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錘手電筒的製作方法
2023-05-20 14:01:36
專利名稱:救生錘手電筒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電筒,特別涉及一種救生錘手電筒。
背景技術:
現有的手電筒,大多都是用於家庭中,而用於汽車上的應急手電筒,一般也是家庭中常用的那種手電筒。然而每輛汽車上的必備配件本身就很多,如滅火器、停車警示牌、千斤頂、導航儀、急救包、救生錘等,有些東西平常都用不到,只有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才需要使用,這些東西基本上都是存放起來的,但又不能放在難以取得的地方,從而給本身就不寬敞的空間增加了擁擠感,一旦發生緊急危險事故時,會同時需要幾樣物品,而這些物品又放在不同的位置,需要花較多的時間找到這些物品,從而造成為自己施救的時間變得更緊張,使自己陷入更危險的境地。因此,如果能有效的將幾件物品結合為一體,並放置在自己方便找至IJ的位置,這樣的話,就可以大大減少了找尋物品的時間,從而為自己施救獲得更多時間和希望。目前市面上出現一種將救生錘與照明工具結合為一體的救生錘手電筒,手電筒的把手用塑料材質製成,萬一遇到緊急危險事故需要使用救生錘敲汽車玻璃時,但是由於塑料本身較輕,使用者的很難在短時間內敲破汽車玻璃進行自救,塑料放久了容易老化,而且在使用時容易破損,破損會導致手電筒與救生錘分離,救生錘就不能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了一種重量重、連接牢固、將救生錘與照明工具結合為一體的救生錘手電筒。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包括裝有光源的燈座頭、與燈座頭連接可供手握的把手、裝置於把手內的電池、尾蓋,在尾蓋側面設有救生錘,所述救生錘由帶外螺紋的連接部、一凸座和裝置於凸座中間的圓錐形金屬尖端構成;凸座上設有一周凹槽,凹槽上設有救生錘防護套;在尾蓋側面設有一個帶內螺紋的圓心孔,圓心孔的內螺紋與救生錘連接部的外螺紋相對應;燈座頭、把手、尾蓋均用招材製成;救生錘也可設在尾蓋的底部。與現有的救生錘手電筒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I)採用螺紋旋轉連接方式,使救生錘與手電筒連接牢固;2)採用鋁材製成,重量重,能快速的敲破玻璃自救。
下面根據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的結構示意圖。[0015]1、燈座頭;2、把手;3、尾蓋;4、救生錘;5、連接部;6、凸座;7、圓錐形金屬尖端;8、凹槽;9、防護套;10、圓心孔。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包括裝有光源的燈座頭1、與燈座頭連接可供手握的把手2、裝置於把手內的電池、尾蓋3,在尾蓋3側面設有救生錘4,救生錘4由帶外螺紋的連接部5、一凸座6和裝置於凸座中間的圓錐形金屬尖端7構成,凸座6上設有一周凹槽8,凹槽8上設有救生錘防護套9,在不使用救生錘4時,將防護套9套在救生錘4圓錐形金屬尖端7上,避免圓錐形金屬尖端7會刮到其他物品,在尾蓋3側面設有一個帶內螺紋的圓心孔10,圓心孔10的內螺紋與救生錘4連接部5的外螺紋相對應,將救生錘4連接部5的外螺紋旋入圓心孔10內,救生錘4與尾蓋3則固定為一體,燈座頭1、把手2、尾蓋3均用鋁材製成,這樣使整個手電筒的重量增加,在使用救生錘4時,能快速的將玻璃敲破自救,救生錘4也可設在尾蓋3的底部。由於採用在手電筒的尾蓋上設置救生錘的結構,從而使該手電筒不僅可做為照明工具用,還可以在遇到緊急情況時,將防護套從救生錘圓錐形金屬尖端上取下,用救生錘敲破玻璃逃生,將救生錘和照明工具結合為一體,從而減少了物品的數量,也方便在緊急情況能夠迅速收集到必須物品自救。
權利要求1.一種救生錘手電筒,包括裝有光源的燈座頭、與燈座頭連接可供手握的把手、裝置於把手內的電池、尾蓋,其特徵在於在尾蓋側面設有救生錘,所述救生錘由帶外螺紋的連接部、一凸座和裝置於凸座中間的圓錐形金屬尖端構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其特徵在於凸座上設有一周凹槽,凹槽上設有救生錘防護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其特徵在於在尾蓋側面設有一個帶內螺紋的圓心孔,圓心孔的內螺紋與救生錘連接部的外螺紋相對應。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其特徵在於燈座頭、把手、尾蓋均用鋁材製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救生錘手電筒,其特徵在於救生錘也可設在尾蓋的底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救生錘手電筒,包括裝有光源的燈座頭、與燈座頭連接可供手握的把手、裝置於把手內的電池、尾蓋,在尾蓋側面設有救生錘,所述救生錘由帶外螺紋的連接部、一凸座和裝置於凸座中間的圓錐形金屬尖端構成。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採用螺紋旋轉連接方式,使救生錘與手電筒連接牢固;採用鋁材製成,重量重,能快速的敲破玻璃自救。
文檔編號F21L4/00GK202884506SQ20122058678
公開日2013年4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5日
發明者潘常青 申請人:潘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