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機的製作方法
2023-05-15 13:18:16 4
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於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機。
背景技術:
皮草是指利用動物的皮毛所製成的服裝,具有保暖的作用,現在的皮草都較為美觀並且價格較高也是不少消費者的消費對象,狐狸、貂、貉子、獺兔和牛羊等毛皮獸動物,都是皮草原料的主要來源,而在皮草的製作過程中,往往需要使用吊染機對皮草進行染色處理,而吊染機是一種在皮毛染色工藝中普遍應用的機械,它的主要作用是將皮毛由上往下,逐漸的浸入到染池中,使得皮毛由上往下根據進入染池時間不同,浸染時間長短形成漸變色的效果,現有的吊染機,一般都是通過人工控制吊染架的升降,具有時間控制不均勻,升降距離控制不均勻的缺點,得到的染色皮毛色彩漸變不均,品質低下的問題。
因此,發明一種用於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機顯得非常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於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機以解決現有的染色裝置控制不便,上彩不均,品質低下的問題。一種用於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機,包括吊染機本體,吊染機蓋,伸縮裝置,電動機,轉軸,手柄,轉動板,電控箱,吊染架組,限位塊,染色池,染液排放口,染液排放口電磁閥,染液進入口電磁閥,染液進入口,滾輪和鉸鏈,所述吊染機本體的底部安裝有滾輪;所述吊染機本體的頂部安裝有吊染機蓋;所述吊染機蓋的右側端安裝有手柄;所述吊染機蓋下表面的中間安裝有伸縮裝置;所述伸縮裝置的下方安裝有電動機;所述電動機的底部安裝有轉軸;所述轉軸的下方安裝有轉動板;所述轉動板的下表面上均勻的安裝有吊染架組;所述吊染機本體內部左右兩側的中間位置均安裝有限位塊;所述吊染機本體內部的底部裝有染色池;所述吊染機本體外部的左側壁上設有染液進入口;所述染液進入口上安裝有染液進入口電磁閥;所述吊染機本體外部的右側的底部設有染液排放口;所述染液排放口上安裝有染液排放口電磁閥;所述染液排放口的上方安裝有電控箱。
所述吊染機蓋與吊染機本體之間通過鉸鏈進行連接,有利於吊染機蓋的自由轉動。
所述轉軸與轉動板之間的連接方式為固定連接,有利於轉軸穩定的帶動轉動板進行轉動。
所述電控箱與伸縮裝置、電動機、染液排放口電磁閥和染液進入口電磁閥相連接,有利於電控箱便於對吊染機本體的工作過程進行控制。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通過設有的伸縮裝置和電動機,方便控制染色皮草的上下移動和轉動,設有的吊染架組,可大批量的對皮草原料同時進行染色,效率高,染色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圖中:
1-吊染機本體,2-吊染機蓋,3-伸縮裝置,4-電動機,5-轉軸,6-手柄,7-轉動板,8-電控箱,9-吊染架組,10-限位塊,11-染色池,12-染液排放口,13-染液排放口電磁閥,14-染液進入口,15-染液進入口電磁閥,16-滾輪,17-鉸鏈。
實施例:
如附圖1所示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於皮草染色方面的吊染機,包括吊染機本體1,吊染機蓋2,伸縮裝置3,電動機4,轉軸5,手柄6,轉動板7,電控箱8,吊染架組9,限位塊10,染色池11,染液排放口12,染液排放口電磁閥13,染液進入口電磁閥14,染液進入口15,滾輪16和鉸鏈17,所述吊染機本體1的底部安裝有滾輪16;所述吊染機本體1的頂部安裝有吊染機蓋2;所述吊染機蓋2的右側端安裝有手柄6;所述吊染機蓋2下表面的中間安裝有伸縮裝置3;所述伸縮裝置3的下方安裝有電動機4;所述電動機4的底部安裝有轉軸5;所述轉軸5的下方安裝有轉動板7;所述轉動板7的下表面上均勻的安裝有吊染架組9;所述吊染機本體1內部左右兩側的中間位置均安裝有限位塊10;所述吊染機本體1內部的底部裝有染色池11;所述吊染機本體1外部的左側壁上設有染液進入口15;所述染液進入口15上安裝有染液進入口電磁閥14;所述吊染機本體1外部的右側的底部設有染液排放口12;所述染液排放口12上安裝有染液排放口電磁閥13;所述染液排放口12的上方安裝有電控箱8。
所述吊染機蓋2與吊染機本體1之間通過鉸鏈17進行連接,有利於吊染機蓋2的自由轉動。
所述轉軸5與轉動板7之間的連接方式為固定連接,有利於轉軸5穩定的帶動轉動板7進行轉動。
所述電控箱8與伸縮裝置3、電動機4、染液排放口電磁閥13和染液進入口電磁閥14相連接,有利於電控箱8便於對吊染機本體1的工作過程進行控制。
工作原理
本實用新型通過將吊染機本體1移至所需工作的位置,再通過手柄6將吊染機蓋2打開,將待染色的皮草固定在吊染架組9上,再將吊染機蓋2蓋上,再打開染液進入口電磁閥15將染色液注入吊染機本體1的內部,通過電控箱8控制伸縮裝置3和電動機4的運作,使得轉動板7進行上下移動和轉動,待染色結束後,打開弔染機蓋2將染色完成的皮草取下。
利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技術方案,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啟發下,設計出類似的技術方案,而達到上述技術效果的,均是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