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抑音ABS材料及其製備方法與流程
2023-05-02 19:05:11 1
本發明涉及高分子材料
技術領域:
,具體是一種抑音abs材料及其製備方法。
背景技術:
:冰箱、洗衣機、空調等家用電器在使用過程中會產生或大或小的異音,嚴重影響消費者的使用舒適感和滿意度,因此,改善家用電器用塑料的抑音效果越來越受重視。abs樹脂是一種性能優良的工程塑料,是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三元共聚物,是目前產量用量最大的聚合物之一。abs樹脂含有丙烯腈的剛性和耐熱性、丁二烯的抗衝擊性、苯乙烯的光澤和加工流動性,廣泛應用於冰箱、洗衣機、空調等家用電器中。因此,對abs樹脂抑音效果的改善重視程度日益提高。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抑音abs材料及其製備方法,改善abs的抑音效果的同時,還賦予abs樹脂優異的抗衝擊性。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抑音abs材料,是由以下組分按重量份比製備而成:所述的增韌劑選用苯乙烯類增韌劑和abs高膠粉類增韌劑中的至少一種。所述的abs樹脂為本體法abs和乳液法abs中的至少一種。所述的增強劑選用硫酸鋇、碳酸鈣、雲母和滑石粉中的至少一種。所述的潤滑劑選用有機矽潤滑劑、季戊四醇硬脂酸酯、n-n-己撐雙硬質醯胺和單硬脂酸甘油酯中的至少一種。所述的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正十八碳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中的至少一種。一種抑音abs材料的製備方法,首先按重量份比稱取abs樹脂、增韌劑、增強劑、潤滑劑和抗氧劑並加入到高速混合機中混合均勻,然後將混合物加入到雙螺杆擠出機中,熔融後擠出,經冷卻、風乾、切粒得到抑音abs材料;其中,雙螺杆擠出機各區溫度為:一區190-220℃,二區200-230℃,三區至五區210-230℃,六區至九區溫度190-220℃,機頭溫度220-240℃,螺杆轉速控制在380-420rpm。本發明的優點:(1)、本發明的增韌劑選用苯乙烯類增韌劑和abs高膠粉類增韌劑中的至少一種,製備得到的abs材料具有優異的抑音效果;(2)、本發明的抑音abs材料以abs樹脂為基材,添加改性助劑,使得abs材料具有高衝擊、低摩擦係數、低模量等性能;(3)、本發明的製備方法簡單,製得材料無汙染,並保持良好的機械性能,易於工業生產,可廣泛應用於各領域。具體實施方式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發明保護的範圍。實施例1一種抑音abs材料,是由以下組分按重量份比製備而成:abs樹脂為本體法abs和乳液法abs中的至少一種;增韌劑選用苯乙烯類增韌劑和abs高膠粉類增韌劑中的至少一種;潤滑劑選用有機矽潤滑劑、季戊四醇硬脂酸酯、n-n-己撐雙硬質醯胺和單硬脂酸甘油酯中的至少一種;增強劑選用硫酸鋇、碳酸鈣、雲母和滑石粉中的至少一種;抗氧劑為四[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β-(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正十八碳醇酯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亞磷酸酯中的至少一種。一種抑音abs材料的製備方法,首先按重量份比稱取abs樹脂、增韌劑、增強劑、潤滑劑和抗氧劑並加入到高速混合機中混合均勻,然後將混合物加入到雙螺杆擠出機中,熔融後擠出,經冷卻、風乾、切粒得到抑音abs材料;其中,雙螺杆擠出機各區溫度為:一區190-220℃,二區200-230℃,三區至五區210-230℃,六區至九區溫度190-220℃,機頭溫度220-240℃,螺杆轉速控制在380-420rpm。實施例2一種抑音abs材料,是由以下組分按重量份比製備而成:一種抑音abs材料的製備方法同實施例1。實施例3一種抑音abs材料,是由以下組分按重量份比製備而成:一種抑音abs材料的製備方法同實施例1。實施例4一種抑音abs材料,是由以下組分按重量份比製備而成:一種抑音abs材料的製備方法同實施例1。實施例5一種abs材料,是由以下組分按重量份比製備而成:abs樹脂100份,潤滑劑0.5份,抗氧劑0.5份。一種abs材料的製備方法同實施例1。將上述實施例1-5所製得的abs材料注塑成國標樣條,注塑溫度為210-230℃。測試標準和測試結果如下表所示。性能指標(iso)實施例1實施例2實施例3實施例4實施例5拉伸強度(mpa)3232333245註:x-較差;△-較好;△△-次好;△△△-最好。從上表的測試結果可以看出,本發明的抑音abs材料(實施例1-4)與普通的abs材料(實施例5)相比,具有良好的抑音效果,且保證了優良的機械性能,具有高韌性,低模量等優點。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當前第1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