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風裝置及耳的製造方法
2023-09-12 12:47:35 3
麥克風裝置及耳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麥克風裝置及耳機,所述耳機包括用於與設備連接的插頭、與所述插頭連接的第一線纜、與所述第一線纜連接的麥克風裝置、與所述麥克風裝置連接的第二線纜及設於所述第二線纜的另一端連接的聽筒;所述麥克風裝置包括主體部、設置於所述主體部上的第一麥克風、第二麥克風及信號處理單元,所述兩個麥克風中的一個用於測量環境噪音,所述第一麥克風與第二麥克風關於所述主體部的物理中心呈中心對稱設置,所述一個麥克風裝置上設置多個麥克風。
【專利說明】麥克風裝置及耳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麥克風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具多個麥克風的麥克風裝置及耳機。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現代技術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手機逐漸成為日常生活中的必須品,幾乎每個手機都會配有相應的耳機,且耳機上都會設置麥克風裝置,可用於簡單通訊,相關技術中,通常會在耳機上設置兩個麥克風裝置,每個麥克風裝置上設有一個麥克風。其中一個麥克風裝置用於說話者的語音輸入,另一個用於測量環境噪音,兩個麥克風裝置直接間隔一段距離。
[0003]然而,這樣的耳機在生產時需要裝配多個麥克風裝置,工序比較繁瑣,整體不夠美觀。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鑑於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多個麥克風的麥克風裝置及含有該麥克風裝置的耳機。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麥克風裝置,包括主體部、設置於所述主體部上的第一麥克風、第二麥克風及信號處理單元,所述兩個麥克風中的一個用於測量環境噪音,所述第一麥克風與第二麥克風關於所述主體部的物理中心呈中心對稱設置。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主體部呈長方體狀,所述主體部設有依次連接且呈環形設置的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所述第一側壁與第三側壁相對設置,所述第二側壁與第四側壁相對設置。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一側壁上,所述第二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三側壁上。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麥克風裝置還設有位於所述主體部上的第三麥克風及第四麥克風。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三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二側壁上,所述第四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四側壁上。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主體部還設有與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相連接且相對設置的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所述第一麥克風及第三麥克風靠近所述第一端部。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麥克風到所述第一端部的距離,與所述第三麥克風到所述第一端部的距離相等。
[0012]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具有麥克風裝置的耳機,所述耳機包括用於與設備連接的插頭、與所述插頭連接的第一線纜、與所述第一線纜連接的麥克風裝置、與所述麥克風裝置連接的第二線纜及設於所述第二線纜的另一端連接的聽筒,所述麥克風裝置包括主體部、設置於所述主體部上的第一麥克風、第二麥克風及信號處理單元,所述兩個麥克風中的一個用於測量環境噪音,所述第一麥克風與第二麥克風關於所述主體部的物理中心呈中心對稱設置。
[0013]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二線纜包括與所述麥克風裝置連接的第一連接部、自所述第一連接部的一段延伸出的第二連接部、及第三連接部。
[0014]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二連接部及第三連接部的末端均設置有聽筒。
[0015]與相關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麥克風裝置至少具有以下優點:所述一個麥克風裝置上設置多個麥克風,這樣一個耳機上只需要一個麥克風裝置即可,整體結構簡單,組裝方便,同時也更加美觀;而且當麥克風裝置上設置第三麥克風及第四麥克風的時候,可以增強麥克風裝置的降噪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具有本實用新型麥克風裝置的耳機立體圖;
[0017]圖2是本實用新型麥克風裝置的立體圖及其展開圖;
[0018]圖3是本實用新型麥克風裝置語音信號處理流程圖;
[0019]圖4是本實用新型麥克風裝置的語音信號檢測單元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表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各附圖中主要元件標號與元件名稱的對應關係表。
[0021]
【權利要求】
1.一種麥克風裝置,包括主體部、設置於所述主體部上的第一麥克風、第二麥克風及信號處理單兀,所述兩個麥克風中的一個用於測量環境噪音,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麥克風與第二麥克風關於所述主體部的物理中心呈中心對稱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麥克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主體部呈長方體狀,所述主體部設有依次連接且呈環形設置的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所述第一側壁與第三側壁相對設置,所述第二側壁與第四側壁相對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麥克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一側壁上,所述第二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三側壁上。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麥克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麥克風裝置還設有位於所述主體部上的第三麥克風及第四麥克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麥克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三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二側壁上,所述第四麥克風設置於所述第四側壁上。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麥克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主體部還設有與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相連接且相對設置的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所述第一麥克風及第三麥克風靠近所述第一端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麥克風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麥克風到所述第一端部的距離,與所述第三麥克風到所述第一端部的距離相等。
8.一種具有麥克風裝置的耳機,所述耳機包括用於與設備連接的插頭、與所述插頭連接的第一線纜、與所述第一線纜連接的麥克風裝置、與所述麥克風裝置連接的第二線纜及設於所述第二線纜的另一端連接的聽筒,所述麥克風裝置包括主體部、設置於所述主體部上的第一麥克風、第二麥克風及信號處理單兀,所述兩個麥克風中的一個用於測量環境噪音,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麥克風與第二麥克風關於所述主體部的物理中心呈中心對稱設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線纜包括與所述麥克風裝置連接的第一連接部、自所述第一連接部的一段延伸出的第二連接部、及第三連接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耳機,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連接部及第三連接部的末端均設置有聽筒。
【文檔編號】H04R1/10GK203775374SQ201320861086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4日
【發明者】陳惠智, 盧清 申請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