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形建築的製作方法
2023-05-07 17:46:31 3
專利名稱:金字塔形建築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關於建築物,特別是關於一種建築的結構。
背景技術:
建築的結構多種多樣,外形為金字塔形的建築有時可見,但具有實用意義的金字塔形建築不多。金字塔形一般用為建築的外形,按下大上小依次上升,且一般為正四邊形。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一般金字塔形的建築沒有實用意義的缺點,使其具有遊樂、留念、存放物品等功能,並且可以有圓形、三角形等多種形狀,而提供的一種金字塔形建築。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金字塔形建築,基礎的外周各面有依次向上的臺階式結構而形成的平臺,頂端也有平臺,每一級平臺均有一個向外水平伸出的簷板,簷板向外伸出的寬度為0.30-2米,在簷板的邊沿有欄杆,建築有可供人行走攀登的踏步。
平臺的寬度不含簷板為0.80-3米,高度為2-3.50米。
簷板下方的垂直面上,有置物窗,置物窗有門。
頂端的平臺中央有垂直的標準桿,標準桿頂端與各級平臺邊沿在一條直線上。
基礎平面可以是四邊形、圓形、三角形、等邊六邊形、等邊八邊形。
本發明用於觀光遊樂場所時,可做為一般的登高觀景臺,可加燈光、水流、瀑布等;垂直面的位置還可做讓遊人塗畫的地方,使其不再到處亂畫,並可類似好萊塢設按手印等紀念的地方。另外,也可用於殯葬方面做骨灰存放,即可在置物窗中存放骨灰。本發明作為一個基本建築,還可發揮做其他作用。
本發明在建造時宜因地勢修建,一般選取小山丘直接改造修建;如在平地修建,則大部分可採用土方工程,關鍵部分以鋼筋混凝土和磚建造,這樣可降低造價。
簷板相對於下方是簷板,對下一級平臺的內側及其下的垂直面有遮擋風雨陽光的作用;相對於上方為平臺的一部分,可以起到擴展平臺寬度的作用,同時可以減小基礎平面的面積。欄杆可保證安全。
由於採用金字塔形,並且設置了簷板、欄杆、踏步等可供人置身其中的設計,又有合適的高度和寬度,有置物窗等,使本發明既有金字塔形建築外形較美觀的特點,又具有實用的功能,由於周邊均可利用,使用效率也很高。
圖1為本發明俯視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略去踏步後的側剖面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置物窗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1、圖2、圖3所示,一種金字塔形建築,基礎的外周各面有依次向上的臺階式結構而形成的平臺1,頂端也有平臺1,每一級平臺1均有一個向外水平伸出的簷板2,簷板2向外伸出的寬度為0.30-2米,在簷板2的邊沿有欄杆3,建築有可供人行走攀登的踏步4。
平臺1的寬度不含簷板2為0.80-3米,高度為2-3.50米。
簷板2下方的垂直面上,有置物窗5,置物窗5有門。
頂端的平臺1中央有垂直的標準桿6,標準桿6頂端與各級平臺1邊沿在一條直線上。
基礎平面可以是四邊形、圓形、三角形、等邊六邊形、等邊八邊形。
為能夠清楚的表示本發明的結構,附圖中的平臺層數隻畫了三層,實際建造時可根據需要和場地大小、資金情況確定。
如設地面為0層,當為四邊形時,第一層的邊長可設為20米,其上每層依次向裡收1.50米,即每級平臺1的寬度不含簷板為1.50米,則相對兩邊共減3米,即第二層邊長為17米,其後每層遞減3米,分別為14米、11米、8米、5米、2米,頂層即為2米,共7層,頂層以下每層的寬度不含簷板為1.50米,每層平臺1向外水平伸出0.50米的簷板2,則每層實際寬度為2米,頂層邊長為3米,簷板2應有足夠的強度,以能安全的承載人的重量為準,其他結構欄杆3、踏步4、置物窗5、標準桿6等如上設置,為安全,踏步4的兩邊也可設置防護欄杆。每級平臺1的高度在2-3.50米範圍內,即有一人多高。
不含簷板2的平臺1可視為基本平臺,其寬度0.80-3米,可以與簷板2向外伸出的寬度0.30-2米,配合出多種組合,即大值小值互相配合或交叉配合,以及任意的中間值均可,但以配合得當為宜,另外應符合建築規範要求,確保安全。
置物窗5為一空腔,不必大,邊長和深度0.4米左右,在垂直方向可以位於上、中、下等位置,也可以有上下幾個;橫向就根據平臺1的長度設置,一般可間隔0.3-0.4米設一個,並可在其間設分隔框線。置物窗5的門可為一蓋板,也可加鎖。
踏步4如角度偏大,可在每一層平臺1,以類似普通樓梯轉彎的方式使踏步4角度變小,以便於行走攀登。附圖1中,為避免線條太密表示不清,踏步4為示意性的。踏步4可如圖中所示四面皆有,也可僅在一面有,為美觀,踏步4一般位於該面的中間位置。
標準桿6頂端與各級平臺1的邊沿在一條直線上,指包含簷板2的整個平臺,即各級簷板2的外邊沿與標準桿6頂端在一條直線上,使整個建築的外輪廓如金字塔般呈三角形,同時標準桿還可用於掛旗幟、彩燈等。標準桿底部面積不宜大,以直徑小於0.2米為宜。
實施例中附圖1的基礎平面為四邊形,實際建造時也可為圓形、三角形、等邊六邊形、等邊八邊形,甚至還可為橢圓形、五角星形、以及其他美觀的幾何對稱平面外形,即俯視圖形為幾何對稱的形式,其他技術特徵不變。其他建築要求按建築規範標準執行。
權利要求
1.一種金字塔形建築,基礎的外周各面有依次向上的臺階式結構而形成的平臺(1),頂端也有平臺(1),其特徵在於每一級平臺(1)均有一個向外水平伸出的簷板(2),簷板(2)向外伸出的寬度為0.30-2米,在簷板(2)的邊沿有欄杆(3),建築有可供人行走攀登的踏步(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字塔形建築,其特徵在於平臺(1)的寬度不含簷板(2)為0.80-3米,高度為2-3.50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字塔形建築,其特徵在於簷板(2)下方的垂直面上,有置物窗(5),置物窗(5)有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字塔形建築,其特徵在於頂端的平臺(1)中央有垂直的標準桿(6),標準桿(6)頂端與各級平臺(1)的邊沿在一條直線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金字塔形建築,其特徵在於基礎平面可以是四邊形、圓形、三角形、等邊六邊形、等邊八邊形。
全文摘要
一種金字塔形建築,是關於建築物,特別是關於一種建築的結構,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一般金字塔形的建築沒有實用意義的缺點,採用金字塔形,並且設置了簷板、欄杆、踏步等可供人置身其中的設計,又有合適的高度和寬度,有置物窗等,使本發明既有金字塔形建築外形較美觀的特點,又具有實用的功能,使其具有遊樂、留念、存放物品等功能。
文檔編號E04H13/00GK1727608SQ200510019179
公開日2006年2月1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27日 優先權日2005年7月27日
發明者唐永東 申請人:唐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