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照明的燃放鞭炮的點火器的製作方法
2023-05-22 19:18:26
專利名稱:能照明的燃放鞭炮的點火器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鞭炮燃放點火用具。
背景技術:
目前,人們燃放鞭炮的點火用具主要用菸捲、火柴、打火機作為點燃鞭炮的火源,此類點燃鞭炮的用具一是不方便;二是不安全,因離鞭炮的距離近,易對人身造成傷害,由於火柴、打火機都是明火易引發火災。在加之沒有照明設施的情況下,無法看清點燃鞭炮的位置。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現有燃鞭炮的火源不方便、不安全,易對人身造成傷害和引發火災的問題,提供了一種能照明的燃放鞭炮的點火器,解決上述問題的具體技術方案如下本實用新型包含手杆1、電源2、燈泡3,它還包含有燃體4,在手杆1的上端設有雙卡口卡簧5,燃體4的下端固定在雙卡口卡簧5的側卡口內,電源2固定在手杆1的下端,燈泡3固定在手杆1的頂端,電源2與燈泡3進行電連接。
本實用新型作為點燃鞭炮的點火用具即方便、又安全,因離鞭炮的距離遠,不易對人身造成傷害,而且不易引發火災,在加之設有照明設施,能看清點燃鞭炮的位置。尤其更適合做兒童燃放鞭炮的點火用具。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雙卡口卡簧5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方式
一結合圖1描述本實施方式。本實施方式由手杆1、電源2、燈泡3、燃體4組成,在手杆1的上端設有雙卡口卡簧5,燃體4的下端固定在雙卡口卡簧5的側卡口內,電源2固定在手杆1的下端,燈泡3固定在手杆1的頂端,電源2與燈泡3進行電連接。燃體4的頂端由氯酸鉀、二氧化錳、硫組成,燃體4的下部為易燃纖維。
具體實施方式
二本實施方式的手杆1由燈座6、底蓋7、電源開關8和殼體9組成,殼體9的底端部設有內螺紋,底蓋7上設有外螺紋,底蓋7與殼體9螺紋連接,殼體9的頂部設有燈座6,燈泡3固定在燈座6上,殼體9上設有電源開關8。
具體實施方式
三本實施方式的電源2設在手杆1底部的殼體9內,電源2的正極端導線經電源開關8與燈座6的正極連接,電源2的負極端由導線與燈座6的負極連接。
燃體4點燃後不產生明火,所以不易引發火災。
雙卡口卡簧5不用時能卸下來,便於收藏。
權利要求1.能照明的燃放鞭炮的點火器,它包含手杆(1)、電源(2)、燈泡(3),其特徵在於它還包含有燃體(4),在手杆(1)的上端設有雙卡口卡簧(5),燃體(4)的下端固定在雙卡口卡簧(5)的側卡口內,電源(2)固定在手杆(1)的下端,燈泡(3)固定在手杆(1)的頂端,電源(2)與燈泡(3)進行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照明的燃放鞭炮的點火器,其特徵在於手杆(1)由燈座(6)、底蓋(7)、電源開關(8)和殼體(9)組成,殼體(9)的底部設有內螺紋,底蓋(7)上設有外螺紋,底蓋(7)與殼體(9)螺紋連接,殼體(9)的頂部設有燈座(6),燈泡(3)固定在燈座(6)上,殼體(9)上設有電源開關(8)。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照明的燃放鞭炮的點火器,其特徵在於電源(2)設在手杆(1)底部的殼體(9)內,電源(2)的正極端導線經電源開關(8)與燈座(6)的正極連接,電源(2)的負極端由導線與燈座(6)的負極連接。
專利摘要能照明的燃放鞭炮的點火器,它涉及鞭炮燃放點火用具。它解決了現有燃放鞭炮的點火用具不方便、不安全,易對人身造成傷害和引發火災的問題。它由手杆(1)、電源(2)、燈泡(3)、燃體(4)組成,在手杆(1)的上端設有雙卡口卡簧(5),燃體(4)的下端固定在雙卡口卡簧(5)的側卡口內,電源(2)固定在手杆(1)的下端,燈泡(3)固定在手杆(1)的頂端,電源(2)與燈泡(3)進行電連接。本實用新型作為點燃鞭炮的點火用具既方便、又安全,因離鞭炮的距離遠,不易對人身造成傷害,而且不易引發火災,在加之設有照明設施,能看清點燃鞭炮的位置。尤其更適合做兒童燃放鞭炮的點火用具。
文檔編號F23Q21/00GK2916407SQ20062002084
公開日2007年6月27日 申請日期2006年5月17日 優先權日2006年5月17日
發明者姚純喜 申請人:姚純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