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多次在群內辱罵下屬致其抑鬱 領導行為已侵權
2023-04-22 09:28:24 1
近日北京東城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關於男子在微信群內多次辱罵同事導致其患上重度抑鬱的名譽侵權案作出了審理。法院判決王某侵犯了黃某的名譽權,也判決王某需要在公司的會議中包括股東群以及各種公司的微信群中,或者是各種不同的平臺中像原告黃某公開賠禮道歉消除王某給黃某帶來的名譽影響,恢復黃某的名譽
王某和黃某是一家公司的同事,王某擔任的是該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還有執行董事,而黃某哲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同時還擔任副總經理,兩人相識多年。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2年的1月份王某需要到河北張家口出差被人跟蹤堵截,王某覺得這次的出差行程只有黃某知道,就懷疑是黃某將自己的行程洩露出去,因此在2022年的1月9號公司舉行例會的時候,王某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就明確指出自己這次被人圍追堵截,是因為公司內部員工洩露,在言語中就明確表示洩露這次行程的就是黃某
王某在例會中直指黃某之後還要求公司不同部門的領導對這種行為發表了意見,一定要在意見中指定誰是內鬼,而其他領導攝於王某的威力,也對他的說法進行了附和,黃某否認了王某的指控。在整個例會中王某說話非常難聽,黃某的情緒就非常激動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黃某當即將玻璃器皿摔碎,用碎片將自己的脖子割破,黃某被送往醫院就診。
之後王某又多次在公司的微信群,以及股東群,還有區域經理群等多個微信群內多對黃某進行了辱罵誹謗,並且直指黃某是公司的內鬼漢奸等詞語。黃某也因為王某的這一系列行為患上了抑鬱症,黃某也最終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維護起自己的權益,認為王某的這種一系列行為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權,也擾亂了自己的正常生活以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