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經營許可證怎麼申請(網絡經營許可證)
2023-10-19 11:31:15 6
什麼是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是指從事網際網路文化活動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即從事網際網路文化活動的單位/公司須取得許可合法經營權的許可性資質,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簡稱文網文,由省文化廳、直轄市文化局審核並頒發,這就是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證書的總體概括。
網際網路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網際網路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非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活動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上網用戶提供網際網路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網際網路活動業務範圍不包括遊戲的註冊資金為100萬,包含遊戲的則需要註冊資金1000萬。
根據國家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辦理需要滿足一下條件才能申請: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有確定的網際網路文化活動範圍;有適應網際網路文化活動需要並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8名以上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有100萬元以上的資金、適應網際網路文化活動需要的設備、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帶遊戲的要求註冊資金1000以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以上內容外,還要求申請設立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初審後,報文化部審批,並對其報送的材料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報文化部審批;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者並說明理由。
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須具備的條件如下:
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有確定的網際網路文化活動範圍;具有合法的網際網路文化產品來源渠道或網際網路文化產品生產能力;有適應網際網路文化活動需要並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有一百萬元以上的註冊資金、適應網際網路文化活動需要的設備、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符合文化部關於網際網路文化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根據《關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不受理外商投資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申請從事網際網路文化活動,允許香港和澳門的服務提供者設立由內地控股的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1.申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書面申請;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3.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4.公司概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5.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6.業務發展報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8.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的,應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審核同意文件;
9.從事經營ICP業務的可行性報告和技術方案;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後續資金保障,技術力量保障,商業經營保障,內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護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12.公司對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文網文是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簡稱,從事如下業務的需要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只用辦理了這一證書,才能正常的在網際網路上經營網絡文化產品,如不辦理的話,將會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
(一)專門為網際網路傳播而生產的網絡音像(含VOD、DV等)、網路遊戲、網絡演出劇(節)目、網絡藝術品、網絡動漫畫(含FLASH等)等網際網路文化產品。
(二)將音像製品、遊戲產品、演出劇(節)目、藝術品和動漫畫等文化產品以一定的技術手段製作、複製到網際網路上傳播的網際網路文化產品。
專注於企業服務,業務範圍:
代理記帳,海內外公司註冊,開戶,變更,註銷,
疑難名稱核准(馳名,近似,生僻字,二十五條,十七條,十八條)
離岸公司公證,香港公司做帳審計,香港資信證明,
資金業務(驗資實繳,擺帳,過橋,亮資),
私募基金業務(收殼,保殼,通道,備案,變更,人才推薦)
車牌(粵B牌,香港牌,粵港兩地牌)
各類金融公司的業務:
典當行,保險經紀,融資擔保,小額貸,資產管理,投資管理,基金管理,財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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