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的製作方法
2023-05-17 14:39:51
專利名稱: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道橋施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應用於高架路橋的排水集水井
格柵。
背景技術:
上海地區高架橋梁的排水集水系統一般都是採用了現有的地面道路的集水井設 備,在高架橋面的兩側間斷地設置集水井。為了防止體積較大的雜物如樹葉、飲料瓶等落入 水管中,集水井上一般都設置有格柵。這種格柵都是利用現有的、用於地面道路的格柵。雨 水通過該格柵進入排水管,再接入地面排水系統中。 但在實際應用中發現,現有的集水井大多為單只設置,如圖1所示,其井蓋的側面 加強條10與平面加強條20均為橫向設置,與高架橋路面30的縱向的流水方向(圖中箭頭 方向)基本垂直。因此集水量較小,集水效果不好。 同時,在實際應用中還發現,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的路面環境情況也有區別。由於 高架道路一般都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因此高架道路上生活垃圾其實很少,主要是一 些灰塵。高架道路的集水井格柵與地面道路的集水井格柵具有不同的使用環境和功用。 因此,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致力於開發一種適用於高架道路的、結構簡單、集水效果 好的排水集水井格柵。
實用新型內容有鑑於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適用於 高架道路的、結構簡單、集水效果好的排水集水井格柵。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包括一與所述高 架排水集水井的形狀匹配的框架體,所述框架體具有一開口 ,所述開口內設置有至少一加 強條;所述加強條的延伸方向與高架路面的排水方向一致,所述加強條將所述開口區分為 若干個集排水口。 在具體實施中,所述開口內還設置有與所述加強條垂直的加強筋。 本實用新型的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取消了現有的地面道路用的排水集水井格柵
中的側面部分,僅保留了平面的格柵,並且將加強條改為縱橋向,與高架的縱向流水方向一
致,提高了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的集排水能力;加強條的作用為阻擋高架雜物進入排水口
和加強排水口的排水強度。 在具體實施中,所述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還包括一側邊框,設置在所述框架體一 側,並與所述框架體垂直。 以下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作進一步說 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徵和效果。
圖1是現有的集水井格柵的應用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又一具體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如圖2所示,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包括一與高架排水集水井的形狀匹配的框架 體10,框架體10具有開口。在開口內設置有二加強條20。 該加強條20的延伸方向與高架路面30的排水方向(圖中箭頭所示) 一致,加強 條20將上述大的開口區分為兩個小的集排水口 。 如圖3所示,在開口內還設置有與加強條20垂直的加強筋21。 在其他具體實施中,也可以兩個或三個格柵連為一體,形成一個有更多集水口和
更大集水面積的格柵。 在其他具體實施中,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還可以包括一側邊框,設置在框架體的 一側,並與框架體垂直。 本實用新型的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將加強條改為縱橋向,與高架的縱向流水方向 一致,提高了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的集排水能力。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具體實施例。應當理解,本領域的普通技術無 需創造性勞動就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構思作出諸多修改和變化。因此,凡本技術領域中 技術人員依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通過邏輯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實驗可 以得到的技術方案,皆應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一種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包括一與所述高架排水集水井的形狀匹配的框架體,所述框架體具有一開口,所述開口內設置有至少一加強條;其特徵在於所述加強條的延伸方向與高架路面的排水方向一致,所述加強條將所述開口區分為若干個集排水口。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其特徵在於所述開口內還設置有與所 述加強條垂直的加強筋。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其特徵在於所述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 還包括一側邊框,設置在所述框架體一側,並與所述框架體垂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包括一與所述高架排水集水井的形狀匹配的框架體,所述框架體具有一開口,所述開口內設置有至少一加強條;所述加強條的延伸方向與高架路面的排水方向一致,所述加強條將所述開口區分為若干個集排水口。本實用新型的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將加強條改為縱橋向,與高架的縱向流水方向一致,提高了高架排水集水井格柵的集排水能力;加強條的作用為阻擋高架雜物進入排水口和加強排水口的排水強度。
文檔編號E03F5/06GK201436329SQ20092007838
公開日2010年4月7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17日 優先權日2009年7月17日
發明者劉曉蘋, 吳剛, 沈建群, 王磊, 陳劍明 申請人: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