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師先做個正直的人(不戰而屈人之兵)
2023-09-15 11:39:17
作者:鄒玉傑律師
01
《孫子兵法》裡,有這樣一句大名鼎鼎的話: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怎麼樣能夠不戰而屈人之兵呢?
孫子用16個字做了具體解釋—— 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對此我們大多數人都有一種誤解,而華衫老師在《華衫講透孫子兵法》裡,對這種誤解做了詳細的澄清,摘錄如下:
最上策是伐謀,然後是伐交,第三才動刀兵打,最糟糕的就是攻城。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去幹攻城的事。
上兵伐謀
「上兵伐謀」這四個字,我想每個人都非常地熟悉了,就是打仗要用計謀嗎?不對,這是對《孫子兵法》誤解最多的一句話了。上兵伐謀的意思是伐掉對方的計謀,伐是謂語,謀是賓語,伐掉他的謀,也就是說要打消掉他的計謀。
怎麼伐呢?
一種是伐掉他主謀的人,讓他丟掉了主心骨,就沒法打了,沒人出主意了。
第二是……
針對第1種情況,華衫老師還舉了一個例子:
東漢的開國名將寇恂,去討伐一個擁兵萬人的叛將高峻,之前打了一年都打不下來。寇恂大軍一到,高峻就派了軍師皇甫文作為使者來見,寇恂二話不說,把皇甫文直接推出去就斬了,然後讓他的副使回去告訴高峻:
「他的軍師沒禮貌,已經被我殺了。如果他要投降,趕快投降;如果不想投降,那就固守吧,看看能怎麼樣。」
高峻馬上就投降了。
看著下屬一臉茫然,寇恂解釋說,皇甫文是高峻的軍師,高峻派他來就是來探我們的虛實的。
「留之則文得其計,殺之則峻亡其膽。」
如果留下他,放他回去,皇甫文一路來觀察我們,他就已經想好了怎麼跟我們打了,回去他倆就商量,定計來對付我們。我把他殺了之後,高峻就沒了主心骨,他就嚇破了膽。
這就是上兵伐謀,他伐掉了高峻的謀,這個謀就叫皇甫文。
02都說一張嘴抵得上10萬雄兵,其實聰明人的一個腦袋抵得上百萬雄兵。
如果曹操逮住機會,直接把諸葛亮給幹掉了,估計劉備的蜀漢早早就完蛋了,根本耗不到火燒連營700裡。
如果劉邦沒有了張良和陳平,那麼大漢帝國可能也就沒有機會屹立在地球東方好幾百年了。
假設劉伯溫早早的被人幹掉了,朱元璋的大明王朝連開始都沒有機會,更別提延續200多年了。
這幾個人就是謀略的源頭,如果被罰掉了,那就肯定是上兵伐謀。
可見劉邦、朱元璋們能夠雄霸一方的主要原因,就是對手不懂得什麼才是真正的上兵伐謀,而對手們都是在幹伐兵或攻城的低級工作。
03有當事人怒氣衝衝的來諮詢,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咽不下心中的惡氣,為此憤而要求起訴,甚至表達了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決心,為此而不惜代價。
大多數律師會勸當事人:
打官司,確實是在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是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力。
但是,打官司卻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最後一道堡壘,就像比武的撒手鐧、賭博式的底牌,不到萬不得已,不到最後一刻,不應該隨便的拿出來。
因為這是我們的最後一線希望。
所以說如果有其他的方式能解決,最好還是不要打官司為好。
而認真研究了華衫老師所講的《孫子兵法》之後,才發現了另外一個的道理:
其實按照《孫子兵法》所說,打官司應該屬於伐兵或攻城的級別,距離「上兵伐謀」差距很遠。
而在處理糾紛的時候,要想達到「上兵伐謀」的境界,確實應該像之前法院一直提倡的那樣,最好通過溝通協商來解決問題,好處至少有:其一,速度快,不耗時耗力;其二,費用低,不浪費錢財。
04而在處理糾紛過程中,如果真想達到「上兵伐謀」的目的,就應該像上面提到的東漢開國名將寇恂那樣,認真分析對手,找到對手的謀劃能力最強的人,直接幹掉,如此才能最快的解決問題。
不過如今是法制社會,想幹掉對手的軍師或謀士,並不像古代那麼簡單,需要用合法的手段、合適的策略來解決這類問題。
至於具體手段,可以自己想辦法,就不再囉嗦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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