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設備外殼清掃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5-05 04:42:2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力輔助裝置,特別涉及一種變電設備外殼清掃裝置。
背景技術:
變電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容易積灰,因此時常需要對設備外殼進行衝洗操作。CN 205463308 U是申請人所有的一份專利,其公開了一種便攜手持式GIS設備外殼專用清洗裝置,包括儲水罐、與儲水罐連接的壓縮水泵、與壓縮水泵連接的控制開關和與控制開關連接的噴水旋轉毛刷,所述的噴水旋轉毛刷包括一端開口的殼體、安裝於殼體開口端的毛刷板、設置於殼體內部以驅動毛刷板轉動的電機和處於殼體開口端邊緣的若干噴水口;使用該工具後,GIS設備外殼清洗工作,運維人員和檢修人員可以共同開展,對於汙穢嚴重且長期無法停電的間隔,可以有針對性的進行清掃處理,並且運維站也可以按照計劃逐步開展GIS設備外殼普遍清洗工作,這些都可以有效的保證站容站貌,並且對於也可以有效的保證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然而,由於毛刷板需要由電機驅動旋轉,雖然除塵能力強,但是卻導致了殼體重量過大,當需要遠程操作時難以維持遠處殼體的平穩度;同時也提高了清洗裝置的使用成本,不利於推廣應用。
因此,就需要一種變電設備外殼清掃裝置,能夠減輕殼體的重量,利於在遠程操作時維持遠處殼體的平穩度,降低裝置的使用成本,利於推廣應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變電設備外殼清掃裝置,能夠減輕殼體的重量,利於在遠程操作時維持遠處殼體的平穩度,降低裝置的使用成本,利於推廣應用。
本實用新型的變電設備外殼清掃裝置,包括設有控制開關的壓縮水泵,所述壓縮水泵的進水端通過進水管與蓄水容器相連、出水端通過出水管與刷頭相連,所述刷頭包括一端開口的殼體,殼體開口端的邊緣設有刷毛;所述殼體的中心設有出水口,所述出水口上轉動連接有一引流管,所述引流管上連接有中間膠片;所述引流管的兩端分別連接有「L」形噴嘴,引流管內的引流管道與兩噴嘴的噴孔相連通,兩噴孔的軸線分別偏向中間膠片寬度方向的兩側。
進一步,所述殼體開口端的邊緣設有用於安裝刷毛的毛槽。
進一步,所述殼體的背面均勻設有漏水孔。
進一步,該裝置還包括一絕緣杆,所述絕緣杆內設有塑料硬管,所述塑料硬管的一端與出水管相連、另一端與出水口相連。
進一步,所述絕緣杆的底端連接有一操作手柄,所述出水管穿過操作手柄與出水管相連。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變電設備外殼清掃裝置,啟動控制開關打開壓縮水泵後,蓄水容器中的水加壓後通過相關管道流至噴嘴並從噴孔中噴出,由於兩個噴孔的朝向存在角度差,帶動引流管以出水口中心線為軸線而旋轉,旋轉過程中帶動中間膠片刮除設備外殼上的汙垢及灰塵,並通過刷毛的清掃作用進一步清洗外殼;由於無需在外殼內設置電機,能夠減輕殼體的重量,利於在遠程操作時維持遠處殼體的平穩度,降低裝置的使用成本,利於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刷頭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變電設備外殼清掃裝置,包括設有控制開關11的壓縮水泵1,所述壓縮水泵1的進水端通過進水管2與蓄水容器3相連、出水端通過出水管4與刷頭5相連,所述刷頭5包括一端開口的殼體51,殼體51開口端的邊緣設有刷毛52;所述殼體51的中心設有出水口53,所述出水口53上轉動連接有一引流管54,所述引流管54上連接有中間膠片55;所述引流管54的兩端分別連接有「L」形噴嘴56,引流管54內的引流管54道與兩噴嘴56的噴孔56a相連通,兩噴孔56a的軸線分別偏向中間膠片55寬度方向的兩側;殼體51開口端的邊緣設有用於安裝刷毛52的毛槽;噴嘴56的縱截面呈「L」形,其中噴孔56a位於「L」形結構豎直段的末端;啟動控制開關11打開壓縮水泵1後,蓄水容器3中的水加壓後通過相關管道流至噴嘴56並從噴孔56a中噴出,由於兩個噴孔56a的朝向存在角度差,帶動引流管54以出水口53中心線為軸線而旋轉,旋轉過程中帶動中間膠片55刮除設備外殼上的汙垢及灰塵,並通過刷毛52的清掃作用進一步清洗外殼;由於無需在外殼內設置電機,能夠減輕殼體51的重量,利於在遠程操作時維持遠處殼體51的平穩度,降低裝置的使用成本,利於推廣應用。
本實施例中,所述殼體51的背面均勻設有漏水孔57;在使用過程中隨著殼體51中積水的增多,殼體51會變得笨重,且中間膠片55轉動受阻,清潔效果大打折扣,增設漏水孔57後便於過度的積水流出,從而防止積水過多。
本實施例中,該裝置還包括一絕緣杆6,所述絕緣杆6內設有塑料硬管7,所述塑料硬管7的一端與出水管4相連、另一端與出水口53相連;所述絕緣杆6的底端連接有一操作手柄8,所述出水管4穿過操作手柄8與出水管4相連;便於遠程操作。
最後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儘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宗旨和範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範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