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攜式血糖盤的製作方法
2023-09-13 04:53:05 2

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用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攜式血糖盤。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健康意識也不斷提升,就醫人群也在不斷擴大。在護理工作中經常會使用血糖盤,血糖盤不僅用來放置物品,還用來規範護士操作行為。目前使用的血糖盤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血糖盤的分區比較混亂。血糖盤在執行護理操作前後血糖盤清潔槽和汙物槽分界不清,導致護理操作規範操作執行不到位,從而導致放置在血糖盤中的藥品和器械較為散亂,未給醫護人員規範操作提供便利;一些使用完後的針頭及小針劑瓶由於不能及時的倒掉而堆放在血糖盤中極其容易造成針刺傷和割傷;通常將醫療廢物放在血糖盤內的彎盤內,每次治療操作完畢需要清洗消毒彎盤;此外,現有的血糖盤一般採用不鏽鋼材質製成,使用時一般需要護士端著,因不鏽鋼材質具有質量重、且易受多種化學消毒劑腐蝕的缺點,為護士的使用帶來諸多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可攜式血糖盤,該血糖盤攜帶方便、功能齊全、質量較輕;各層空間設置合理,給醫護人員的規範操作創造了便利條件。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攜式血糖盤,所述血糖盤包括盤體,所述盤體內自上而下分三層,所述盤體的上端設置有提手;其中,最上層為上方開口的託盤,中間層為抽拉式託盤,最下層為抽拉式託盤;所述中間層和最下層均可沿所述盤體的左側或右側拉出;最上層、中間層和最下層均由若干個個儲物格構成。
進一步,所述提手鉸接在所述盤體的上端左右兩側,所述提手呈弧形設置,且所述提手的內側設置有軟塑料層。
進一步,所述最上層由三個尺寸相等的儲物格構成,,三個儲物格採用分體設置,且可拆卸的卡接在所述盤體上,分別用於盛放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和手消毒液。
進一步,所述中間層由三個尺寸相等的儲物格構成,分別用於盛放幹棉籤、酒精和搶救藥。
進一步,所述最下層由三個尺寸相等的儲物格構成,分別用於盛放血糖針、試紙和血糖儀。
進一步,所述儲物格的長為10cm,寬為6cm。
進一步,所述最下層和中間層的拉出方向的最外側設置有拉手。
進一步,所述中間層和最下層的拉出方向相同,均向所述盤體的同一側拉出。
進一步,所述中間層和最下層的拉出方向不同,二者分別向所述盤體的左右兩側拉出。
進一步,所述血糖盤由塑料材質製成。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技術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血糖盤攜帶方便、功能齊全、質量較輕;各層空間設置合理,給醫護人員的規範操作創造了便利條件。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側面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側面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參考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說明,附圖中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示例性實施例。然而,本實用新型可以體現為多種不同形式,並不應理解為局限於這裡敘述的示例性實施例。而是,提供這些實施例,從而使本實用新型全面和完整,並將本實用新型的範圍完全地傳達給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
為了易於說明,在這裡可以使用諸如「上」、「下」「左」「右」等空間相對術語,用於說明圖中示出的一個元件或特徵相對於另一個元件或特徵的關係。應該理解的是,除了圖中示出的方位之外,空間術語意在於包括裝置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圖中的裝置被倒置,被敘述為位於其他元件或特徵「下」的元件將定位在其他元件或特徵「上」。因此,示例性術語「下」可以包含上和下方位兩者。裝置可以以其他方式定位(旋轉90度或位於其他方位),這裡所用的空間相對說明可相應地解釋。
如圖1-2所示,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可攜式血糖盤,所述血糖盤包括盤體,所述盤體內自上而下分三層,所述盤體的上端設置有提手10;其中,最上層為上方開口的託盤,中間層為抽拉式託盤,最下層為抽拉式託盤;所述中間層和最下層均可沿所述盤體的左側或右側拉出;最上層、中間層和最下層均由若干個個儲物格構成。
提手10鉸接在所述盤體的上端左右兩側,所述提手10呈弧形設置,且所述提手的內側設置有軟塑料層;軟軟塑料層的設置提高了本申請使用時的舒適性能。
最上層由三個尺寸相等的儲物格7、8、9構成,,三個儲物格採用分體設置,且可拆卸的卡接在所述盤體上,分別用於盛放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和手消毒液。中間層由三個尺寸相等的儲物格4、5、6構成,分別用於盛放幹棉籤、酒精和搶救藥。最下層由三個尺寸相等的儲物格1、2、3構成,分別用於盛放血糖針、試紙和血糖儀。儲物格的長均為10cm,寬均為6cm。
最下層和中間層的拉出方向的最外側設置有拉手11;通過設置拉手11方便最下層和中間層的拉出。
中間層和最下層的拉出方向相同,均向所述盤體的同一側拉出(如圖2所示)。中間層和最下層的拉出方向還可以設置為不同,二者分別向所述盤體的左右兩側拉出(如圖1所示)。
血糖盤由塑料材質製成;塑料材料的使用有效地降低了本申請的血糖盤的重量。
上面所述只是為了說明本實用新型,應該理解為本實用新型並不局限於以上實施例,符合本實用新型思想的各種變通形式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