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傳志把聯想從國企變成民企(為什麼說聯想的改制不是柳傳志等對國有企業的)
2023-04-21 05:03:54
在我個人看來,很多網友對柳傳志的討伐和討厭,原因只有兩個:
第一,因為大多數網友的樸素愛國精神和意識。
第二,因為被一些人包裝的謠言所蒙蔽。謠言裡面核心的也是兩個方面:一是柳傳不愛國,甚至賣國;一是柳傳志"巧取豪奪國有資產。
關於愛國的話題,我們回頭再寫篇文章。這裡我們主要探討一下柳傳志是否"巧取豪奪"了國有資產,把好端端的一個國有100%控股的企業,變成了中科院佔股只有三分之一的企業。
關於這個話題,我看網上各種視頻文章也不少,但是在筆者看來大家都沒有抓住根本。討論這個話題,在我看來核心要搞明白的是:
是柳傳志因為想要入股和控制聯想,所以國有股份才退出;還是因為國有股份退出是既定的政策和要求,柳傳志等聯想創始員工就順勢而為入股。
如果前者是主要因素,那麼就是典型的巧取豪奪;如果後者是主要背景,那麼網絡上攻擊柳傳志等"巧取豪奪"、"侵佔國有資產"的謠言是不是就不攻自破了?
01在《倪光南傳》裡講到一個聯想創立的背景:
1984年因為中科院計算機所長期肩負著為軍事項目所需的"大型計算機"保駕護航的任務,所以計算機所當時有科研人員1000餘人,工人500餘人。
但是隨著軍事相關項目的結束,國家又提倡讓軍隊"忍一忍",計算機所的相關經費就沒有了,導致計算機所的財務狀況越來越差。而當時又傳國務院馬上要頒布《關於科技體制改革的決定》,把計算機列為應用科學,擬在五年內全部取消財政撥款。
於是時任所長的曾茂朝才下定決心,創辦了"聯想"的前身"計算機所公司"。
後來的歷史事實就是:1985年就頒布了《中共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決定指出
當前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在運行機制方面要改革撥款制度,開拓技術市場,克服單純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學技術工作,國家包得過多,統得過死的弊病;在對國家重點項目實行計劃管理的同時,動用經濟槓桿和市場調節,使科學技術機構具有自我發展的能力和自覺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活力。在組織結構方面,要改變過多的研究機構與企業相分離,研究、設計、教育、生產脫節,軍民分割、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狀況;大力加強企業的技術吸收與開發能力和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中間環節,促進研究機構、設計機構、高等學校、企業之間的協作和聯合,並使各方面的科學技術力量形成合理的縱深配置。在人事制度方面,要克服「左」的影響,扭轉對科學技術人員限制過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動、智力勞動得不到應有的尊重的局面造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良好環境。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命名科學技術成果迅速地、廣泛地應用於生產,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根據這個《決定》正如曾茂朝等人擔心的,計算機是被列為應用科學的,計算機所已被迫走向了市場。這也是後來很有意思的,中科院把計算機交給聯想託管了。不了解歷史的人可能會匪夷所思。
道理很簡單,國家的《決定》,就相當於"分家"。比如核工業,國家還養著;比如計算機所,國家決定不養了。現在給你一點房子和地,你要自力更生了。當然,這個體系是複雜的。
在這裡不得不提一下當時國企改革的背景:
1984年國企改革迎來較為重要的一年。當年3月,《福建日報》刊登了福建國有骨幹企業55位廠長的呼籲書《請給我們鬆綁》,要求國有企業進一步放權。
5月,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進一步下放權力;當年10月,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增強企業活力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要「確立國家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之間的正確關係,擴大企業自主權」。
《決定》強調,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要使企業真正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的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利的義務的法人。
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條件下,出現了承包經營責任制、租賃制、股份制等多種搞活企業的多種經營方式。1984年,「承包國有企業第一人」 馬勝利毛遂自薦承包石家莊造紙廠,使造紙廠迅速扭虧為盈,引發關注,承包經營責任制也逐漸推廣開來。到1987年底,全國預算內全民所有制企業有78%實行了承包製。
02"承包製"雖然短時間內帶來了"輝煌",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國有企業的問題。接下來就出現,你把企業做好,政府接下來不再把企業承包給你的現象。那麼,承包製在很大範圍內就又成了"包下來撈錢"。
所以,國有企業大面積、系統性的虧損現象並沒有得到根治。我們可以引用一下已故的著名經濟學家(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市經濟學會原名譽會長)蔣學模先生當時的分析和觀點:
國有企業經濟效益下滑,大面積虧損,根本性的原因在於 「所有者虛位"或「產權虛位」。全民資產的層層所有者代理人和最終的經營者能否克盡職費,主要取決於他們的黨性,但靠黨性並不能完全保證國有資產增值。可以在國有企業推行股份制試點,但是不能把股份制當作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要調動各級政府管理國有企業的積極性,比較徹底的解決辦法是對現有全民企業按其社會化程度,實行國有、省有、縣有三級全民所有制形式,從根本上劃分責權。這樣做的好處是:
既可使中央集中力量管好數量不多,但對國計民生關係十分重大的關鍵性企業,又可充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根據誰投資就歸誰所有、歸誰管理的原則,地方不能再伸手向國家爭投資,只能挖據本身的潛力,"所有者虛位」 或「產權虛置」 的毛病將得到改善;各級地方政府的全民企業,可以使經濟責任制的形式和責、權、利的各項規定,更切合各地的特點,更靈活地適應生產和經營的實際需要。在這一背景下,根據十四屆三中全會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國家加快了"政企分開"、"建立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推進步伐,並且特別強調了要對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
在明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後,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報告對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做出了重大部署,「要著眼於搞好整個國有經濟,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形成企業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國企改革由此進入「抓大放小」的戰略階段。
1996年,聯想第一次在國內的銷售額上超過長城電腦,成為國內市場的第一,但是從企業的整體實力和國家層面的定位上,都還是"小",而且不在"關係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是國家要放下的。
在這一背景和政策指導下,柳傳志等人才經中科院同意,拿到了35%的分紅權;03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
繼續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和結構,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央政府和省、市(地)兩級地方政府設立國有資產管理機構。
2002年4月,中國科學院出資成立中國科學院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國科控投)。同年12月,根據十六大報告的精神,中國科學院將對聯想的股權等權益對應的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至國科控股。聯想控股的股權結構變更為國科控股持有65%,聯想控股職工持股會持有35%。
在這裡順便闢個謠,"張捷說1999年把倪光南開掉就是為了不給他股份",這是非常典型的謠言。柳傳志等聯想的創始員工,在當年能夠提前3年預測國家的大政方針?如果當年倪光南不是在國家已有定論的背景下又連續告狀四年多,把兩彈元勳都告到了國務院,中科院會同意聯想把倪光南開掉嗎?
假如你在一個企業當業務一把手,在公司很有份量的二把手天天告你的狀,你怎麼開展工作?為什麼是在1999年?因為被告裡包含"兩彈元勳"狀紙到了副總理,必須等有一個結論了!
04改革開放後,中科院及全國的分院,二級研究所等,創辦的企業過千家,到1997還有832家,大部分虧損。隨著破產、分流等到2003年下降到了394家。
2004年11月,發布了《中國科學院關於加快院、所投資企業社會化改革的決定》的文件,要求,從2005 年起,已連續5年以上虧損的院、所投資企業,必須抓緊推進股權社會化。原則上,2010年前,院、所持股比例降至 50%以下。
凡已連續3年及以上虧損且扭虧無望或資不抵債的院、所投資企業,將可能出讓所持全部股權或解散企業。
而研究所應主要以科技成果形成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投資設立公司,將不能再以國家財政資金,上級補助收人等資產出資。中科院將積極引入民資、外資,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並以此實現院國企業股權減持。
到2008 年底,中科院院、所兩級下屬85%以上符合社會化改革條件的企業,中科院的持股比例將降至50%以下。
在中科院此政策的指導下,2009年終於對聯想做了全面股改。
2009年10月,國科控股將其所持聯想控股29%的股權轉讓給泛海集團。2010年12月,北京聯持志遠管理諮詢中心(有限合夥)與聯想職工持股會籤訂協議,約定由聯持志遠吸收合併聯想控股職工持股會。2011年12月20日,泛海集團以協議方式將9.6%的股權轉讓給柳傳志、朱立南、陳紹鵬、唐旭東、寧旻等五位聯想高管,聯持志遠通過協議方式分別向泛海集團和聯想外部自然人黃少康轉讓9.5%和1.5%股權。
關於"聯持志遠"大家完全可以把他理解為原來的"職工持股會",背後是聯想創始員工(基本已退休),只差一人——倪光南。退休的曾茂朝的股份也體現在"聯持志遠"。
在這裡要特別說明兩個問題:
曾茂朝的夫人胡錫蘭女士當然有資格拿到原始股,因為他是聯想的創始員工,只要是創始員工都拿到了。除了倪光南無一例外。關於胡錫蘭在聯想最後通訊系統事業部總經理,我覺得沒必要強調。大家也不必去懷疑這裡面是不是因為有裙帶關係,所以做了領導,這個是經得起調查的。那個年代,夫妻在一個單位是常態。泛海提前轉讓股份並不違法。因為五年的約定本身是泛海與聯想和中科院,經聯想、中科院同意,並報備"港交所"公告,這無違法可言。在這裡特別強調,這不是什麼秘密,這是常識。至於為什麼一些頂著"專家"、"教授"頭銜的人,為什麼會不懂常識,有興趣的網友可以去問一問,或去挖掘一下。大家也可以去問問這教授是哪個大學的教授?這專家是哪一方面的專家?有什麼學術貢獻?2011年6月,聯想控股主要的子公司聯想集團總裁楊元慶出資31.5億港元,增持8%聯想集團股份。
在這裡特別要敲一下黑板:即使是楊元慶在"聯想控股"都沒有享受到優待,即使是柳傳志,在聯想集團也沒有股份!
通過對聯想股改歷史的梳理,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柳傳志等個人能拿到股份,聯想之所以從國有全資控股迭代為當下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最根本的原因和背景是國家對待國有企業改制的認知的加深和政策的優化!而不是什麼個人的"巧取豪奪"!
2019年10月31日,國資委印發了關於印發《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的通知,我們國有企業的混改從未停止。
在這一政策的指導下,2019年12月3日,格力完成股改!以董明珠為首的格力管理團隊也拿到了相應的股份。
而在當年,創立科龍的潘寧團隊沒有拿到股份,當地政府寧可把企業股份賣給港商、外商,最終導致了潘寧的憤然而去,科龍倒閉;當年的李經緯團隊出高價買健力寶的股份,當地政府寧可低價賣產給別人都不給李經緯團隊,其結果國人皆知。感興趣的小朋友可以看我的《從「科龍興衰」,看「聯想柳傳志」為什麼不回應相關質疑》和《李經緯與柳傳志,健力寶是失敗的聯想嗎?》兩篇文章。
我在《「倖存者」柳傳志,是否還能「幸運」?》一文的最後就曾寫到:
原來,並不是柳傳志有多可惡,也不是聯想得罪了誰,只是因為柳傳志和聯想是四十年來改革開放的一面沒有倒下的企業家和企業的旗幟,那就必須把他弄臭、打倒,才能給自己的"開倒車"、"再回首"打開一個缺口,找到一個理由!
當下有一些人在製造"改革開放前更好的輿論",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夠更理性地看待關於聯想的很多問題,而不是被裹挾和利用!
以上僅供參考,請慎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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