁帶、光碟、軟盤、硬碟等)、數據信號採集設備(轉盤)、數模轉換設備(解碼器)、音效卡、周遍設備(包括壓限器,效果器,均衡器,處理器等),功放,揚聲器(音箱,喇叭)調音臺等等。
現有技術中的音響播放器不具備數位化功能,同時不能實現對於不同種音頻文件的播放,難以滿足人們的生產生活需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採用D類數字功放的wifi音響,本實用新型同比採用傳統的線性電源與AB類功放實現節能60%以上,並具有體積小、重量輕的特點,具有數位化功能。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採用D類數字功放的wifi音響,包括CPU,所述CPU與硬碟及LCD顯示屏雙向電性連接,上述LCD顯示屏上還連接有按鍵控制/遙控接收模塊;所述硬碟電性連接有CD播放器,CD播放器電性連接有CPU和音源選擇模塊;CPU上還電性連接有CD播放器、解碼播放器、wifi模塊、音源選擇模塊、動態均衡模塊、總音量控制模塊和數字功放電路;所述解碼播放器還與音源選擇模塊電性連接;所述wifi模塊與音源 選擇模塊之間還連接有Buffer模塊;所述音源選擇模塊、動態均衡模塊、總音量控制模塊和數字功放電路依次電性連接;所述數字功放電路內為兩個分別由GAIN CONTR模塊、PMW AMP模塊以及LOGIC CONTR模塊串聯連接的電路單元,且每個單元的輸出端分別連接有一個揚聲器。
進一步的,所述揚聲器包括左聲道揚聲器和右聲道揚聲器。
進一步的,所述LCD顯示屏為內置驅動電路的顯示屏。
進一步的,所述解碼播放器為內置APE模塊、WAV模塊、FLAC模塊以及Decoder模塊的解碼播放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採用開關電源及D類功率放大器技術,同比採用傳統的線性電源與AB類功放實現節能60%以上,並具有體積小、重量輕的特點,具有數位化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原理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實施例:一種採用D類數字功放的wifi音響,包括CPU,所述CPU與硬碟及LCD顯示屏雙向電性連接,上述LCD顯示屏上還連接有按鍵控制/遙控接收模塊;所述硬碟電性連接有CD播放器,CD播放器電性連接有CPU和音源選擇模塊;CPU上還電性連接有CD播放器、解碼播放 器、wifi模塊、音源選擇模塊、動態均衡模塊、總音量控制模塊和數字功放電路;所述解碼播放器還與音源選擇模塊電性連接;所述wifi模塊與音源選擇模塊之間還連接有Buffer模塊(緩衝模塊);所述音源選擇模塊、動態均衡模塊、總音量控制模塊和數字功放電路依次電性連接;所述數字功放電路內為兩個分別由GAIN CONTR模塊(增益控制模塊)、PMW AMP模塊(脈寬調頻放大器模塊)以及LOGIC CONTR模塊(邏輯電路控制模塊)串聯連接的電路單元,且每個單元的輸出端分別連接有一個揚聲器。
進一步的,所述揚聲器包括左聲道揚聲器和右聲道揚聲器。
進一步的,所述LCD顯示屏為內置驅動電路的顯示屏。
進一步的,所述解碼播放器為內置APE模塊(普通無損壓縮模塊)、WAV模塊(波形格式數據模塊)、FLAC模塊(大比率無損壓縮模塊)以及Decoder模塊(解碼器模塊)的解碼播放器。
本實用新型在設計時,解碼播放器。其內置2200mAH鋰電池,設計有充電接口,可以通過適配器進行充電;3個SD卡接口,可以同時插入3個4G內存的SD卡,作為音源存儲器。通過USB HOST技術對WAV/FLAC/APE等高質量音頻文件進行解碼。播放器面板設計一個3寸液晶顯示屏,以及按鍵配合使用,可以實現對音頻文件的暫停、上一曲、下一曲以及文件夾的管理,音頻信號通過高效穩定的2.4G射頻發射技術,發射到帶有數字高保真放大器的接收端,進而在8隻音箱(7.1)上放出動聽震撼的音樂。通過該音響,可以讓汽車上的每個人均可以使用操作,移動方便。
APE模塊、WAV模塊和FLAC模塊的設計,使得本實用新型具有無線發射技術的WAV/APE/FLAC等格式的音頻文件的功能。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 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