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擱物架的託架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9-16 22:04:05
專利名稱:用於擱物架的託架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擱物架的託架系統。
通常,擱物架包括支杆、基本上水平的託架(也稱懸臂架),該託架通過其上的鉤子與支杆上的槽的配合安裝在支杆上,以及被託架支承的擱板。在本文中,術語「擱板」指放置並安裝在擱物架上的任何裝置,比如可以載物的板、柵格、籃子或者盆。
託架的上邊緣形成用於支承擱板的支承邊或者支承面,並且該託架的上邊緣經常帶有凹口或者狹槽,用於與相應的從擱板的底部垂掛的凸緣相配合以把託架上的擱板鎖住防止擱板來回滑動(參見專利DE-U29717 791或GB-A-748 578)。一些託架整體成型,帶有伸出支承邊的鉤子(參見專利DE-U-72 21 856或FR-A-2 501 984),然後,在木製的或鋼製的擱板的底部的合適位置有小孔或者凹口,各自與鉤子相配合以防止擱板滑動。一些系統具有輔助夾子,用於插入支杆的槽中以防止擱板抬起脫離託架(參見專利GB-A-2 194 134)。
託架通常通過從金屬板上衝壓製成,從而以合理的成本得到足夠的承載容量。然而,前述鉤子妨礙了從同一張金屬板上得到互相直接相鄰的多個託架,相反,費料的衝屑存留在託架之間。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於擱物架的託架系統,其可以鎖定擱板防止其在託架上滑動並且製造成本經濟。
該目的通過如權利要求1所提出的託架系統來達到。從屬用於描述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獨立於託架的夾持件。該夾持件可以插入託架內的插槽中並且伸出在託架的支承邊上方,託架在該支承邊處承載擱板,因此可以保持擱板防止其在託架上滑動。該夾持件可以獨立於託架製造,因此支承邊可以不帶與其整體成型的向外突出的鉤子。省略整體性鉤子降低了製造成本。在固定擱板不必要或通過其它裝置完成的情況下,也可以不用夾持件來使用託架。
夾持件最好僅僅插入託架的插槽中。
根據權利要求2的由衝壓或者切割金屬板製成的託架是尤其經濟的。單獨的夾持件有一個優點,即託架的支承邊可以是直的,不帶有突起或狹槽,因此可以從金屬板上一個接一個的得到託架坯件而不產生很多的衝壓廢料。
根據權利要求3的U形截面具有高承載能力和抗扭性能的優點。
根據從屬權利要求4和5的託架和夾持件裝置易於製造和裝配。
附圖顯示了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其中,
圖1是用於擱物架的託架系統的簡單的側視圖,包括一個託架和一個夾持件;圖2是圖1的託架的前視圖;圖3是圖1的夾持件的側視圖;圖4是夾持件的正視圖。
如圖1所示,用於擱物架的託架系統包括一個託架1和一個夾持件2。如圖2所示,託架1具有U形截面,帶有兩個基本上為三角形的側壁3、4和一個底壁5。圖2的前視圖顯示了該底壁5的前邊緣6。
側壁3、4各自有一個孔7,用於在油漆、塗敷、運輸和收藏過程中懸掛託架1。
側壁3、4在託架1的後側邊上各自形成有兩個鉤子8和9,用於與擱物架的支杆(柱狀物或者牆壁橫杆,未示出)上的槽配合。
側壁3、4的平直上邊緣各自形成一個支承邊10,並且共同形成一個可以把擱板(未示出)擱在其上的支承面10。底壁5帶有可以把擱板旋緊在託架1上的開口11和12。然而,通過夾持件2可以把擱板更簡單地固定在託架1上。
夾持件2簡單地插入或塞入託架1前面部分的一個插槽13、14中。該插槽包括一個凹口13,其在底壁5上形成一個開口,以及進一步包括一個在底壁5上處於凹口13邊的凹腔14。
夾持件2的詳細情況顯示在描述在圖3中的側視圖和圖4中的正視圖中。夾持件2從金屬帶上衝壓出,並大致彎曲成帶有兩個腿的L形。一個腿形成一個用於和擱板(未示出)中相應的凹口配和的鎖合部15,另一個腿包括一個細長的帶有末端的中心部16,該末端帶有一個大致為Z形的錨固部17,用於和託架1的插槽13、14相配和。
圖1顯示插入在託架1的插槽13、14內的夾持件2。中心部16平靠在底壁5上,整齊地配合於側壁3和4之間,Z形的錨固部17通過凹口13延伸,其末端伸出靠在向內定向的凹腔14的下面,該Z形的錨固部17基本上沒有延伸超出託架1的輪廓。因此,夾持件2可以容易地連接到託架1上而不影響託架的外觀。並且,夾持件2鉤合在託架1上以防止其平行於支承面10滑動。夾持件2的鎖合部15突出在支承面10之上以與擱板(未示出)中相應的凹口配和,並且阻止該擱板在支承面上滑動,尤其是防止擱板沿著側壁3、4的上邊緣縱向滑動。
託架1通過從金屬板上衝壓出坯件、相對於底壁5傾斜或彎曲側壁3、4以及模壓出凹腔14來簡單地製造。通常從一張金屬板上衝壓出多個相同的託架1,它們的長支承邊相互直接相鄰靠在一起而沒有來自鉤子的影響(這些鉤子從許多普通的託架的支承邊上伸出)。因此衝壓剪斷的次數可以減少,製造成本經濟。
因此,本託架系統包括兩個不同的部分,即一個託架1和一個夾持件2。夾持件2包括一個用於插入託架1的插槽13、14的錨固部17,和一個用於與擱在託架1的支承面上的擱板相配合的鎖合部15。該託架系統製造成本經濟,能夠固定擱板防止其在支承面10上滑動。
按照條約第19條的修改1.一種用於擱物架的託架系統,包括一個具有「U」形截面的託架(1),帶有一個底壁(5)和兩個側壁(3、4),以及一個用於支承擱板的上支承邊(10),一個夾持件(2),帶有一個用於插入託架(1)的插槽(13、14)的錨固部(17)和一個當該錨固部(17)插入該插槽(13、14)中時突出在支承面(10)之外的鎖合部(15)。
其特徵在於該夾持件(2)通常為「L」形,其帶有一個形成所述鎖合部(15)的腿和另一個帶有錨固部(17)的腿,當錨固部(17)插入插槽(13、14)中時,該夾持件(2)靠在底側(5)上。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系統,其特徵在於託架(1)是一個切割或衝壓的金屬板元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系統,其特徵在於夾持件(2)是一個衝壓的金屬板元件,錨固部(17)是所述另一個腿的基本上為「Z」形的末端。
4.根據權利要求3的系統,其特徵在於插槽包括一個在託架(1)中的凹口(13),通過「Z」形的錨固部(17)和凹口(13)的聯鎖配合固定夾持件(2),防止其在平行於支承面(10)的方向上滑動。
權利要求
1.擱物架的託架系統,包括一個用於支承擱板的帶有一個上支承邊(10)的託架(1),其特徵在於一個夾持件(2),其帶有一個用於插入託架(1)的插槽(13、14)的錨固部(17),以便固定該夾持件(2)防止其平行於支承面(10)滑動;和一個當錨固部(17)插入插槽(13、14)中時突出在支承面(10)之外的鎖合部(15)。
2.據權利要求1的系統,其特徵在於託架(1)是一個切割或衝壓的金屬板元件。
3.據權利要求1或2的系統,其特徵在於託架(1)包括一個「U」形截面。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何一項的系統,其特徵在於夾持件(2)是一個最好為「L」形的衝壓的金屬板元件,其帶有一個形成所述鎖合部的(15)的腿和另一個帶有基本上為「Z」形的末端的腿,該末端形成所述錨固部(17)。
5.根據權利要求4的系統,其特徵在於插槽包括一個在託架(1)中的凹口(13),通過「Z」形的錨固部(17)和凹口(13)的聯鎖配合固定夾持件(2),防止其在平行於支承面(10)的方向上滑動。
全文摘要
擱物架包括支杆和用於支承擱板的水平託架系統。本託架系統包括兩個獨立的部分,即:一個託架(1)和一個夾持件(2)。託架(1)有一個形成用於承載擱板的支承面(10)的上邊緣,夾持件(2)包括一個被在託架(1)中的插槽(13、14)容納的錨固部(17),以及一個突出在支承面(10)之上的鎖合部(15),該鎖合部用於與擱板配合以阻止其在支承面(10)上滑動。
文檔編號B23D15/06GK1386056SQ01802071
公開日2002年12月18日 申請日期2001年7月9日 優先權日2000年7月18日
發明者烏爾裡奇·博納克爾 申請人:特格梅塔爾(國際)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