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室內石材地面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4-23 04:33:4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築物樓地面結構,具體為一種室內石材地面結構。
背景技術:
在建築行業中,石材是應用最廣泛的建築材料,石材以其堅固的質地,靚麗多彩的色調和神奇變幻的條紋被越來越廣泛地得到應用。以石材為建築材料和裝飾的建築物美化了人們的生活環境,使人們充分感受到了自然的美麗和魅力。
目前,傳統的建築裝飾工程地面石材裝飾普遍用水泥砂漿鋪貼,施工很簡便,也易於飾面排版,但隨著市場對資源的需求,中高檔石材明顯提高了工程成本,給石材裝飾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現有技術存在以下弊端:水泥砂漿鋪貼地面石材易出現空鼓的現象,施工質量不可控,若出現上述問題,室內石材地面會出現不平整的現象,影響了住戶的使用舒適度;其次,因石材是由多種礦物構成,極易與其他化學物質發生反應,特別是溼法施工後的石材表面或石材接縫處會發生泛鹼,即產生一層白色鹼和鹽的混合物,泛鹼的原因是:水泥砂漿與水、二氧化碳發生化學反應,產生含有鹼和鹽的水溶液,通過孔隙滲透到石材表面,水分蒸發後,鹼和鹽成為白色結晶體,附著在石材表面,輕者形成白色斑點,嚴重的會破壞石材表面光澤,影響裝飾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室內石材地面結構,以解決石材裝飾層在出現空鼓造成的使用舒適度下降及石材表面出現白色斑點的問題。
為了達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一種室內石材地面結構,其包括依次設在建築結構層上方的找平層、水泥砂漿結合層和石材飾面層,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找平層和水泥砂漿結合層內均勻設置若干支撐骨架,水泥砂漿結合層和石材飾面層之間設有粘結劑,所述的支撐骨架底部固定在建築結構層上,每個支撐骨架的上表面均在同一個水平面上,且支撐骨架上表面與水泥砂漿結合層頂面同高。
優選地,所述的支撐骨架包括十字形的骨架本體和設在骨架本體下方的底板,底板上設有四個螺孔,底板和建築結構層通過膨脹螺栓固定連接。
優選地,所述的粘結劑為兩層。
優選地,所述的粘結劑的厚度為2~5mm。
採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室內石材地面結構在石材飾面層和水泥砂漿結合層之間設置了粘結劑,與石材飾面層直接鋪設在水泥砂漿結合層上相比,粘結劑可防止水泥砂漿結合中的水分進入石材飾面層內,減緩了泛鹼的產生;其次,在找平層和水泥砂漿結合層內均勻布設了與水泥砂漿結合層等高的支撐骨架,即便出現空鼓的問題時,石材飾面層架在骨架上,不會影響使用的舒適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室內石材地面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支撐骨架布置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支撐骨架的結構示意圖。
示意圖中的標註說明:1建築結構層,2找平層,3水泥砂漿結合層,4粘結劑,5石材飾面層,6支撐骨架,61骨架本體,62底板,63螺孔。
具體實施方式
為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範圍。
結合附圖1和3所示,本實用新型涉及的室內石材地面結構,其包括從下到上依次鋪設的建築結構層1、找平層2、水泥砂漿結合層3、膠黏劑4和石材飾面層5,其中,所述的找平層和水泥砂漿結合層3內均勻設置若干支撐骨架6,支撐骨架6包括十字形的骨架本體61和設在骨架本體下方的底板62,底板62上設有四個螺孔63,底板62通過膨脹螺栓固定在建築結構層1上,支撐骨架6布設方式如附圖2所示正方形的布設在水泥砂漿結合層3上,且每四個支撐骨架6組成的四個角正好對應石材飾面層5每塊飾面板的四個角,每個支撐骨架6的上表面均在同一個水平面上,且支撐骨架6上表面與水泥砂漿結合層3頂面同高。
施工時,首先根據石材飾面層6所用石材形狀彈線,根據彈線在設定石材的四個角位置分別安裝支撐骨架6,安裝時需注意每個支撐骨架6不得傾斜,且所有支撐骨架6的上表面齊平,然後依次澆築一層找平層2和水泥砂漿結合層3,澆築水泥砂漿結合層3時確保其頂面與支撐骨架6頂面同高,石材飾面層5鋪貼前,用專用鋸齒狀批刀背面刮一層粘結劑4,晾乾後再刮一層粘結劑4進行鋪設,兩層粘結劑的總厚度為4mm,粘結劑不僅起到了將石材飾面層5黏貼在水泥砂漿結合層3上的作用,還能防止水泥砂漿結合層3中的含有鹼和鹽的水溶液進入到上面的石材飾面層5中,使石材飾面層5保持光澤度。
支撐骨架6在施工時的作用在於:將大面積的建築結構層劃分為若干個小面積的區域,澆築水泥砂漿結合層時,以小面積區域中的支撐骨架頂部作為參照施工,其水泥砂漿結合3的頂面平整度便於控制。支撐骨架6在底面使用時的作用在於:石材飾面層5均架設在支撐骨架6上,即使出現了空鼓的問題,石材飾面層5仍然能保持平整,不會影響底面的使用舒適度。
以上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範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範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屬於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