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4-28 20:54:11
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包括中央微處理器、顯示模塊、電源管理模塊、存儲器、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中央微處理器分別與顯示模塊、電源管理模塊、存儲器、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電連接,本發明通過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可多方面的對罪案現場進行取證工作,且攜帶方便,取證快速、可靠。
【專利說明】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城市重大安全事故與違法犯罪,需要公安投入大量人力和時間進行收集證據、尋找線索,如尋找目擊證人、調取監控錄像等。但是,上述過程中,普遍存在單向性、隨機性、局部性以及敏感性等問題,且取證設備龐大,現場的警務人員取證效率低下,針對公路監理以及質量監督部門現場檢查取證處理效率低下問題,採用此系統可以直接將現場圖像、描述等上傳到後臺系統、直接可以出檢查報告,不用再回到辦公室後錄入文字、導入圖像,效率提聞,減少浪費。
【發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包括中央微處理器、顯示模塊、電源管理模塊、存儲器、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中央微處理器分別與顯示模塊、電源管理模塊、存儲器、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電連接。
[0005]所述中央微處理器米用89LV51RD型號。
[0006]所述顯示模塊採用YM12864-01型號。
[0007]所述電源管理模塊採用LP3985型號。
[0008]所述存儲器採用AT45B041型號。
[0009]所述紅外掃描模塊嵌入至攝像頭內,使得攝像頭具有紅外攝像功能。
[0010]所述紫外線掃描模塊包括一紫外線發生器,該紫外線發生器能夠以指定方向發出紫外線。
[0011]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通過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可多方面的對罪案現場進行取證工作,且攜帶方便,取證快速、可靠。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0013]圖1是本發明的系統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參照圖1,圖1是本發明一個具體實施例的系統原理框圖,如圖所不,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包括中央微處理器1、顯示模塊4、電源管理模塊5、存儲器6、攝像頭2、紅外掃描模塊3、紫外線掃描模塊7、錄音模塊8,中央微處理器I分別與顯模塊4、電源管理模5塊、存儲器6、攝像頭2、紅外掃描模塊3、紫外線掃描模塊7、錄音模塊8電連接,攝像頭2、紅外掃描模塊3、紫外線掃描模塊7、錄音模塊8可分別用於證據的錄入,並傳輸至中央微處理器1,中央微處理器I將錄入的證據存入存儲器6,本發明通過中央微處理器I整合攝像頭2、紅外掃描模塊3、紫外線掃描模塊7、錄音模塊8,能夠多方面的對罪案現場進行取證工作,且攜帶方便,取證快速、可靠。
[0015]其中,所述的中央微處理器採用89LV51RD型號;所述的顯示模塊採用YM12864-01型號;所述的電源管理模塊採用LP3985型號;所述的存儲器採用AT45B041型號。
[0016]在本發明中,顯示模塊4作為和用戶的交互平臺,用於顯示系統的操作界面和提示信息,包括圖像、漢字、字符、數字等;紅外掃描模塊3嵌入至攝像頭2內,使得攝像頭2具有紅外攝像功能;紫外線掃描模塊7包括一紫外線發生器,該紫外線發生器能夠以指定方向發出紫外線;電源管理可實現軟開機和軟關機。
[0017]上述的攝像頭2、紅外掃描模塊3、紫外線掃描模塊7、錄音模塊8均為較為成熟的技術手段,在此不作詳述。
[0018]以上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進行了具體說明,當然,本發明還可以採用與上述實施方式不同的形式,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明精神的前提下所作的等同的變換或相應的改動,都應該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中央微處理器、顯示模塊、電源管理模塊、存儲器、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中央微處理器分別與顯示模塊、電源管理模塊、存儲器、攝像頭、紅外掃描模塊、紫外線掃描模塊、錄音模塊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中央微處理器採用89LV51RD型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顯示模塊採用YM12864-01 型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電源管理模塊採用LP3985型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存儲器採用AT45B041 型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紅外掃描模塊嵌入至攝像頭內,使得攝像頭具有紅外攝像功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手持式現場取證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紫外線掃描模塊包括一紫外線發生器,該紫外線發生器能夠以指定方向發出紫外線。
【文檔編號】H04N7/18GK104284123SQ201410504247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28日
【發明者】陳鈺龍, 劉瑞軍 申請人:廣東惠利普路橋信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