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主要情節(逢冤不雪判無根)
2023-09-17 13:02:13 1
七律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王應民
硃筆一揮覆血痕,
逢冤不雪判無根。
堂懸明鏡胡徒廟,
事隱真機假語村。
下裡應憐多舛命,
衙中當恨少清魂。
財迷心竅沙迷眼,
桃偶何曾是主人。
《紅樓夢》中「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的故事,給讀者透露出金陵四大家族的強大背景及利害關係。因主審官賈雨村進京趕考時曾在葫蘆廟裡住過一些時日,所以有了「葫蘆僧」這個說法。
而「葫蘆案」指的是賈雨村補授應天府審的第一個案子,即薛蟠為搶丫頭英蓮打死馮淵的案子。這個案子判得十分糊塗,葫蘆為糊塗的諧音,於是便有了「葫蘆僧亂判葫蘆案」這一說法。
葫蘆案的主犯薛蟠,來自四大家族的薛氏家族;馮淵,一個有點錢的公子;被拐的丫頭英蓮,是姑蘇大戶甄士隱的女兒,幼時被拐子拐走。
書中通過原告介紹了這次事情經過:「被毆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買了一個丫頭,不想是拐子拐來賣的。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銀子,我家小爺原說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門。這拐子便又悄悄的賣與了薛家,被我們知道了,去找那賣主,奪取丫頭。無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財仗勢,眾豪奴將我主人竟打死了。兇身主僕已皆逃走,無影無蹤,只剩了幾個局外之人。」
人命關天,開始看賈雨村似欲秉公執法,後接到門子(小沙彌)遞的眼色則改了主意。回到後堂,門子又遞給他一紙護官符: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
阿房宮,三百裡,住不下金陵一個史。
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
豐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鐵。
這四句把四大家族的生活奢侈和政治權勢說得清清楚楚,而且他們互相勾結,組成了十分強大的關係網,稱霸金陵。
賈雨村怕丟烏紗帽,絲毫不敢得罪薛氏家族,所以用計將此案壓了下去,叫薛家給馮淵家一些銀子便草草打發了。這就是一樁人命案的前因後果。糊塗僧,糊塗案,糊塗審,糊塗判,哪裡有些許正義可言。
甄士隱與賈雨村兩人曾於葫蘆廟為鄰,何況賈雨村還受到過甄士隱金錢、衣物的慨然相助,可此案中沒有將甄士隱被拐走的女兒英蓮救出,反而通過打壓馮家將其判給了薛家。
賈雨村的冷酷無情、趨炎附勢令人心寒,而官場的黑暗更令人震驚。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為何能橫行金陵?無非是「錢、勢」二字罷了。
《紅樓夢》的許多名字都是有寓意的,如甄士隱是「真事隱」,賈雨村是「假語存」。「葫蘆案」意為顛倒是非的「糊塗案」。我的這首詩也嘗試一下用諧音暗嵌一些名字,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從中找一下有幾個。
首聯沒有採用七律常用的平起法,而是用的突起法,先說結果,單刀直指賈雨村:「硃筆一揮覆血痕,逢冤未雪判無根。」覆,掩蓋也。賈雨村聽得門子之言,驚恐萬狀,唯求自保,舞動硃砂筆,掩蓋紅血痕,使馮淵之冤不得昭雪。
第二聯寫景帶情,揭開官場的亂象:「堂懸明鏡胡徒廟,事隱真機假語村。」可嘆廟堂之上,儘是胡作非為之徒與假話連篇之輩。
第三聯寫情,上句「下裡應憐多舛命」接一聯,下句「衙中當恨少清魂」接二聯,採用錯綜跳躍筆法,發出感嘆。
尾聯「財迷心竅沙迷眼,桃偶何曾是主人」遞進一步,闡明了除賈雨村枉法以外,其背後還有更大的官府及黑惡勢力在控制。
看整個案件的發生與判決,有官場的腐敗,有黑惡勢力的猖狂,還有百姓遭受的欺凌與無奈。這些血淋淋的現實,可謂觸目驚心,發人深省。貪官不除,黑惡勢力不滅,百姓安寧何在?
註:本文作者王應民,文章源自公眾號「詩畫品紅樓」作者簡介:王應民(網名菊花仙人),中華詩詞學會會員,秦皇島市優秀詩人。
註:翟海潮、範文義、劉承彥主編的《詩畫品紅樓》一書已由北京出版社出版,噹噹、京東、天貓有售,如有需要,敬請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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