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規定(三流不一致能否抵扣進項稅)
2023-10-04 02:49:14 3
所謂的「三流統一」是指資金流(銀行的收付款憑證)、票流(發票的開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勞務流)相互統一,具體而言是指不僅收款方、開票方和貨物銷售方或勞務提供方必須是同一個經濟主體,而且付款方、貨物採購方或勞務接受方必須是同一個經濟主體。如果在經濟交易過程中,不能保證資金流、票流和物流(勞務流)相互統一,則會出現票款不一致,涉嫌虛開發票,將被稅務部門稽查判定為虛列支出,虛開發票,承擔一定的行政處罰甚至遭到刑事處罰的法律風險。為了解決票款不一致的涉稅風險問題,筆者建議企業應注重審查符合以下條件的發票才可以入帳:在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必須保證資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統一」,即銀行收付憑證、交易合同和發票上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額必須一致。
可是,在實踐中,總是存在委託第三方進行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況,特別是存在形式上「三流不一致」,實質上是「三流一致」的情況。對於這種「三流不一致」的情況,到底能否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金呢?
1、「三流合一」從哪裡蹦出來的?
2、三流一致指的是哪幾流?
實務中也有說四流一致,就是在上述三流一致的情況下加上合同流一致。
3、針對上述文件兩種理解
稅局針對上述兩種理解的答覆▲▲▲
由此可以得到:
192號文件對進項稅抵扣中強調的資金流一致,不是指付款方而是指收款方。
並不是「三流一致」都不得抵扣,只有收款單位和開票單位不一致才不得抵扣。
付款單位與接受發票的單位不一致是可以抵扣的,但是有風險。
4、如何防範風險
(1)實質要件——真實交易
包括:交易本身、交易價格、結算時間方式等涉及交易的因素
(2)形式要件——真實受票
取得的發票是真實的;並且最好保證三流一致,如果不能保證三流一致,那麼要守住收款方開發票的底線並且保留相關各方交易時的真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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