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杜絕三違現象(執案說法6)
2023-04-28 06:53:36 1
按語
在我國安全生產標準規範體系中,70餘部強制性國家標準,300餘部強制性行業標準,詳細規定了各行業領域、各場所部位、作業環節、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要求。這些要求沒有落實到位,就是我們常說的「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據統計,絕大部分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都是由「三違」造成的。本市不少中小型生產經營單位的內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不滿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停留在紙面上、落實不到位的現象都時有發生。
2021年5月18日
閔行區應急局執法檢查時發現
某家具設計公司木工機房
刨床連接布袋除塵系統的吸風管道為塑料材質
除塵系統導電部件等
電位連接的接地電阻未進行檢測
以上兩點均不符合
《粉塵防爆安全規定》(GB 15577-2018)
相關強制性規定
此外
塑料吸風管道竟被刻意埋在地表以下
逃避安全生產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責令其立即停止作業
限期改正
同時進行立案調查
法律規定
2021年12月1日新修改的《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不得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從事作業。
本案中,關於吸風管道的材質問題,《粉塵防爆安全規定》(GB 15577-2018)第6.3.2條明確了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即:當存在靜電引燃危險時,直接輸送粉料的管道(帶)等應採用金屬或防靜電材料製成;關於接地電阻的檢測問題,《粉塵防爆安全規定》(GB 15577-2018)第8.1.5條明確了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即:除塵系統的導電部位應進行等電位連接,並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小於100Ω;管道連接法蘭應採用跨接線。
責任追究
➤針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從事作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八十八條,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對生產經營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有關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1年9月1日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
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法定職責
對安全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制定並執行
嚴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應急部門提示
生產經營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違反基於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從事作業的,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實施責任追究;違反基於推薦性標準的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廠紀廠規從事作業的,由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關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生產經營單位
應當建立健全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技術團隊和管理團隊,明確專門部門或者專門人員負責安全生產合規性審查和管理工作,結合本單位生產實際,梳理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融入內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之中,並要求全體員工嚴格執行。
end
▌案例來源:閔行區應急局
▌編輯審核:宣傳培訓處、執法處
就是對應急人最大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