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犬咬死老人(惡狗撲咬致老人死亡)
2023-05-23 00:10:28 1
近日,一惡狗傷人事件發生在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區紫泥鎮某村。監控視頻顯示一位老年婦女突遭惡犬襲擊和撕咬,撕咬時間持續約2分鐘,同行老人呼救、制止均無果;最終老人搶救無效,身亡。據悉,事發時,該惡犬栓有狗鏈,遇人而掙脫,並向其實施撲咬。
生命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權利,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生命權一旦被剝奪,其他權利也就無從談起。生命安全是人類的底線,任何危害人類生命安全的禍患都該被摘除。
近年來惡犬咬人、傷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新聞事件屢見不鮮:2018年8月,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一名8歲男童,被一隻下司犬咬至頸部身亡;2019年11月,河北曲陽縣一名9歲女童上學路上被狗咬死;2020年11月,四川成都一六旬老人遭自家土狗咬傷身亡……樁樁件件,慘不忍睹。
究其緣由,「狗患」的本質是「人禍」。
其一,傷人狗的主人沒有拉好「狗鏈」,對狗的危險性熟視無睹,且法律意識淡薄。據遺傳學研究,狗由狼演化而來,且兩者基因差異小。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遺傳學家羅伯特·韋恩曾說:「就算是最容易產生變化的線粒體DNA標記,也就是來自母親的DNA,狗和狼的差異也不會超過1%。」無論狗表現得如何溫順,都不可忽視其具有攻擊性的特徵,小狗尚且擁有一口鋒利的牙齒,能中傷他人,更何況是體型龐大的大型犬和性格暴躁的烈性犬呢?狗對人的危險係數是客觀的,而不是由狗主人口中的「它很溫順,不咬人的」來蓋棺定論。
傷人狗的主人需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層面,我國的《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民法典》第1249條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行政責任層面,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5條第1款規定,飼養動物,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法律是保障生命安全的紅線,越過紅線必將面臨懲處。
其二,傷人狗所在地政府沒有拉好「狗鏈」,沒能有效構築起「防狗傷人」的防線。2021年初,福建漳州市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養犬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制定了實施意見。其中,「開展養犬知識和文明養犬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養犬情況集中檢查,對放任犬只恐嚇他人或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等違法養犬行為,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強化規範養犬」等字赫然在列。距意見發布已逾七月之久,為何還會發生這樣惡狗傷人致死的惡性事件呢?政策是否真正落實值得關注。
「人禍」可鑑,在此呼籲,為他人生命健康而文明養犬,為童叟生命安全而拉好「狗鏈」。同時,希望各地政府切實抓好整治「狗患」的各項工作,生命至上,刻不容緩,「惡犬傷人」也該成為歷史了。
文/李佳敏 (重慶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