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漏地上消防栓的製作方法
2023-04-30 13:33:16 1
專利名稱:防漏地上消防栓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消防栓,尤其是一種地上消防栓的結構改進,屬於消防設施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為了確保消防安全,工廠、碼頭、大街小巷等公共場所均分布安裝有地上消防栓,其基本結構為在栓體兩側及正面設有出水接口,在栓體內裝有一端伸出栓頂、一端與底部閥門連接的閥芯杆。遇到緊急火情時,只要旋擰閥杆,打開閥門,水流便可從出水接口噴湧而出。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汽車的數量迅速增加,大量的通行車輛給地上消防栓的自身「安全」構成了很大威脅。據統計,僅2003年,南京市就有301次地上消防栓被汽車撞斷,損失數十萬元,其中的水費損失佔有很大比例。而且,一但消防栓被撞斷,非專業人員無法及時止住湧出的水流,結果不僅浪費了大量的水資源,而且常常加劇了肇事現場的交通混亂。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地上消防栓存在的缺陷,提出一種在遇到緊急火情時可以迅速打開,並且在被外力撞斷時可以自動止水的防漏地上消防栓。
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防漏地上消防栓包括栓體,所述栓體兩側及正面設有出水接口,在栓體內裝有一端伸出栓頂、一端與底部閥門連接的閥芯杆,其改進之處在於,還包括封水板外罩和位於其中的常開封水板,所述封水板外罩固定在栓體的底部,所述封水板通過限位連接杆與栓體內形成移動副。
這樣,在正常情況下,由於封水板處於常開位置,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消防栓可以象現有消防栓一樣操作使用,即在遇到火情時迅速打開,此時封水板不起阻水作用;當消防栓被意外撞斷時,消防栓對限位連接杆失去限位作用,於是在水流上湧過程中,勢必將常開位置的封水板推向封水板外罩的頂部,結果在水壓的作用下自動關閉水流通道,從而達到阻水的目的。由此可見,本實用新型構思巧妙,結構簡單,十分實用。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一本實施例的防漏地上消防栓如
圖1所示,在栓體2的兩側及正面設有出水接口1,在栓體2內裝有一端伸出栓頂、一端與底部閥門12連接的閥芯杆3。封水板外罩8的上端與栓體2的底部固連,下端通過異徑接頭11與輸水管連接。位於封水板外罩8中的封水板9通過兩旁的側置限位連接杆4與固定在栓體2上的限位管5形成移動副,側置限位連接杆4的頂部被限位管5的上端限位。在封水板9的下面,固定起下限位作用的限位網10,可以防止封水板9落到管道中。
在正常情況下,封水板9處於常開位置,消防栓可以象現有消防栓一樣操作,迅速打開。當消防栓被意外撞斷時,消防栓上的限位管5對側置限位連接杆4失去限位作用,當水流上湧時封水板9脫離常開位置,被推向封水板外罩8的頂部,結果在水壓的作用下自動關閉水流通道,達到阻水防漏的目的。
實施例二本實施例的防漏地上消防栓與實施例一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參見虛線示意),位於封水板外罩8中的封水板9通過中央的中置限位連接杆7與固定在栓體2上的下兩層隔板孔形成移動副,中置限位連接杆7的頂部被最上層的限位板6限位。
其作用原理不難從實施例一中類推,不另贅述。
除上述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實施方式。凡採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1.一種防漏地上消防栓,包括栓體,所述栓體兩側及正面設有出水接口,在栓體內裝有一端伸出栓頂、一端與底部閥門連接的閥芯杆,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封水板外罩和位於其中的常開封水板,所述封水板外罩固定在栓體的底部,所述封水板通過限位連接杆與栓體內形成移動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防漏地上消防栓,其特徵在於所述封水板的下面,固定起下限位作用的限位網。
3.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防漏地上消防栓,其特徵在於所述封水板通過兩旁的側置限位連接杆與固定在栓體上的限位管形成移動副,所述側置限位連接杆的頂部被限位管的上端限位。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防漏地上消防栓,其特徵在於所述封水板通過中央的中置限位連接杆與固定在栓體上的下層限隔板孔形成移動副,所述中置限位連接杆的頂部被最上層的限位板限位。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漏地上消防栓的結構改進,屬於消防設施技術領域。該消防栓包括栓體,所述栓體兩側及正面設有出水接口,在栓體內裝有一端伸出栓頂、一端與底部閥門連接的閥芯杆,其改進之處在於,還包括封水板外罩和位於其中的常開封水板,所述封水板外罩固定在栓體的底部,所述封水板通過限位連接杆與栓體內形成移動副。在正常情況下,由於封水板處於常開位置,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消防栓可以象現有消防栓一樣操作使用;當消防栓被意外撞斷時,封水板在水壓的作用下自動關閉水流通道,從而達到阻水的目的。由此可見,本實用新型構思巧妙,結構簡單,十分實用。
文檔編號E03B9/02GK2716352SQ20042002563
公開日2005年8月10日 申請日期2004年3月23日 優先權日2004年3月23日
發明者朱軍 申請人:朱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