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登高操作場地間隔(消防審驗小百科)
2023-10-04 01:33:55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層建築消防登高面、消防平臺,是登高消防車靠近高層主體建築開展消防車登高作業,以及消防隊員進入高層建築內部搶救被困人員、撲救火災的建築立面,通常與救援場地在同一側,配套使用。按國家建築防火設計規範,高層建築都必須設消防登高面及救援場地,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設置消防登高面是為了消防登高車作業需要,以保證能對高層住宅住戶進行及時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應靠近住宅的功用樓梯,當有困難時,登高面應靠近每套住宅的陽臺或主窗。
什麼場所應該設置消防登高面及救援場地
1. 高層建築,包括高層住宅、高層公共建築、高層廠房和倉庫,都需要設置消防救援場地,為了保證對高層建築的有效救援,應儘量利用建築周圍地面,使建築周邊具有更多的救援場地,特別是在建築物的長邊方向,應至少沿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於一個長邊長度的底邊連續布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驗收時需要注意的是,高層建築下裙房的布置進深不應大於4m,以確保登高消防車能夠靠近高層建築主體開展滅火救援。
2. 建築高度不大於50m的建築,連續布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確有困難時,可間隔布置,但間隔距離不宜大於30m,且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總長度仍應符合上述規定,滿足撲救建築火災和救助高層建築中遇困人員需要的基本要求。對於不規則建築及間隔布置的消防救援場地,要避免出現部分登高操作場地遺漏或被綠化景觀佔用現象。
消防登高面及救援場地應該如何設置
1.場地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築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和車庫出入口。
2.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於15m和10m。對於建築高度大於50m的建築,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於20m和10m。
3.場地及其下面的建築結構、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的壓力。
4.場地應與消防車道連通,場地靠建築外牆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築外牆不宜小於5m,且不應大於10m,場地的坡度不宜大於3%。
5.建築物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的範圍內,應設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
值得一提的是,在對於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建築進行消防驗收時,需特別考慮大型消防車輛滅火救援作業的需求。如對於舉升高度112m、車長19m、展開支腿跨度8m、車重75t的消防車,一般情況下,滅火救援場地的平面尺寸不小於20m×10m,場地的承載力不小於10kg/cm2,轉彎半徑不小於18m。
消防救援窗口設置要求
1.廠房、倉庫、公共建築的外牆應在每層的適當位置設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
2.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的淨高度和淨寬度均不應小於1m,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於1.2m,間距不宜大於20m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於2個,設置位置應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窗口的玻璃應易於破碎,並應設置可在室外易於識別的明顯標誌。
消防登高面及救援場地的標識、標牌設置
1.在高層建築的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路面,按照高層建築原審批合格時的設計圖紙的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長度和寬度施劃禁停標線,標線為黃色網狀實線,邊框線寬20釐米。
2.在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兩側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提示嚴禁佔用消防登高操作場地,違者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等內容。
總而言之,消防安全無小事,防患未然最重要。消防登高面及救援場地的設置,對於消防救援更是至關重要,設置時既要結合建築內部功能,更需要結合建築周邊場地關係,布置合理的救援場地,滿足救援需要。
文稿來源: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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