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再次造型的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及其形成方法
2023-04-25 19:01:11 1
專利名稱:具有再次造型的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及其形成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到兒童騎乘車輛,並且更具體地涉及兒童騎乘車輛的車體結 構及其形成方法。
背景技術:
兒童的騎乘車輛是尺寸上按比例縮小的,其尺寸設置成且配置成由兒童 駕駛。該車輛可以是機動車輛,由一個或多個電池供能馬達供能。可選4奪地, 其也可以是人力供能的車輛,可由腳踏板供能或者是由兒童用腳蹬地供能。 騎乘車輛是由兒童通過手把、方向盤或其它轉向機構的運動來操作轉向組件
從而來操縱車輛的。轉向機構的運動作為操縱輸入通過轉向柱傳送到一個或 多個車輪。
兒童的騎乘車輛通常被設計成類似於如通常由成人駕駛的車輛等全尺 寸車輛。但是,兒童車輛車體典型性地由注射模塑法或其類似的工藝形成。 這種^t制工藝在車體的形狀和外觀上強加了限制。例如,當利用兩半或類似 於單塊模具部分時,考慮到底切(undercut),製成的模具體的形狀會被限制。 底切意味著模具的半部、或部分必須能夠在模具的各部分彼此移開時與模製 車體或騎乘車輛的其它模製部分分離而不傷害模製車體的事實。例如,如果 車體包括與模製工藝後沿其將模具的 一半從模製車體分開的軸線相垂直的 凹陷或凸起部分時,如凹陷和凸起超過了閾值深度,該一半模具的移走可能 會撞擊或者接合車體部分,其會給車體造成損害。通常,底切的限制制約了 模製騎乘的車體的表現真實:陣,和/或需要更複雜的模具,和/或由更多數量的部件組裝成車體。
發明內容
本發明涉及兒童騎乘車輛,具有按比例縮小的模製車體,如模製塑料車 體的,其限定了尺寸適於兒童的乘客區。該車體具有至少一個再次造型的或 撓曲的車體面板,將該面板保持在偏移的或撓曲形態中,和/或抵抗其從撓 曲形態移動的內部偏壓。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車體的外觀至少部分由該 至少一個撓曲的車體面板確定。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個車體面板 和騎乘車輛車體的其它部分整體形成,且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當車體面板的
另外部分保持在撓曲形態時,車體面板的一部分保持成非撓曲形態。在一些 實施方式中,所述非撓曲形態是張開的形態,其中所述車體面板被偏置以總 體上從其在撓曲形態中所佔的區域張開,和/或整體上遠離騎乘車輛的乘客
區。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車體面板通過至少5°,如在5。到90。的範圍中 的角度的撓曲而從非撓曲形態到達撓曲形態。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車體包括 至少一對撓曲的車體面板,如一對總體上相對的車體面板。在一些實施方式 中,該車體面板是側面板。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車體面板包括下部區域,且 車輛包括至少一個保持器,其和所述車體面板的下部接合,且將該下部保持 在相對於該騎乘車體的底部的限定位置。
該騎乘車輛包括多個車輪,其包括至少一個轉向輪,以及至少一個從動 輪。該車輛進一步包括轉向組件,其具有可操作地連接到至少一個轉向輪的 轉向機構,並被配置成響應於從坐在乘客區的兒童接收到的轉向輸入而對該 至少一個轉向輪進行轉向。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騎乘車輛是具有驅動組件的 電池供能車輛,驅動組件具有電池供能的馬達組件。在其它實施方式中,該 車輛具有人力供能的驅動組件,其由騎乘的兒童人力供能,如由兒童通過踩 踏連接到至少一個所述騎乘車輛的車輪上的踏板組件,和/或通過兒童用腳 踩i^地面來驅動騎乘車輛。
圖1是包括根據本發明的各方面的再次造型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的示例 性,非排斥性的實例的立體圖。
圖2是圖1所示兒童騎乘車輛的俯視圖。圖3是具有根據本發明的各方面的再次造型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的合適 的驅動組件的示意性的非排他性的實例的原理圖。
圖4是根據本發明的各方面的圖3驅動組件的適合的電池組件的示意性 非排他性的實例的立體圖,其中在局部視圖中顯示了配線和充電裝置部分。
圖5是根據本發明的各方面的具有再次造型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的合適 驅動組件的另 一示例性非排他性實例的原理圖。
圖6是根據本發明的各方面的,在車輛車體/人才莫具組件分離後的合適車 輛車體(從橫截面看)的示意性非排他性實例的示例性再次造型的流程圖。
圖7是沿圖2中的7-7線截取的,圖1和2的兒童騎乘車輛選中部分的 某種程度上原理性的剖視圖。
圖8是在圖7中總體上指示為8的區域的放大圖。
圖9是根據本發明的各方面,在車體的再次造型之前,圖1中所示的兒 童騎乘車輛的左側部分車體的放大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l和圖2顯示了根據本發明的具有再次造型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的示 意性的、非排他性的例子,其整體由20表示。騎乘車輛20包括一個再次造 型的車體22,其限定了乘客區或乘客隔室24,或限定了乘客區或乘客隔室 24的至少實質部分。所述車廂可包括座位組件26,使尺寸設置成且配置成 容納包括一個兒童駕駛員的至少一個兒童。座位組件26可和車體22 —體成 形或以其它方式安裝於車體22上,且可具有各種合適的配置,包括乘客隔 室內座位的位置是可以調整的配置,以及座位組件包括只有一個座位、兩個 或更多座位,或者具有兩個或多個乘坐區域的配置等等。典型地,使車輛20 在尺寸上適用於兒童駕駛員,或適用於兒童駕駛員和兒童乘客。例如,在所 示的實施方式中,座位組件26包括一對座位,或乘坐區域28和30,其中座 位28在尺寸上和位置上適於接納兒童駕駛員,且座位30在尺寸上和位置上 適於接納兒童乘客。
車體22優選地由模製塑料形成,且可整體形成,或由多個部件形成, 該多個部件通過緊固件(例如螺釘、螺栓、夾子等),通過相接合的配對結 構(例如接納在凹槽中的突起),釆用粘接劑和/或連接等固定在一起。另外 地或替代地,車體22可至少部分地由任何其它合適的材料形成,如金屬、
8木頭或合成材料。車體22可包括下面的底盤或地盤部分,或安裝在底盤或 底盤部分上。在本實施方式中,該底盤可由與車體其餘部分相同或不同的材 料構成。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車體可包括單個部分,該單個部分具有前部、 後部、底部和相對的側部區域或面板,其限定了或至少基本上限定了兒童騎 乘車輛的乘客區。這在圖2中圖示說明,其中車體22被描述為包括單個部 分32,該單個部分包括主體34,主體34包含後部36、前部38、底部40以 及大體上相對的側部42、44。一個或多個所述車體部可以是或包括車體面板, 且可具體為在本發明公開的範圍內的再次造型或撓曲的車體面板。
如圖所示,車體22的形狀大體類似於按比例縮小的Ford Mustang 車。 Ford⑧和Mustang⑧是Ford Motor Company (3畐淨爭汽車乂>司)的註冊商才示, 且所述Ford 和Mustang⑧商標和設計是經許可〗吏用的。在其它的實施方式 中,具有再次造型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可被製成總體上相似於任何類型車輛 的形狀。合適的車輛的實例是按比例縮小的,或尺寸適合兒童的車輛,其被 製成與如轎車、卡車、工程車輛、搶險車輛、越野車輛、摩託車、太空交通
輛。按比例縮小尺寸的車輛可類似於通常的全尺寸車輛,或類似於全尺寸車 輛的特別定製或模型。然而,所述車輛20被製成形狀類似於幻想中的車輛, 而並沒有與之相對應的成人尺寸車輛,也在本發明的範圍之內。儘管車輛20 被描繪成Ford Mustang 車輛按比例縮小的形式,可以理解的是,車輛 20的任何部件和/或特徵可被配置成在任何類型的兒童騎乘車輛上使用。
兒童騎乘車輛20還包括多個可旋轉地連接到車體22上的車輪46,如圖 l和2所示。所述多個車輪包括轉向輪組件48,其包含至少一個轉向輪,該 轉向輪適合於由車輛的轉向組件50轉向,該轉向輪通常至少部分地對該用 戶給予的轉向輸入做出響應。所述多個車輪可進一步包括從動輪組件,如圖 中的52所示,其包含至少一個從動輪,該從動輪適合於由車輛的驅動組件 54可旋轉地驅動。這裡使用的術語"從動輪,,表示的是,響應於車輛驅動組 件的旋轉輸入而進行旋轉的車輪,該旋轉輸入直接通過馬達的輸出傳遞給車 輪,或者通過如齒輪箱、帶、鏈條、齒輪組件、輪軸等連接機構傳遞給車輪。
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車輛20包括四個車輪46,前輪56和58形成轉 向輪組件48,後輪60、 62形成從動輪組件52。車輛的車輪數量可以從兩個 車輪到三個、四個、五個、六個或者更多。然而,為了兒童騎乘車輛的穩定
9性,通常包括至少三個車輪。類似地,每個車輪組件必須包含至少一個車輪, 且一個特定的車輪可以構成轉向輪組件和從動輪組件的整個或部分。例如,
在本發明的範圍內,前輪56和58中的一個或者兩個或後輪60和62中的一 個或兩個都是從動輪以及轉向輪。類似的, 一個前輪和一個後輪可以是從動 輪和/或轉向輪,和/或所述車輛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在其車體之下,通常被車 體隱藏的從動或轉向輪。
在圖2中示出了車輛轉向組件50的一部分,其包括一個轉向柱64以及 一個轉向機構66。轉向組件使得坐在座位28上的兒童能夠通過用戶向轉向 機構66施加的操縱輸入來操縱車輛的轉向輪組件48,所述的轉向機構66 位於車輛20上供坐在座位28上的兒童操作。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轉向機 構作為方向盤68的形式。其它合適的結構,如手把、操縱杆,也可被使用。 轉向柱64包括將兒童的操縱輸入從所述轉向機構傳送到車輛的車輪裝置, 藉此操縱車輛的任何合適的機械連接機構。
圖3顯示了如車輛20等適合於兒童驅動車輛的驅動組件54的示意性的 非排他性的原理圖。驅動組件54適合與驅使從動輪組件52轉動(參見圖1 和2)。在圖3中,所示的驅動組件54機動化的驅動組件,其包括馬達組件 70,所述馬達組件包括至少一個電池供電的馬達72,該馬達72適合於驅使 所述多個車輪中的至少一個轉動。所述馬達組件70包括一個輸出端74,其 提供從動輪組件52的旋轉輸入。典型地,來自於至所述少一個馬達中的每 一個的輸出端74包括轉軸和/或旋轉小齒輪和/或輸出齒輪。如當馬達組件 70包括多於一個的馬達和/或當從動輪組件包括多於一個的從動輪時,輸出 端74可以包括多於一個軸、小齒輪和/或齒輪。取決於車輛的形式,馬達組 件70也可以配置成向車輛20上的其它運動部件供能。例如,所述馬達組件 可被連接以升高和降低類似於推土機的騎乘車輛上的刮板,或是類似於滑移 式或其它裝貨車輛的騎乘車輛的伊鬥,或類似於自卸卡車的騎乘車輛的機架 (bed)等。
馬達組件的能量可由電池組件76提供。電池組件76可包括適合於向馬 達組件4是供電能的至少一個電池或電池單元78。電池組件76中的一個或多 個電池可具有任何合適的結構,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其可為可充電的電池。一 些可充電電池可被設計成選擇性地從馬達組件斷開連接,並被連接到充電組 件以給電池再充電。其它的可充電電池被配置成不從馬達組件斷開連接也可
10充電。任何合適類型和數量的電池和電池單元,可被應用到電池組件76中。 例如一個或多個6、 12、 18或24伏的電池都已淨皮證明有效。圖4示出了電 池組件76的示意性的例子。如圖4所示,連接器組件80從電池組件將能量 輸到馬達組件。由此,馬達組件70 (見圖3)通過任何合適的電連接件,如 電纜、電線、正負極接線端或引線等,可操作地連接到電池組件76。總體上 在圖4中示出的電池組件的示意性的例子中,連接器組件80包括適合於配 合到插座84中的插頭82,該插座電氣連接到電池組件76。插頭82連接電 線或電纜86,其將來自電池組件76的電能傳輸給馬達組件70,由此成為車 輛驅動組件54的電氣配線(harness )的一部分(參見圖3)。在一些例子中, 車輛20可包括從電池組件76傳遞電能到馬達組件70的任何其它適宜結構, 圖4中的連接器組件80隻不過是提供了示意性的例子。例如,所述電池組 件可包括電連接器,如插頭或者插座,其延伸自電池組件的外殼並由電線的 長度電連接到那裡。
在圖3中,所示的驅動組件54進一步包括可選的馬達輸出連接機構88, 其將馬達組件70與從動輪組件52機械地互相連接。馬達輸出連接機構80 是任何適合於將轉動輸入從馬達組件的輸出端傳遞到從動輪組件52的機械 結構。合適的連接機構的例子包括在馬達組件70的輸出端74和從動輪52 之間的中間連接機構,如包括一個或多個齒輪的齒輪箱、傳動帶或傳動鏈、 蝸輪、 一個或多個獨立的齒輪等。馬達輸出連接機構88可適於以相同的相 對旋轉率將旋轉輸入從輸出端74傳輸到從動輪組件52,或者它也可以機械 地增大旋轉輸入,以相對於輸出端74的旋轉率傳送更大或更小的旋轉率。 在一些例子中,驅動組件54可構成為不具有馬達輸出連接機構88,從而來 自馬達組件70的輸出端74的旋轉輸入可被直接傳導到從動輪組件52。
驅動組件54也可包括一個或多個用戶輸入裝置90,其適於將坐在座位 28上的兒童的輸入傳輸到驅動組件。用戶輸入裝置90也可稱為用戶控制裝 置。這些裝置如通過所述車輛的配線92而傳遞用戶的輸入,且其如通過使 馬達組件致動(或發動),在電氣配置的範圍之內進行選擇,選擇馬達組件 的輸出端74的不同轉動方向,選擇馬達組件致動的相對程度等而控制馬達 組件70的致動。合適的裝置90的例子包括驅動致動器94,通過該驅動致動 器接收用戶輸入,該用戶輸入指令電池組件76向發動機組件70供給能量。 適宜的驅動致動器94包括接通/斷開開關、腳踏板、油門杆和在包括手把的轉向機構上的轉動手柄。在車輛20中,如圖2所示,驅動致動器94示意性, 非排他性地形成為腳踏板的形式。該腳踏板定位為被坐在座位28上的兒童 致動。當驅動致動器94採用腳踏板之外的其它形式時,其可以位於在乘客 隔室中或鄰近乘客區的任何合適位置,使得坐在座位28上的兒童在處於駕 駛車輛20的位置時可以夠到所述致動器。例如,接通/斷開開關或油門可以 位於車體上或位於轉向機構66上,如圖2中的96所圖示。
如在圖3中原理性地圖示,其它示意性的,非排他性的用戶輸入裝置90 的例子包括速度切換器98,其使用戶能夠選擇馬達組件的輸出端74的轉動 相對率;和方向切換器100,其使用戶能夠選擇輸出端74的相對方向(如順 時針或逆時針),從而將車輛20配置成向前方或向後方驅動。當存在的時候, 切換器98和100可被布置在車體22或轉向組件50中的任何合適位置,用 於由坐在座位28上的兒童致動。合適的速度切換器98的例子是選擇性地將 一對電池在串聯或並聯結構之間切換以限定相對"高"和"低"的速度配置 的切換器。可另外地或替代地,速度切換器98將一對馬達在串聯和並聯結 構之間選擇性地切換。進一步的例子是,所述切換器可將輸入傳輸給控制器, 如隨後描述的控制器102,其響應於來自切換器的輸入,將車輛20配置成選 定的操作狀態。
如圖3所述,驅動組件54可以(但不是必須)進一步包括控制器102, 其適合於電氣控制從馬達組件70到從動輪組件52的旋轉輸入的傳輸。更為 具體地,控制器102可包括微處理器或合適的控制電路,其適合於控制由電 池組件76對馬達組件70的致動或發動,以電氣調節由馬達組件70到從動 輪組件52的旋轉輸入的傳輸。坐在座位28上的兒童致動了相應的用戶輸入 裝置90後,控制器102可調節旋轉輸入傳遞的定時、爬坡速度或速率中的 至少一個。換句話說,控制器102可至少部分地響應於選擇旋轉輸入的用戶 輸入而至少在將旋轉輸入傳遞到從動輪組件52的時間上和/或速率上進行延 遲。合適的控制器的示意性的例子在美國專利6,771, 034中公開,其全部公 開內容也在此通過引用結合於此,以用於所有目的。適於在多個操作狀態之 間配置車輛驅動組件54的一個或多個用戶輸入裝置90 (且當存在時是控制 器102 ),也可總體上稱為車輛速度控制裝置104。
如圖2所示,車體22也包括至少一個電池隔室106,其適合於接納電池 組件76。電池隔室可取決於如車輛20的形式、車體中形成電池隔室的部分以及電池組件76的尺寸和形狀等因素,而採用任何不同種類的形狀、尺寸 和配置。圖2提供了電池隔室106的合適位置的示意性的、非排他性的圖示 說明,即,朝向前部,在機罩下和/或鄰近後部(在乘客隔室之後)。另一個 示意性的位置是在座椅組件26的下方。電池隔室包括蓋或其它封閉件以在 使用車輛時選擇性地限制觸及該電池組件。電池隔室另外地或替代地包括合 適的保持架,來將電池組件定位和/或固定在電池隔室內。示意性的,非排 他性的電池保持架的例子在美國專利號6,186,256、 6, 347, 679、 6, 508, 322、 6, 973, 987和7, 007, 767中披漏,通過在此引用的方式將其全部公開的內容 結合於此,用於所有目的。
上文中描述的驅動組件54提供了具有至少一個電池供能馬達的機動化 驅動組件的例子。根據本發明的具有再次造型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可另外地 或替代地包括人力驅動的驅動組件。作為示意性的例子,人力驅動的驅動組
件可包括具有踏板的踏板組件,踏板連接到多個車輪中的至少一個,使得該 至少一個車輪被坐在車輛乘客區的兒童通過移動踏板來可旋轉地驅動。適宜
的踏板組件的示意性的例子在美國專利6, 651, 528中已經披漏,通過引用的 方式,以所有目的將其全部公開的內容結合於此。
圖5示意性地示出了兒童騎乘車輛的踏板供能驅動組件110的示意性的 非排他性的例子。組件110包括從動輪組件112,其可操作地連接到具有踏 板116的踏板組件114上。踏板的旋轉驅動從動輪組件的旋轉。具有再次造 型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也可以形成為沒有驅動組件,因此,其適合於通過坐 在座位28的兒童用其腳蹬地的方式推動車輛(和/或通過從坡上滑下的方 式),和/或也可以由成人通過任何合適的機構推動車輛等等,都包含在本發 明的範圍之內。
正如討論過的一樣,根據本發明的兒童騎乘車輛包括車體,該車體具有 至少一個車體部分或車體面板,其抵抗其內部偏壓而被保持撓曲的形態。用
稍微不同的概念來描述,即,例如在模製面板之後,車體面板可能被偏移或 以其它方式配置成具有張開的或其它非撓曲的造型,但是在騎乘車輛裝配過 程中,面板,皮彎屈,或以其它方式彈性地撓曲成一個撓曲形態,之後被保持 該撓曲形態。
圖6顯示了根據本發明的兒童騎乘車輛的車體130的示意性的,非排他 性的例子的再次造型流程圖。車體130在這裡顯示為橫切面,其在某種程度
13上是示意的形式。車體130在這裡顯示為具有單片結構的單體部件,但是替 代地,其可包括兩個或更多車體部件,他們在形成過程中和/或在形成後彼 此相連。
圖6中的左側部分顯示的是再次造型之前(如,非撓曲形態的車體), 從形成該車體的模具組件132中分離之後的車體130。模具組件可具有至少 兩個模具部分,如半模具134, 136,其在彼此裝配之後共同地限定了模製的 (非撓曲的)車體130的尺寸和形狀。模具部分通常配置成具有分別限定車 體130的相反車體表面142、 144的車體限定表面138、 140。此外,如同在 背景技術中所述,所述車體限定表面的外形(即是模製車體的形狀)受到在 模具組件中形成車體之後從車體中分離出所述模具部分的需求的限制。例如 在這裡,模具部分平行於移出軸線146、 148移開,且車體的每個面都被定 向為允許沿著移出軸線進行車體從衝莫具部分的分離動作的角度範圍(通常, 在0度到稍小於90度之間)。
模具部分可用於通過任何合適的工藝而模製車體130。在一些實施方式
中,模具部件用來在注射模塑法中模製車體。相應地, 一個或多個所述模具 部件可包括在車體限定表面之間的一個或多個入口 ,用於將液態車體材料注 入到模具組件132內;以及一個或多個出口或孔,當模具組件被填滿時和/ 或當車體材料凝固時等,其允許多餘的液態車體材料和/或氣體溢出。在其 它的實施例中,模具部分可通過模壓、傳遞模塑、擠壓模塑、吹塑成形、旋 轉模塑和/或熱成型等而形成車體。如果用於模製塑料車體,車體材料可以 是熱塑性材料和/或熱固性材料等。
車體130可包括多個分開的車體壁,如壁150-158,其至少基本上限定 例如車體的形狀,提供機械強度,和/或將車體分開成不同的分開的部分或 面板。相應地,每個壁可形成車輛的內部表面或外部表面(或二者都形成) 的一部分。
圖6的右側部分顯示了再次造型後的車體130,由箭頭160指示。相對 於再次造型之前的車體,再次造型後的車體具有實質上更加難以模製的形 狀。車體130的再次造型可選擇地只在車體的一部分(或多個部分)上進行。 例如,這裡,壁/面板150、 158以選擇性的方式向內撓曲。如這裡圖示的, 更為普遍的是,車體壁可向內、向外、向下、向上、向前、向後地撓曲和/ 或以它們的組合進行撓曲,如此以減小(或增大)車體張開的形態。每個撓曲的壁/面板可由保持器機構162保持在撓曲形態。保持器機構 可在車體和/或車輛的撓曲壁(150、 158)與固定位置164之間延伸,和/或 將撓曲壁與固定位置相接合,例如與車體上鄰近的撓曲或不撓曲的壁(定義 為固定壁)、或者車輛的底盤部分等相接合。保持器機構可包括一個或多個 分離的保持部件,如這裡所示,和/或保持器機構可至少部分或全部地與車 體整體形成,例如形成於撓曲壁和/或固定位置上的突起和/或開口。在本圖 中,保持器機構包括連接構件166,其跨越撓曲的車體壁(150或158 )和相 應固定位置164之間的接合處或間隔。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單個連接構件可 跨越兩個或更多撓曲壁之間的接合處或間隔,如從撓曲的車體壁經過固定壁 延伸至另一個撓曲的車體壁。這在圖6中用虛線表示出來。在一些實施方式 中,連接構件和撓麴車體壁和/或固定位置可具有互補的保持結構,如銷釘 和孔、翼片和槽等,其將連接構件連接在撓曲壁和/或固定位置上,而不用 獨立的緊固件和/或不需要工具。替代地或另外地,保持器機構可包括一個 或多個緊固件(例如,螺釘、螺栓、螺母、銷釘、鉚釘、夾具、線等)。每 個緊固件可從撓曲壁延伸至固定位置,或可將連接件只與撓曲壁相接合,或 只與固定位置相接合。在一些情況下,保持器機構可以是粘合劑或包括粘合 劑,其直接將撓曲壁固定到固定位置上,和/或直接將連接件固定到撓曲壁 和/或固定位置上。
撓麴車體面板可具有允許撓麴車體面板實質上幫助形成所述車體的形 狀的任何尺寸。例如,撓曲的或再次造型的車體面板可具有至少50、 100、 200或300平方英寸的表面積。在一些例子中,該尺寸的撓麴車體壁或面板 可至少限定騎乘車體外表面的一部分(即,總體上背向騎乘車輛的乘客區的 表面)。也就是說,撓曲的車體壁或面板形成了車體和/或車輛的外觀面的實 質部分,而不是可用於騎乘車輛上的分離的法蘭、柄腳、銷釘、翼片或其它 緊固機構,這些用於將車輛的兩個或多於兩個部分固定在一起。
車體面板可以與車體的其它部分整體形成。在這樣的實施方式中,車體 面板可被描述成具有近側部,其被連接到車體的另一個部分;以及遠離車輛 乘客區的遠側部,其通過保持器接合以將車體面板保持在撓曲形態。作為示 意性的、非排他性的例子,車體面板可與車體的限定了車輛的乘客區的部分 整體形成。如果車體包括單件的車體部分,撓麴車體面板可形成單件車體部 分的一部分。車體面板可由保持器而保持其撓曲形態,如通過將車體面板的
15遠側部固定到車輛的另一部分,如固定到兒童騎乘車輛的底部上,或底盤部 上。車體部分的示意性,非排他性例子可形成和/或包括根據本發明的撓曲 車體面板,包括側面板(如可大體在車輛的前輪和後輪之間延伸)、機罩面 板、後備箱面板等。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車體可包括兩個或更多的車體面板,該車體面板#皮 一個或多個適宜的保持器保持在撓曲形態,以使車體展現希望的外觀(即為, 想要的外形)。作為示意性的,非排他性的例子,兒童騎乘車輛可包括一對 總體相對的採用側面板形式的車體面板,其被保持成撓曲形態,以使車體顯 現出在其它情況下不採用更複雜的模具和/或車體結構不能獲得的外觀。在 一些實施方式中,包含一個或多個撓曲的車體面板的車體部分可能具有底切 或凹槽的結構,其並不能由固定形態的 一對半模具成形。
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車輛包括模製塑料車體,其使用相對應的模具製造 而成,該模具對車體的形狀施加限制。例如,車體和相應的模具可能需要避 免底切,底切指的是阻礙模具從模製體分離的突起或其它表面。正如討論的 那樣,車體可被形成為單件結構,和/或包括具有前、後、底和側面板的單 件部分,其共同限定了車輛乘客區的至少一部分。車體可被構造成克服常規 模製工藝中固有的缺陷,從而允許車體側面板更加真實地類似於全尺寸車輛
的側面板,例如圖1和2所示的示意性、非排他性的跑車的例子。換而言之, 用來製造車體的至少一個車體部分的模具可以被設計成製造騎乘車輛的車 體部分,該車體部分在一個或多個車體面板從其張開(或非撓曲)的形態通 過巻曲或其它變形成為撓曲結構之後具有最終想要的形狀。
騎乘車輛的車體可被;漠製成具有至少 一個車體面板,如一對相對的側面 板,其具有張開的形態,且沒有底切,因此能與製造車體的注射模塑工藝(或 其它合適的工藝)相容。從模具中分離之後,可抵抗面板的偏壓,將車體的 側面板(或其它的一個或多個車體面板)朝向車體的中線向內推壓,以製造 出撓曲形態的側面板。由於側面板(或其它車體面板)向內撓曲,每個側面 板的大部分被重新定位。每個側面板(或其它撓曲的車體面板)可以相對於 車輛的其餘車體部分而被保持器保持到位(如,預定的位置或可選擇的位 置),所述保持器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可以是搖板(rockerpanel),該搖板與側 面板下部或遠側部相接合,且其固定所述下部以將面板保持在撓曲形態。
在車輛的製造過程中,車體由合適的模製工藝形成。作為示意性的、非
16排他性的例子,車體可通過注射模塑工藝由模製塑料形成。當從模具中釋放 出來後, 一個或多個車體面板處於非撓曲形態,其中每個車體部分都具有與 車體完全裝配時不同的形態或外觀。換句話說,和所述至少一個車體面板保 持在其撓曲形態時相比,至少一個車體面板相對於乘客區向外伸出或者遠離 乘客區。在車輛裝配過程中,反抗車體面板的內部偏壓力而將車體面板撓曲, 推壓至其撓曲形態。例如,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如車體面板下部等遠側部可 被拉向騎乘車輛的底部或底盤部,其中,所述遠側部可被合適的保持器保持 成預定的形態。車體面板,或至少其撓曲部分可從其非撓曲形態被撓曲或彎 屈至少5。的角度而到達其撓曲形態。作為示意性的非排他性的例子,面板的
撓曲部分在非撓曲形態和撓曲形態之間可彈性地彎曲或撓曲至少5-90°,典 型範圍的示例性子集包括10-80°、 5-30。、 15-50°、 20-70。、 40-90°、 50-80°等。
圖7顯示了如圖2中所示的車輛20的橫切面部分,其中可見再次造型 的車體22和前輪56、 58。車體22包括單件車體部分或車體部件170,其至 少基本限定了車輛的乘客區24。這裡,車體部件形成超過一半的車體。在其 它實施方式中,車體部件可構成車體上的任何實質部分(或全部),如至少 佔車體的約10%、 20%、 30%或更多。車體部件170延伸為三維的外形,以 提供多個分開的車體壁,如底壁172、前壁174、後壁176、和左右側壁178、 180。這些"壁"可另外地或可選地稱作"段"或"部",而不偏離本發明的 範圍。
如所示的例子中所圖釋,側壁整體上位於底壁的側邊。在圖7的示意性 的非排他性的例子中,每個側壁都是多層結構,其包括外側壁部分或外側面 板182,以及內側壁部分或內側面板184,它們通過在每個面板的上部或頂 部區域186附近的連接區域188而連接為一體。每個側壁的內側面板和外側 面板大體相互面對,並可各自提供乘客區的內表面區和車輛的外觀面區。在 其它的實施方式中,車輛可具有隻有一層或三層或多於三層的左側壁或右側 壁。此外,在其它的例子中,車體壁可包括頂壁(提供頂部面板,如車輛的 機罩、後備箱、車頂等),後壁(提供後部面板,如車輛乘客廂的後內壁, 或後備箱的前、後壁,和/或車輛的後尾部等。),前壁(提供前部面板,如 車輛的乘客廂的前內壁,或車輛的前外壁等),及其類似物。
車體22從非撓曲形態進行再次造型,非撓曲形態在車輛的經再次造型
17的左右側部42、 43側邊以虛線190示出。具體地,左右外側面板182整體 上朝向乘客區24向內撓曲成撓曲形態,從而每個外側面板的下部區域192 向車體22的底部靠近,以更接近相應內側面板184的下部區域194,且更接 近底壁172的相應側邊區196。每個外側面板所有合適的部分均可在車體的 未撓曲和撓曲形態之間改變形狀和/或位置。例如,這裡,在車體的重新造 型中只有不到一半的外側面板彎曲或撓曲,即,每個外側面板的上部區域186 選擇性地相對於外側面板的其餘部分彎曲或撓曲。然而,當外側面板被彎曲 /撓曲時,外側面板的大部分可相對於內側面板和/或相對於車體的剩餘部分 移動。相應地,車輛的外形也被車體的再次造型實質地改變了,因為來自每
定位每個內側面板,或內側面板的外形和位置可基本上保持不變,如這裡所 示。車體因此包括以側面板形式存在的一對相對的撓麴車體面板,在它們的
未撓曲形態中,其總體互相遠離且遠離騎乘車輛乘客區地伸出。當移動到其 撓曲形態時,車體面板總體被彼此朝向地牽引。
再次造型的車體22可由每個撓曲的側面板的分開的保持器機構202保 持在撓曲形態。(保持器機構以204 (虛線)示出了剖面圖)。保持器機構202 (參見左側的保持器機構)包括連接件或跨越件206,如搖板208,以及一 個或多個緊固件210 (如螺釘、釘、銷、螺栓等),以用來將連接件緊固至車 體。連接構件可將外側面板182的下部區192保持在距車體部件(和/或車 體)的其餘部分的任意合適的距離處,例如與車體部件的其餘部分相接觸, 或如這裡顯示的,以預定的或可選擇(可調節的)間隔而與車體部件隔開。
連接件的區域,如相對的側部區域212和214,可構造成與主體部件的 區域形成互補(見圖8)。例如,這裡的側部區域212鉤住由外側面板182 的下部區域192形成的法蘭216,側部區域214^皮放置在由主體底部部分, 如車體部件的底壁172的側壁區域196限定的凹部218中。連接構件的側部 區域212還包括保持結構,所述保持結構能限制所述側部區域從外側面板 182脫離。具體地,側部區域包含一個或更多翼片220,或者其它的凸起, 其被接納於由外側面板的下部區域限定的相應的開口 222中,如由法蘭216 限定的開口中(還參見圖9)。可選地或另外地,連接構件的側部區域212 可包含一個或多個開口 ,這些開口用於接納由外側面板限定的凸起。圖9顯示的是在車體再次造型之前的車輛20的車體22,特別是車體部 件170的左側部分42的局部立體圖。所述左側部分42的撓曲形態由虛線230 表示,且所述外側面板的232的在再次造型中移動的部分232由虛線多邊形 234表示,其總體上劃出了區域232的邊界。外側面板182的實質部分從而 在再次造型中移動。
工業實用性
本發明可適用於具有乘客區的兒童乘坐車輛,該乘客區的尺寸至少能容 納一個兒童駕駛員。
可以認為,這裡闡述的發明包括各種各樣獨具實用性的不同發明創造, 儘管這些發明創造中的每個以其優選的方式被揭露,由於可能有為數眾多的 變形,如這裡所披露和描述的特定實施方式不具有限制意義。本發明的主題 包括這裡所公開的多種元件、特徵、功能和/或特定的所有新穎和非顯而易 見的組合和子組合。相似地,在權利要求中描述"一"或"一第一"元件或 其等效概念處,這樣的權利要求應當被理解為包括一個或多個這樣的元件, 既不要求也不排除兩個或更多這種元件。
可以認為,上述的權利要求特別地指出某些組合和子組合,其指向一個 披露的發明創造,也是新穎的且非顯而易見的。可以通過修改本權利要求或 者在本申請和相關申請中提出的新權利要求,而要求特徵、功能、元件和/ 或特性的其它組合或子組合體現的發明。這種修改或新的權利要求,不管其 是否指向不同的發明創造或同樣的發明創造,不管其保護範圍與原權利要求 相比不同、更寬、更窄或相同,其也被視為是包括在本發明的發明主題之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包括按比例縮小的模製塑料車體,限定了尺寸適於兒童的乘客區,且包括至少一個車體面板,抵抗所述車體面板的從撓曲形態移動的偏壓而將所述至少一個車體面板保持在撓曲形態;多個車輪,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車體,並包括至少一個轉向輪;轉向機構,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轉向輪,並配置成響應於從坐在所述乘客區的兒童接收的轉向輸入而對所述至少一個轉向輪進行轉向;驅動組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多個車輪中的一個或多於一個,並被配置成驅動其旋轉。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體包括一對相 對的側面板,其中在所述撓曲形態中所述相對的側面板大體朝向彼此撓曲, 且抵抗彼此遠離移動的偏壓而被保持。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多個車輪包括前 輪和後輪,且其中所述側面板大體在所述前輪和後輪之間延伸。
4.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體包括底壁和 大體上位於所述底壁側面的側部,其中每個側部包括大體上彼此面對的內側 面板和外側面板,且其中所述撓曲形態抵抗促使每個側部的所述內側面板的 下部區域和所述外側面板的下部區域互相遠離的偏壓,而將每個側部的所述 內側面板的下部區域和所述外側面板的下部區域保持成彼此鄰近。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體包括底部區 域,其中所述車體面板包括具有下部區域的側面板,還包括保持器,所述保 持器與所述側面板的下部區域和所述底部區域相接合,並在所述撓曲形態中 抵抗促使所述下部區域遠離所述底部區域的偏壓而將所述下部區域保持成 鄰近所述底部區域。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體具有大體上由所述撓曲形態確定的外部形狀。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外部形狀被所述 撓曲形態改變,使得所述騎乘車輛的外觀更加接近於選定的全尺寸車輛。
8.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體面板的至少 一部分通過約5度到90度的角度的撓曲而實現所述撓曲形態。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在所述撓曲形態中, 所述車體面板的一部分保持非撓曲。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體包括相對持在撓曲形態,並且其中所述相對的車體面板在所述車體中彼此一體地形 成。
11. 一種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包括按比例縮小的模製塑料車體,限定了尺寸適於兒童的乘客區,所述車體 包括左側部和右側部,每個側部各包括彼此一體成形的內側面板和外側面 板,抵抗促使所述外側面板遠離所述內側面板的偏壓而將所述外側面板保持 在撓曲形態,所述撓曲形態大體上限定了所述車體的外部形狀;多個車輪,旋轉地連接所述車體,並包括至少一個轉向輪;轉向機構,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轉向輪,並配置成響應於從坐 在所述乘客區的兒童接收的轉向輸入而對所述至少一個轉向輪進行轉向;驅動組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多個車輪中的一個或多於一個,並被配 置成驅動其旋轉。
12. 如;K利要求1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4正在於所述左側部和右側 部4皮此一體地形成。
13.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兒童騎乘車輛,其特徵在於所述內側面板和所述外側面板在鄰近所述內側面板和所述外側面板的上部區域處整體地連接, 板保持在所述撓曲形態。
14. 一種形成兒童騎乘車輛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模製按比例縮小的塑料車體,所述車體限定了尺寸適於兒童的乘客區,且包括至少一個車體面板;在模製後,將所述車體面板撓曲至撓曲形態; 將所述車體面板保持在所述撓曲形態;將多個車輪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車體,所述多個車輪包括至少一個轉向 輪;和將轉向組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至少一個轉向輪,使得所述轉向組件響 應於從所述乘客區中的兒童接收的轉向輸入而對所述至少一個轉向輪進行 轉向。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模製步驟包括模製具有底部 區域和相對的車體面板的單件塑料車體的步驟,其中每個相對的車體面板包 括具有下部區域的側面板,其中撓曲步驟包括將所述側面板的下部區域朝向 彼此推動的步驟,且其中保持步驟包括將所述下部區域固定到所述底部區域 的步驟。
16.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撓曲步驟大體上改變了所述 車體的外觀。
17.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撓曲步驟將所述騎乘車 輛的外觀改變成更加接近於選定的全尺寸車輛。
18.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撓曲步驟包括將所述車體面 板的至少一部分撓曲約5度到90度的角度以實現所述撓曲形態。
19.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車體具有相對的側部,其中每個側部包括內側面板和外側面板,且其中撓曲步驟包括撓曲所述外側面板多 於所述內側面板的步驟。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撓曲步驟包括選擇性地將所述 外側面板的下部區域相對於所述外側面板的上部區域進行移動的步驟。
全文摘要
具有再次造型,或撓曲的面板或車體的兒童騎乘車輛。所述車體包括至少一個再次造型的或撓曲的車體面板,其保持在偏壓的或撓曲形態,和/或抵抗其從所述撓曲形態移動的固有偏壓。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車體具有至少部分地由至少一個撓曲的車體面板所確定的外部形狀。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個車體面板和所述兒童騎乘車輛的車體的其他部分整體形成,且在一些實施方式中,當所述車體面板另一部分保持在撓曲形態時,一部分所述車體面板保持非撓曲形態。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所述車體包括至少一個保持器,其接合撓曲面板,並將所述面板保持在相對於所述騎乘車輛車體的另一部分所限定的位置。
文檔編號A63H17/26GK101500674SQ200780029475
公開日2009年8月5日 申請日期2007年6月13日 優先權日2006年6月15日
發明者小約翰·L·瓊斯, 艾伯特·L·阿倫特, 麥可·B·齊林斯基 申請人:美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