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氣體亮光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10-08 04:10:39
專利名稱:吹氣體亮光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吹氣體亮光裝置,是有關一種具有燈泡的吹氣體裝置,涉及吹氣玩具目前市面上現有的吹氣體種類繁多,形狀也千奇百怪,但是皆不能發出亮光,因此,只適合於在有光線的場合下使用,在黑暗中則不適宜,而且一種吹氣體也僅能顯現出一種形態,其趣味性有限。
本實用新型目的旨在提供一種可形成各種形狀,方便收藏、攜帶,能散射出亮光,在黑暗中,亦可使用的吹氣體亮光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包括可吹氣漲縮本體,與發光裝置組成,可吹氣漲縮本體外緣具有包容裝置,發光裝置包容固定於包容裝置內。
所述可吹氣漲縮本體系使用透明、半透明或具顏色的軟質塑膠片密封成的具有吹氣口的中空體。
所述的包容裝置,為位於可吹氣漲縮本體外緣,側邊、上邊或下邊的一個或多個使所述發光裝置得以裝配固定的凹孔或開口袋。
所述發光裝置,由發光體,發光體保護外殼及其固定座組成;該保護外殼裝配於包容裝置內。
所述發光裝置,為具有多個發光燈泡或發光二極體和電源串聯或並聯成的串燈。
所述發光裝置可以有一個或多個發光體;電源,可以是交流電,也可以是附裝於固定座內的電池。
所述發光裝置,可以由多個發光裝置互相接連集中組合於一個固定座上,置於同一個包容裝置中。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此種吹氣體亮光裝置,不僅能看到亮光而且能顯現出變化無窮的多種立體感的形態,從而增加了美感,特別是可以在黑暗中使用,更增加了趣味性,由於它能縮放自如,又方便了收藏和攜帶。
以下附圖和實施例將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作進一步說明
圖1A為本實用新型吹氣體亮光裝置一實施例示意圖。
圖1B為
圖1A所示的本實用新型的吹氣體亮光裝置的整體圖;圖2A為本實用新型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另一實施例圖;圖2B為圖2A所示的本實用新型的吹氣體亮光裝置的整體圖;圖3A為本實用新型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又一實施例圖;圖3B為圖3A所示的本實用新型的體積收縮時的整體圖;元件編號1…………可吹氣漲縮本體2…………發光裝置11………軟質塑片 21………串或並聯串燈12………中空部位 22………燈泡或發光二極體(LED)13………吹氣 23………保護外設14………包容裝置 24………固定座141 ……凹孔 25………電池座142 ……凹孔開口外緣143 ……開口袋144 ……袋口外緣
圖1A所示可吹氣漲縮本體1,其材質為透明、半透明或具顏色的軟質塑膠片11所形成的固定形體,其上有一吹氣口13,可從吹氣口13將密封的中空部位12加以充氣,而成多種立體形狀。可吹氣漲縮本體外緣、側邊上邊或下邊,均分別具有一個或多個凹孔141,作發光裝置固定之用。發光裝置部分2,由多個發光燈泡22,電源裝置串聯或並聯成串燈21,以備使用時裝配於凹孔固定。燈泡外圍有保護外殼23保護,並有固定座24加以固定。
圖1B所示每個發光體各別裝配於對應的凹孔141內而固定之。燈泡的保護外殼23裝配於包容裝置14內,燈泡固定座24固定於發光體包容裝置凹孔的開口外緣142。
圖2A所示另一實施例,可吹氣漲縮本體1的外緣添加了開口袋143,以備發光裝置的保護外殼23及發光體裝配於該袋內固定。系將交流電源換成電池裝置,由電池座25固定。圖2B所示除了各凹孔141內固定燈泡外,附有開口袋設計143,開口袋143亦固定了燈泡。而由於吹氣體的裡外都設了亮光裝置,添加了亮光變化。由於此一實施例為電池裝置,並可更換電池。
圖3A所示的實施例是於可吹氣漲縮本體1裝設了多個發光裝置,發光體互相接連而成組合形成亮光裝置。此設計為多個燈泡22集中於一個固定座24上,且固定於一個可吹氣漲縮本體1的凹孔開口外緣142內。燈光集中,可專為加強某部位的亮度而設計。電源可為插電方式。圖3B為顯示可吹氣漲縮本體放氣縮收後的形狀。其是藉打開吹氣口13,放出氣體,而達到體積收縮的功效。
權利要求1,一種吹氣體亮光裝置,包括可吹氣漲縮本體,與發光裝置組成,其特徵在於可吹氣漲縮本體外緣具有包容裝置,發光裝置包容固定於包容裝置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可吹氣漲縮本體系使用透明、半透明或具顏色的軟質塑膠片密封成的具有吹氣口的中空體。
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可吹氣漲縮本體外緣,側邊、上邊或下邊的包容裝置,為一個或多個使所述發光裝置得以裝配固定的凹孔。
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可吹氣漲縮本體外緣,側邊、上邊或下邊的包容裝置,為一個或多個可將發光裝置裝配固定的開口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發光裝置,由發光體,發光體保護外殼及其固定座組成;該保護外殼裝配於包容裝置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發光裝置,為具有多個發光燈泡和電源串聯或並聯成的串燈。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發光裝置有一個或多個發光體,發光體是燈泡或發光二極體(LED),電源,為交流電或附裝於固定座內的電池。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吹氣體亮光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發光裝置,由多個發光裝置互相接連集中組合於一個固定座上,並設置於同一個包容裝置中。
專利摘要一種吹氣體亮光裝置,由可吹氣漲縮本體與發光裝置組成;可吹氣漲縮本體由一軟質塑膠片、一吹氣口、一包容裝置所構成,並由一串或並聯串燈、燈泡或發光二極體、一保護外殼、一固定座及一電池座所構成的發光裝置;本體外緣具有包容裝置,使發光裝置可被包容固定於該本體外緣;如此發光裝置發出的亮光乃可穿透,折射或反射於該本體內,使吹氣後本體呈現明亮的狀態。
文檔編號A63H33/00GK2396858SQ9923982
公開日2000年9月20日 申請日期1999年10月8日 優先權日1999年10月8日
發明者吳政雄 申請人:吳政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