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的製作方法
2023-09-18 03:59:40 2

本實用新型涉及換熱器領域的一種板式換熱器,尤其是一種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
背景技術:
淋浴廢水溫度達35℃,是一種非常有益的餘熱資源,現有的解決方案一般是將淋浴廢水集中收集,然後再利用可拆板式換熱器或是殼管換熱器餘熱回收,這造成系統施工難度大;而且因廢水流程長,水溫下降明顯,造成了浪費;另外因淋浴廢水中含有毛髮、油汙,造成各種換熱器應用均受到易堵塞、汙垢多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安裝於淋浴室底部,就近回收餘熱,解決了流程過長,沿程熱量損失的問題;換熱器表面為平整光滑傾斜表面,易於排水與清潔,解決了堵塞和汙垢問題;換熱器可用於現有淋浴室改造,只需連接進出水管即可使用,解決了安裝困難的問題的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安裝於淋浴室底部,包括接水槽和枕形換熱板,所述接水槽的底面呈傾斜設置並且在傾斜的底端設置有廢水排放口,所述枕形換熱板表面設置有多個通孔,所述枕形換熱板通過雷射或是氬弧焊接在接水槽上,所述枕形換熱板的四周和通孔邊縫焊接在所述接水槽底部並形成板內流體通道,所述枕形換熱板在所述廢水排放口一側設置有冷自來水進口和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枕形換熱板在廢水排放口對應處設置有分隔槽。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冷自來水進口和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分別設置於所述分隔槽的兩側。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接水槽底部還包括盤旋的蛇形通道換熱板。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冷自來水進口設置在所述蛇形通道換熱板的邊沿處,所述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設置在所述蛇形通道換熱板的中間。
本實用新型所述為一種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本實用新型安裝於淋浴室底部,就近回收餘熱,解決了流程過長,沿程熱量損失的問題;換熱器表面為平整光滑傾斜表面,易於排水與清潔,解決了堵塞和汙垢問題;換熱器可用於現有淋浴室改造,只需連接進出水管即可使用,解決了安裝困難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枕形換熱板的接水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枕形換熱板的後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枕形換熱板的後視圖的A-A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枕形換熱板的淋浴廢水流向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枕形換熱板的冷自來水流向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蛇形通道換熱板的接水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蛇形通道換熱板的後視圖;
圖8為本實用新型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一較佳實施例中蛇形通道換熱板的後視圖的A-A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徵能更易於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實施例一
本實用新型所述為一種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如圖1結合圖2、圖3所示,安裝於淋浴室底部,包括接水槽1和枕形換熱板2,所述接水槽1的底面呈傾斜設置並且在傾斜的底端設置有廢水排放口3,所述枕形換熱板2表面設置有多個通孔4,所述枕形換熱板2通過雷射或是氬弧焊接在接水槽1上,所述枕形換熱板2的四周和通孔4邊縫焊接在所述接水槽1底部並形成板內流體通道,所述枕形換熱板2在所述廢水排放口3一側設置有冷自來水進口5和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6。
所述枕形換熱板2在廢水排放口3對應處設置有分隔槽7。
所述冷自來水進口5和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6分別設置於所述分隔槽7的兩側。
如圖4、圖5所示,將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安裝於淋浴室底部,將自來水進水管與冷自來水進口5相連,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6連接至熱水加熱器,淋浴時人站立在換熱器上,35℃淋浴水從接水槽1四周順著接水槽1底部斜面流動,與此同時,10℃冷自來水從冷自來水進口5順著板內流體通道流動至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6,在此過程中冷自來水被加溫至20℃,淋浴廢水被降溫至24℃,從而達到回收餘熱的目的。
實施例二
與實施例一的區別在於,實施例二中所述接水槽1底部還包括盤旋的蛇形通道換熱板8。
所述冷自來水進口5設置在所述蛇形通道換熱板8的邊沿處,所述回收熱後自來水出口6設置在所述蛇形通道換熱板8的中間。
本實用新型所述為一種淋浴廢水餘熱回收換熱器,本實用新型安裝於淋浴室底部,就近回收餘熱,解決了流程過長,沿程熱量損失的問題;換熱器表面為平整光滑傾斜表面,易於排水與清潔,解決了堵塞和汙垢問題;換熱器可用於現有淋浴室改造,只需連接進出水管即可使用,解決了安裝困難的問題。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所揭露的技術範圍內,可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