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傳送輥的除塵擋板的製作方法
2023-05-12 03:44:06 1

本發明涉及紡織機械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用於傳送輥的除塵擋板。
背景技術:
為了提升各類紡織機械的工作效率,在生產機械之間需要使用布料傳輸機構,輸送輥為主要支撐和傳動機構,目前傳輸機構中用於傳動輥側向擋板結構簡單,功能單一,無法對傳輸中的布料進行表面除塵,而外掛式除塵裝置想出風口角度、位置和風力調節又十分麻煩。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改進的用於傳送輥的除塵擋板,解決目前傳輸機構中用於傳動輥側向擋板結構簡單,功能單一,無法對傳輸中的布料進行表面除塵,而外掛式除塵裝置想出風口角度、位置和風力調節又十分麻煩的問題。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於傳送輥的除塵擋板,包括輥筒、位於輥筒左側的圓形左板體和位於輥筒右側圓形右板體,所述的左板體和和右板體上端均設置有n字形頂部功能板,所述左板體上端的頂部功能板左側壁上開設有左外置連接螺孔,所述右板體上端的頂部功能板右側壁上開設有右外置連接螺孔,所述左板體上端的頂部功能板右側壁上開設有複數個與左外置連接螺孔相連通的左內置連接孔,所述右板體上端的頂部功能板左側壁上開設有複數個與右外置連接螺孔相連通的右內置連接孔,所述的左內置連接孔和右內置連接孔內側壁近開口位置均開設有調節腔室,所述的調節腔室內部均設置有萬向連接球,所述的萬向連接球外側壁上開設有複數個直徑不同且相互連通的輸氣孔,所述萬向連接球對應左內置連接孔和右內置連接孔內側壁開口位置的輸氣孔內部均卡接固定有高壓噴氣嘴,所述的左外置連接螺孔和右外置連接螺孔內部均螺紋連接有高壓輸氣泵。
進一步地,所述萬向連接球外側壁上的輸氣孔位於同一條圓周線上,所述萬向連接球上位於相鄰輸氣孔之間均固定連接有環形密封圈,所述的頂部功能板外側壁上均設置有用於控制相鄰位置高壓輸氣泵的控制開關。
進一步地,所述的高壓輸氣泵通過外接電源供電。
進一步地,所述的頂部功能板內表面與左板體和和右板體之間均留有間隙。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一種用於傳送輥的除塵擋板通過在擋板外圍設置n字形頂部功能板,通過頂部功能板外側的高壓輸氣泵給內置連接孔內具有高壓噴氣嘴的萬向連接球供氣,通過轉動萬向連接球的角度和高壓噴氣嘴的位置便可以很輕鬆的改變除塵口的角度、風向和風力,操作十分簡單,而且適用於各種規格的傳送輥,用途十分廣泛。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左側的立體圖。
圖2是本發明右側的立體圖。
圖3是本發明中萬向連接球的剖視圖。
圖中:1.輥筒,2.左板體,3.右板體,4.頂部功能板,5.左外置連接螺孔,6.右外置連接螺孔,7.左內置連接孔,8.右內置連接孔,9.調節腔室,10.萬向連接球,11.輸氣孔,12.高壓噴氣嘴,13.高壓輸氣泵,14.密封圈,15.控制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
圖1、圖2和圖3所示的一種用於傳送輥的除塵擋板,包括輥筒1、位於輥筒1左側的圓形左板體2和位於輥筒1右側圓形右板體3,左板體2和和右板體3上端均設置有n字形頂部功能板4,左板體2上端的頂部功能板4左側壁上開設有左外置連接螺孔5,右板體3上端的頂部功能板4右側壁上開設有右外置連接螺孔6,左板體2上端的頂部功能板4右側壁上開設有5個與左外置連接螺孔5相連通的左內置連接孔7,右板體3上端的頂部功能板4左側壁上開設有5個與右外置連接螺孔6相連通的右內置連接孔8,左內置連接孔7和右內置連接孔8內側壁近開口位置均開設有調節腔室9,調節腔室9內部均設置有萬向連接球10,萬向連接球10外側壁上開設有6個直徑不同且相互連通的輸氣孔11,萬向連接球10對應左內置連接孔7和右內置連接孔8內側壁開口位置的輸氣孔11內部均卡接固定有高壓噴氣嘴12,左外置連接螺孔5和右外置連接螺孔6內部均螺紋連接有高壓輸氣泵13。
進一步地,萬向連接球10外側壁上的輸氣孔11位於同一條圓周線上,萬向連接球10上位於相鄰輸氣孔11之間均固定連接有環形密封圈14,頂部功能板4外側壁上均設置有用於控制相鄰位置高壓輸氣泵13的控制開關15,進一步地,高壓輸氣泵13通過外接電源供電,進一步地,頂部功能板4內表面與左板體2和和右板體3之間均留有間隙,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一種用於紡織傳送機傳送輥的除塵擋板通過在擋板外圍設置n字形頂部功能板4,通過頂部功能板4外側的高壓輸氣泵13給內置連接孔內具有高壓噴氣嘴12的萬向連接球10供氣,通過轉動萬向連接球10的角度和高壓噴氣嘴12的位置便可以很輕鬆的改變除塵口的角度、風向和風力,操作十分簡單,而且適用於各種規格的傳送輥,用途十分廣泛。
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範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範圍並不局限於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範圍來確定其技術性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