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快遞自提櫃的製作方法
2023-05-17 02:36:4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物流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快遞自提櫃。
背景技術:
目前,物流行業迅速發展,隸屬於其中的快遞業務也越來越多,但是,快遞員在配送快件的過程中,經常不能與收件人約定好交接快件的時間,從而一方面使收件人不能及時收取快件,另一方面又造成了配送成本的增加,故使用快遞自提櫃,用以解決上述問題。使用快遞自提櫃可以可以實現一種無人交接式的快遞配送方式。現有的快遞自提櫃類似於超市的存包櫃,優點在於構造簡單,但佔地面積過大,單位面積下存貨量偏低,另外能夠存儲的貨件種類有限,稍大的貨件無法存儲進去或存儲大型貨件的格位有限,可能會出現貨件丟失,損壞,但不清楚是柜子損壞還是放置時損壞,引起糾紛。
因此,開發一種新的快遞自提櫃,不但具有迫切的研究價值,也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工業應用潛力,這正是本實用新型得以完成的動力所在和基礎。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所指出的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人對此進行了深入研究,在付出了大量創造性勞動後,從而完成了本實用新型。
具體而言,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快遞自提櫃,以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快遞自提櫃,包括外部櫃體,所述外部櫃體的底部伸入地下,所述外部櫃體內豎向設有若干平行設置的隔板,相鄰所述隔板之間、與隔板相對的外部櫃體與隔板之間豎向滑動安裝有若干內部櫃體,所述內部櫃體內設有若干用於放置快件的載物板。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快遞自提櫃中,作為一種改進,至少兩相鄰所述隔板的高度高於其他隔板的高度,每一所述內部櫃體內的載物板的間距相等,不同內部櫃體內的載物板的間距不同。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快遞自提櫃中,作為一種改進,所述外部櫃體上設有電機,所述電機通過減速機驅動連接有齒輪,所述內部櫃體上設有齒條,所述齒條與所述齒輪嚙合傳動連接。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快遞自提櫃中,作為一種改進,所述內部櫃體背面橫向上居中設置所述齒條,所述齒輪與所述齒條的位置相對應。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快遞自提櫃中,作為一種改進,所述外部櫃體和隔板上設有供所述內部櫃體上下滑動和前後滑動的滑道。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快遞自提櫃中,作為一種改進,所述外部櫃體上設有外門和暗門,所述外部櫃體和暗門上均安裝有攝像頭。
採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後,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由於本實用新型的快遞自提櫃包括外部櫃體和內部櫃體,外部櫃體的底部伸入地下,內部櫃體內設有若干載物板並滑動安裝在外部櫃體內,增高了櫃體的高度,而且佔用空間小,使得單位面積下可以存儲更多貨物。
儲物空間的高度不同,不同內部櫃體內載物板的間距不同,能夠存入大部分規格的貨物,並且可以通過電機驅動內部櫃體上下移動,控制非常方便,外部櫃體內設有工內部櫃體前後滑動的滑道,使得當內部櫃體在外部櫃體中上下移動時減速摩擦,也起到支撐作用。
外部櫃體上設有外門和暗門,外部櫃體和暗門上均安裝有攝像頭,可以對貨物狀態留像,有利於劃分清楚貨物損壞的責任。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內部結構側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內部結構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但這些例舉性實施方式的用途和目的僅用來例舉本實用新型,並非對本實用新型的實際保護範圍構成任何形式的任何限定,更非將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局限於此。
如圖1、圖2和圖3共同所示,一種快遞自提櫃,包括外部櫃體1,外部櫃體1的底部伸入地下,外部櫃體1內豎向設有若干平行設置的隔板,具體地,隔板與外部櫃體1一體結構設置成為外部櫃體1的一部分,相鄰隔板之間、與隔板相對的外部櫃體與隔板之間豎向滑動安裝有若干內部櫃體2,內部櫃體2內設有若干用於放置快件的載物板3。
作為本實施例的具體應用,外部櫃體1由10-15根6米長方管及外皮組成,用於隔絕櫃體與外部的環境,方管豎直扎入地下,地下1.5m,地上4.5米左右,單列內部櫃體2由四根3米左右長的角鐵和多條短角鐵、金屬板組成,用於存放貨物,3米內櫃在外部櫃體1之中上下活動,向下完全與地接觸時,地下1.5米,地上1.5米。
本實施例中,至少兩相鄰隔板的高度高於其他隔板的高度,每一內部櫃體2內的載物板3的間距相等,不同內部櫃體3內的載物板3的間距不同。
本實施例中,外部櫃體1上設有電機4,電機4通過減速機驅動連接有齒輪5,內部櫃體2上設有齒條6,齒條6與齒輪5嚙合傳動連接。
本實施例中,內部櫃體2背面橫向上居中設置齒條6,齒輪5與齒條6的位置相對應,外部櫃體1和隔板上設有供內部櫃體2上下滑動和前後滑動的滑道。
本實施例中,外部櫃體1上設有外門7和暗門,外部櫃體1和暗門上均安裝有攝像頭8,外部櫃體上還設有顯示操作臺9。
應當理解,這些實施例的用途僅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而非意欲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此外,也應理解,在閱讀了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之後,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作各種改動、修改和/或變型,所有的這些等價形式同樣落於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