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率減振閥的製作方法
2023-09-19 09:02:45 2

本發明涉及一種大功率減振閥結構,屬於液壓系統及機動車應用領域。
背景技術:
液壓減振閥的作用就是通過液體在阻尼孔中往複流動,由於液體內部分子之間以及分子與孔壁之間的摩擦,將振動能量轉化為熱能散發出去,從而衰減車輛的振動。民品車輛的阻尼裝置減振閥通常採用節流閥片式結構,形式簡單且具有一定通用性,但實踐表明應用在高機動越野車輛上則強度不夠,經常出現閥片斷裂導致裝置失效的情況。另外目前生產製造的液壓減振閥普遍存在外形體積較大,構造複雜,質量不穩定等缺陷。本發明旨在提供一種具有洩流功能且結構簡單可靠的液壓減振閥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一種液壓減振閥,其包括閥體、調整墊、彈簧座、螺旋彈簧、閥芯、閥座、擋環以及孔用彈性擋圈。其中,調整墊裝設在閥體內,彈簧座緊貼調整墊放置,螺旋彈簧抵靠在彈簧座上,閥芯裝入閥體的通孔內,其杆部插入彈簧座的孔內。閥座與閥體螺紋連接,通過擰緊閥座將閥芯壓在螺旋彈簧上。閥座的錐面和閥芯的錐面相互配合形成錐面密封。閥座上設有中心孔和周向均布的節流孔。擋環介於閥座和孔用彈性擋圈之間。閥芯上設有常通孔和沿周向均布的節流孔。
其中閥體起到其他零部件的固定與導向作用。閥座上設有中心孔與周向均布的節流孔,中心孔為正反行程的油道,周向均布的節流孔與擋環相配合僅用於反行程的油道。閥芯上也設計兩種節流孔即常通孔與節流孔,反行程時兩種油孔均起作用,壓縮行程時油液的流速小於一定值時,油液僅流過低壓油道,當油液的流速超過某特定值時,閥芯克服螺旋彈簧提供的彈簧力,將另一油道打開,從而可以實現,正反行程不同的阻尼力,並且可以保證在正行程時,阻力上升不會太快,阻力上升的速度,可以通過調整螺旋彈簧的力,進行調整。
本發明所提供的液壓減振閥很好地解決了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工作穩定可靠,通過實踐證明能夠有效提高油氣彈簧的減振能力。
附圖說明
圖1減振閥裝配圖;
圖2彈簧座零件圖;
圖3閥芯零件圖;
圖4閥座零件圖;
圖5減振閥在壓縮行程的工作原理圖;
圖6減振閥在復原行程的工作原理圖。
圖中:1.閥體;2.調整墊;3.彈簧座;4.螺旋彈簧;5.閥芯;6.閥座;7.擋環;8.擋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本發明涉及的液壓減振閥體積小,重量輕,工作穩定可靠。其包括閥體1、調整墊2、彈簧座3、螺旋彈簧4、閥芯5、閥座6、擋環7以及孔用彈性擋圈8。
調整墊2裝設在閥體1內,彈簧座3緊貼調整墊2放置,螺旋彈簧4抵靠在彈簧座3上,閥芯5裝入閥體1的通孔內,其杆部11插入彈簧座3的孔10內,利用孔10來導向。裝配中,首先將選定的調整墊2放入閥體1內,然後放入彈簧座3,彈簧座3與閥體1內孔9間隙配合,以保證可以輕鬆將彈簧座3放入閥體1內,然後放入螺旋彈簧4,再裝入閥芯5。閥座6與閥體1螺紋連接,通過擰緊閥座6將閥芯5壓在螺旋彈簧4上。閥座6的錐面15和閥芯5的錐面14相互配合形成錐面密封,同時兩錐面還有一定的定位導向作用。閥座6上設有中心孔16和周向均布的節流孔17。擋環7介於閥座6和孔用彈性擋圈8之間,擋圈8的作用是防止擋環7從減振閥中脫出。在減振閥工作的過程中,閥芯5在油液的作用下沿著彈簧座3的孔10做軸向運動,在閥芯5上有常通孔12和節流孔13,節流孔13沿周向均布。
圖5為減振閥在壓縮行程的工作圖,圖6為減振閥在復原行程的工作圖(圖中箭頭表示液流的方向)。
壓縮行程時,如圖5所示,油液由閥體1右側流向左側。擋環7將閥座6的周向均布的常通孔17堵住,油液則通過閥座6中心孔16流經閥芯5的中心孔經壓縮節流孔12進入到閥體的左側。當活塞速度增加時,油液的流速增加,當油液速度達到一定程度,阻尼閥所產生的節流阻力壓差超過螺旋彈簧4的預緊力時,閥芯5將克服螺旋彈簧4的作用與閥體1發生相對運動,在其錐面14與閥座6之間會產生洩流通道,即通過閥座中心孔16的油液又會分為兩路,一路通過壓縮節流孔12節流進入儲油腔,另一路則通過洩流通道洩流進入儲油腔,也就是說,通過壓縮節流孔12的流量會明顯下降,從而達到抑制減振器阻力值隨速度增長過快的目的。
復原行程時,如圖6所示,油液由閥體1左側流向右側。在螺旋彈簧4的作用閥芯5復位,即閥芯5的錐面14與閥座6的錐面15緊貼在一起。此時擋環7向右移動至孔用彈性擋圈8,復原節流孔17處於開通狀態,油油液分兩路流向閥體的右側,一部分油液順序通過壓縮節流孔12和閥座中心孔16進入閥體右側,另一部分則順序通過閥芯6上周向均布的孔13和復原節流孔17進入閥體右側。
本發明中的液壓減振閥採用錐閥式線性密封結構,對油液中雜質汙染的敏感性小,製造容易,密封性能優良,具有很好的推廣價值。
需要說明的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容易地理解,本發明所涉及的液壓減振閥可以上述方式安裝在不同類型的車輛上,並且在不脫離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的情況下,可以對本發明進行各種不同形式的更改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