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農產品防偽標識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8-13 12:25:06 1

本實用新型涉及農產品防偽標識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農產品防偽標識系統。
背景技術:
農產品是人類生存之源,但是,目前農產品問題頻頻發生,嚴重地危害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如何滿足消費者最關切的品質、安全衛生以及營養健康等需求,建立和提升消費者對農產品的信任顯得尤為重要。建立農產品防偽標識系統,實現農產品防偽追溯,現在已經成為農產品安全管理中的關鍵因素之一。
農產品安全問題的來源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農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由於技術、工藝使用不當和管理不當而產生的質量問題,包括原材料如種子和各種添加劑的品質問題;另一方面是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由於管理不當而引起的農產品安全問題,即農產品本身沒有質量問題,而在流通過程中出現了質量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設計出一種農產品防偽標識系統。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農產品防偽標識系統,包括防偽標籤、農產品信息採集設備、加密處理模塊、GPRS無線發送模塊、農產品防偽系統,所述農產品防偽系統包括GPRS無線接收模塊、解密處理模塊、數據存儲模塊、數據驗證模塊、CDMA模塊;
所述防偽標籤包括標籤基層、隱形防偽密鑰層和明碼層,用於存儲農產品信息;
所述農產品信息採集設備用於採集明碼層信息和隱形防偽密鑰層信息,並將採集的數據傳送給加密處理模塊;
所述加密處理模塊用於對接收的數據進行加密,並將加密數據通過GPRS無線發送模塊傳輸給GPRS無線接收模塊,GPRS無線接收模塊接收的數據經解密處理模塊解密後存儲於數據存儲模塊中;
所述數據驗證模塊用於接收查詢用戶提交的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並根據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信息與數據存儲模塊中存儲的解密數據進行比對;
所述CDMA模塊用於將數據驗證模塊的比對結果傳輸到網絡並發送簡訊給查詢用戶。
所述加密處理模塊採用FPGA加密處理模塊,解密處理模塊採用FPGA解密處理模塊。
本實用新型的積極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的防偽標籤採用標籤基層、隱形防偽密鑰層和明碼層構成,由於隱形防偽密鑰層和明碼層構成兩重防偽結構,標籤的防偽性能較強。
2、農產品信息採集設備採集得到的數據會經FPGA加密處理模塊進行數據加密,然後加密數據經GPRS無線發送模塊傳輸給農產品防偽系統,農產品防偽系統對加密數據進行解密後存儲於數據存儲模塊中,避免了數據在傳輸過程中被篡改。
3、當出現問題商品時,查詢用戶向數據驗證模塊提交的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數據驗證模塊根據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信息與數據存儲模塊中存儲的解密數據進行比對,比對結果經CDMA模塊以簡訊的形式發送給查詢用戶,提高了農產品質量監管的工作效率,能夠確認造成農產品質量責任事故責任方。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系統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具體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參見圖1,本實用新型的農產品防偽標識系統,包括防偽標籤、農產品信息採集設備、加密處理模塊、GPRS無線發送模塊、農產品防偽系統,所述農產品防偽系統包括GPRS無線接收模塊、解密處理模塊、數據存儲模塊、數據驗證模塊、CDMA模塊;
所述防偽標籤包括標籤基層、隱形防偽密鑰層和明碼層,用於存儲農產品信息;
所述農產品信息採集設備用於採集明碼層信息和隱形防偽密鑰層信息,並將採集的數據傳送給加密處理模塊;
所述加密處理模塊用於對接收的數據進行加密,並將加密數據通過GPRS無線發送模塊傳輸給GPRS無線接收模塊,GPRS無線接收模塊接收的數據經解密處理模塊解密後存儲於數據存儲模塊中;
所述數據驗證模塊用於接收查詢用戶提交的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並根據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信息與數據存儲模塊中存儲的解密數據進行比對;
所述CDMA模塊與數據驗證模塊連接,用於將數據驗證模塊的比對結果傳輸到網絡並發送簡訊給查詢用戶。
所述加密處理模塊採用FPGA加密處理模塊,解密處理模塊採用FPGA解密處理模塊。
本申請的防偽標籤採用標籤基層、隱形防偽密鑰層和明碼層構成,由於隱形防偽密鑰層和明碼層構成兩重防偽結構,標籤的防偽性能較強。農產品信息採集設備採集得到的數據會經FPGA加密處理模塊進行數據加密,然後加密數據經GPRS無線發送模塊傳輸給農產品防偽系統,農產品防偽系統對加密數據進行解密後存儲於數據存儲模塊中,避免了數據在傳輸過程中被篡改。當出現問題商品時,查詢用戶向數據驗證模塊提交的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數據驗證模塊根據待驗證電子標籤數據信息與數據存儲模塊中存儲的解密數據進行比對,比對結果經CDMA模塊以簡訊的形式發送給查詢用戶,提高了農產品質量監管的工作效率,能夠確認造成農產品質量責任事故責任方。
最後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範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