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生風的傘的製作方法
2023-09-16 22:20:40 1
專利名稱:可生風的傘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雨傘和遮陽傘的改進。
現有傘只具有擋雨和遮陽的功能,但在炎熱無風的天氣使用,會使人感到悶熱。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研製一種傘,該傘能夠生風送爽,還可以保留擋雨和遮陽的功能。
本實用新型由傘面1、傘杆2、支撐機構和驅動機構組成。其特徵在於支撐機構包括主輻條3、副輻條4,副輻條4的數量與主輻條3的數量相等,副輻條4、主輻條3的外端和靠近傘頂處一端一一對應連接;傘面1由與主輻條3同等數量的扇形單元9組成,每個扇形單元一邊固定在主輻條3上,另一邊固定在副輻條4上;驅動機構包括傘把7和棘輪8,傘把7套裝在傘杆2下部,在傘把7與傘杆2之間設置棘輪8。
副輻條4與主輻條3外端不連接,呈放射狀。
兩相鄰扇形單元相鄰邊之間可設有能開啟和鎖合的條形鎖緊機構10。
支撐機構還包括滑套6和支杆6,支杆6下端鉸接在滑套5上,支杆6上端鉸接在主輻條3的中部。
傘杆上再增加一個副滑套11和一組副支杆12,副支杆12下端與副滑套11鉸接,副支杆上端與副輻條4中部鉸接。
主輻條3之間、副輻條4之間都用水平拉線13拉接,在主輻條3與副輻條4之間用與扇面有反傾角的斜拉線14拉接。
傘杆2上端設置一倒圓盤狀的抗扭件15,在倒圓盤狀的抗扭件15的周邊上開有與主輻條3數量相等的槽18。
主輻條3和副輻條4的外端設一彎段16,在彎段16上套裝一柔性滾動件17。
對固定在地面上的大型傘,驅動機構為可使傘杆轉動的外接動力裝置。
本實用新型將扇形單元的鎖緊機構閉合後可當普通雨傘用,將扇形單元的鎖緊機構拉開,將主輻條與副輻條置於不同高度上,這時每個扇形單元就是一片扇頁。用手旋動傘把,或用外接動力源驅動,即可使傘杆旋轉,並通過支撐機構帶動扇頁豎向送風,達到即能遮陽又生風的目的。此傘收攏後與普通傘外形一樣,也可摺疊,是對傘的結構和功能的一次革命。
圖1是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實施例二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包括水平拉線13和斜拉線14的可生風傘的環向展開示意圖,圖4是倒圓盤狀抗扭件15的示意圖,圖5是柔性滾動件17的示意圖。
實施例一本實施例由傘面1、傘杆2、支撐機構、驅動機構組成。支撐機構包括主輻條3、副輻條4,副輻條4的數量與主輻條3的數量相等,副輻條4、主輻條3的外端和靠近傘頂處一一對應連接。支撐機構還包括滑套5、支杆6,支杆6下端鉸接在滑套5上,支杆6上端鉸接在主輻條3的中間。滑套5套在傘杆2上,並能在其上滑動。
驅動機構由傘把7和棘輪8組成。傘把7套裝在傘杆2下端,與傘杆可相對轉動,並在傘把7與傘杆2之間設置棘輪8。
傘面1由與主輻條3數量相等的扇形單元9組成,每個扇形單元一邊固定在主輻條3上,另一邊固定在副輻條4上,相鄰扇形單元的相鄰邊之間用一防水尼龍拉鏈10連接。參見圖3。
實施例二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不同點在於支撐機構的副輻條4與主輻條3在傘頂處連接,另一端呈放射狀,不連接。此實施例的支撐機構比實施例一多一個副滑套11和一組副支杆12。副支杆12下端與副滑套11鉸接,副支杆11上端與副輻條4中部鉸接。副滑套11套裝在傘杆2上。其它組成與連接關係與實施例一相同。
實施例三為保障由實施例一和實施例二形成的傘面1的穩定性,在主輻條3之間、副輻條4之間都用水平拉線13拉接。在主輻條3與副輻條4之間用與扇面有反傾角的斜拉線14連接。其它組成和連接關係與實施例一相同。
實施例四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三的不同點是在傘杆2的上端設置一倒圓盤狀的抗扭件16,倒圓盤狀抗扭件15的周邊上開有與主輻條3數量相等的槽18,主輻條3根部在傘展開後可鑲進倒圓盤周邊的槽18內,可在驅動時增加傘的抗扭強度。其它組成和連接關係與實施例一相同。
實施例五本實施例與實施例四的不同點是在主輻條3和副輻條4外端設一彎段16,在彎段16上套裝一柔性滾動件17,以避免傘在轉動時將人碰傷。其它組成和連接關係與實施例一相同。
權利要求1.可生風的傘,它由傘面(1)、傘杆(2)、支撐機構和驅動機構組成,其特徵在於支撐機構包括主輻條(3)、副輻條(4),副輻條(4)的數量與主輻條(3)的數量相等,副輻條(4)、主輻條(3)的外端和靠近傘頂處一端一一對應連接;傘面(1)由與主輻條(3)同等數量的扇形單元(9)組成,每個扇形單元一邊固定在主輻條(3)上,另一邊固定在副輻條(4)上;驅動機構包括傘把(7)和棘輪(8),傘把(7)套裝在傘杆(2)下部,在傘把(7)與傘杆(2)之間設置棘輪(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生風的傘,其特徵在於副輻條(4)與主輻條(3)外端不連接,呈放射狀。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生風的傘,其特徵在於兩相鄰扇形單元相鄰邊之間可設有能開啟和鎖合的條形鎖緊機構(10)。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生風的傘,其特徵在於支撐機構還包括滑套(5)和支杆(6),支杆(6)下端鉸接在滑套(5)上,支杆(6)上端鉸接在主輻條(3)的中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生風的傘,其特徵在於在傘杆上再增加一個副滑套(11)和一組副支杆(12),副支杆(12)下端與副滑套(11)鉸接,副支杆上端與副輻條(4)中部鉸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生風的傘,其特徵在於主輻條(3)之間、副輻條(4)之間都用水平拉線(13)拉接,在主輻條(3)與副輻條(4)之間用與扇面有反傾角的斜拉線(14)拉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生風的傘,其特徵在於傘杆(2)上端設置一倒圓盤狀的抗扭件(15),在倒圓盤狀的抗扭件(15)的周邊上開有與主輻條(3)數量相等的槽(18)。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生風的傘,其特徵在於在主輻條(3)和副輻條(4)的外端設一彎段(16),在彎段(16)上套裝一柔性滾動件(17)。
專利摘要可生風的傘由傘面1、傘杆2、支撐機構和驅動機構組成。支撐機構包括主輻條3和副輻條4,兩者數量相等,相對位置可以在或不在一個高度上。傘面1由與主輻條同等數量的扇形單元9組成,每一扇形單元一邊固定在主輻條上,另一邊固定在副輻條上,兩相鄰扇形單元鄰邊可以設一條形鎖緊機構。本傘能生風送爽,還可保留擋雨、遮陽的功能。變換靈活、使用方便。
文檔編號A45B25/18GK2273518SQ9624000
公開日1998年2月4日 申請日期1996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1996年9月25日
發明者高家榕 申請人:高家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