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線束保護用開口自卷編織管加工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4-24 23:39:36 3

本實用新型涉及編織管加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汽車線束保護用開口自卷編織管加工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汽車線束保護多為聚氯乙烯軟管護套,或布帶纏繞結構,聚氯乙烯軟管結構很不耐磨,布帶纏繞結構耐磨但工作效率很低,在汽車工業飛速發展的今天很不適用。同時,現在人們對汽車的要求越來越高,既要有更多的功能,又要更大的乘坐空間,因此發動機倉的空間越來越小,而發動機倉內的器件卻越來越多,發動機倉內排布越來越密集,零件之間的幹涉將不可避免。而線束類零件必須採用更加有效快捷的護套保護措施,在150℃的環境下保證被保護零件不被磨損,同時又能方便零件的維護保養。
在申請號:200920143762.1中公開了一種汽車線束保護用開口自卷編織管,編織管生產後為條狀,需要彎捲成管狀,以便使用,現有技術中,大都利用人工加工,效率的,效果差,有待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背景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汽車線束保護用開口自卷編織管加工裝置,加工效果好,使用方便。
一種汽車線束保護用開口自卷編織管加工裝置,包括支架、處理箱、第一彎卷塊、第二彎卷塊、動力機構;
處理箱安裝在支架上,處理箱用於對編織管進行處理;
第一彎卷塊安裝在支架上,第一彎卷塊置於處理箱的一側,第一彎卷塊上設有通孔及與通孔連通的第一彎曲槽,第一彎曲槽為螺旋狀;
第二彎卷塊安裝在支架上,第二彎卷塊置於第一彎卷塊遠離處理箱的一側,第二彎卷塊上設有第二彎曲槽,第二彎曲槽為螺旋狀,第二彎曲槽的曲率小於第一彎曲槽的曲率;
動力機構用於驅動編織管移動。
優選的,還包括放料部,放料部置於第二彎卷塊遠離第一彎卷塊的一側,放料部包括支撐架、轉軸、第一擋板、第二擋板;
轉軸轉動安裝在支撐架上,轉軸水平布置;
第一擋板安裝在轉軸上;
第二擋板可拆卸安裝在轉軸上。
優選的,還包括彎曲單元,彎曲單元置於第二彎卷塊和放料部之間;
彎曲單元包括多個支杆,多個支杆安裝在支架上,支杆的長度方向與轉軸的軸線平行,多個支杆錯落布置。
優選的,支杆與支架轉動連接。
優選的,還包括兩個夾持杆,兩個夾持杆置於彎曲單元和第二彎卷塊支架,兩個夾持杆沿支杆的長度方向依次分布,兩個夾持杆豎直設置。
本實用新型中,編織管生產後會纏繞在轉盤上,將轉盤安裝在轉軸上,讓編織管多次纏繞支杆後從兩個夾持杆之間進入第二彎曲槽內,而後進入通孔和第一彎曲槽,在進行處理箱進行定型處理,利用動力機構帶動編織管移動。
本實用新型能夠有效的將編織管彎卷,彎卷精度高,速度快,自動化水平高,能夠連續的進行生產加工,使用更加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第一彎卷塊的左視圖;
圖3為第二彎卷塊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的結合;下面參考附圖並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詳細說明。
參照圖1、2、3: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汽車線束保護用開口自卷編織管加工裝置,包括支架1、處理箱2、第一彎卷塊3、第二彎卷塊4、動力機構、放料部、彎曲單元、兩個夾持杆12。
處理箱2安裝在支架1上,處理箱2用於對編織管進行處理。
第一彎卷塊3安裝在支架1上,第一彎卷塊3置於處理箱2的一側,第一彎卷塊3上設有通孔5及與通孔5連通的第一彎曲槽6,第一彎曲槽6為螺旋狀。
第二彎卷塊4安裝在支架1上,第二彎卷塊4置於第一彎卷塊3遠離處理箱2的一側,第二彎卷塊4上設有第二彎曲槽7,第二彎曲槽7為螺旋狀,第二彎曲槽7的曲率小於第一彎曲槽6的曲率。
動力機構用於驅動編織管移動。
本實施例中,放料部置於第二彎卷塊4遠離第一彎卷塊3的一側,放料部包括支撐架8、轉軸9、第一擋板10、第二擋板;轉軸9轉動安裝在支撐架8上,轉軸9水平布置;第一擋板10安裝在轉軸9上;第二擋板可拆卸安裝在轉軸9上;將纏繞編織管的轉盤安裝在轉軸9上,動力機構帶動編織管移動,編織管帶動轉盤轉動,能夠進行放料,能夠連接進行加工,編織管不會撕扯,加工效果好;增加第一擋板10和第二擋板能夠對轉盤進行夾持,避免編織管散落,便於放料。
本實施例中,彎曲單元置於第二彎卷塊4和放料部之間;彎曲單元包括多個支杆11,多個支杆11轉動安裝在支架1上,支杆11的長度方向與轉軸9的軸線平行,多個支杆11錯落布置;編織管產時間纏繞時會發生彎曲,需要進行反向折彎,讓編織管反覆纏繞在支杆11上,有效的對編織管進行反向彎曲,保證加工精度。
兩個夾持杆12置於彎曲單元和第二彎卷塊4支架1,兩個夾持杆12沿支杆11的長度方向依次分布,兩個夾持杆12豎直設置;避免編織管跑偏,為彎卷做好準備。
編織管生產後會纏繞在轉盤上,將轉盤安裝在轉軸9上,讓編織管多次纏繞支杆11後從兩個夾持杆12之間進入第二彎曲槽7內,而後進入通孔5和第一彎曲槽6,在進行處理箱2進行定型處理,利用動力機構帶動編織管移動。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