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液壓破拆工具的製作方法
2023-10-11 12:43:29 2
本實用新型涉及消防救援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液壓破拆工具。
背景技術:
液壓破拆設備一般包括發動機、高壓油泵、液壓管路系統和所連接的破拆工具。破拆工具的工作狀態都需要高壓,在小工作面積上作用高噸位的力量。破拆工具一般包括剪擴器、擴張器、開門器等組成。液壓系統的工作壓力可達到63MPa。
破拆設備的工作流程為:打開發動機,油門最小,待機狀態―消防隊員甲將破拆工具找好位置,進入備戰狀態―向消防隊員乙發破拆信號―消防隊員乙關緊卸荷閥,加大油門,使得轉速達到要求―液壓泵壓力上升,達到規定高壓―消防隊員甲開始現場操作破拆設備,進行破拆救援工作。
目前,市場上和消防隊員使用的破拆工具都運行以上程序。在破拆工作過程中,存在以下兩個問題:1、破拆工作,必須2個隊員配合執行;2、兩人共同完成一項工作,如果距離太遠,或者配合時出現問題,很容易造成工傷事故。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操作簡便,安全性高,單人即可完成的液壓破拆工具。
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液壓破拆工具,其包括發動機、與發動機連接的液壓泵、通過出油管和進油管與液壓泵連接的驅動機構以及由驅動機構驅動的夾持機構;所述夾持機構包括第一夾持臂和第二夾持臂,所述第一夾持臂和第二夾持臂通過轉軸轉動連接,所述第一夾持臂和第二夾持臂的一端對應形成夾持部,另一端與驅動機構連接;所述發動機上設置有發動機遠程啟停裝置和遠程油門控制裝置;所述驅動機構外設置有手柄;所述手柄上設置有用於控制發動機遠程啟停裝置的啟停開關以及控制遠程油門控制裝置的油門控制器。
進一步的,所述驅動機構為液壓缸,所述出油管和進油管與液壓缸的出油口和進油口連接;所述液壓缸的活塞通過連接板和鉸鏈分別與第一夾持臂和第二夾持臂鉸連。
進一步的,所述手柄包括套置在驅動機構外部的護套以及與護套垂直連接的手持部,所述啟停開關和油門控制器設置在手持部上。
進一步的,所述驅動機構上設置有壓力傳感器,所述手柄內設置有與壓力傳感器連接的控制器以及與控制器連接的報警器。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於:本實用新型採用發動機遠程啟停裝置和遠程油門控制裝置對發動機的工作狀態進行控制,使得破拆工作由1個人單獨完成。節約了勞動力,不存在配合不當問題,能大大減少工傷的發生機率。在手柄上設置控制發動機和油門的啟停開關和油門控制器,使操作更加方便快捷。通過壓力傳感器和控制器的配合,可有效監測驅動機構的壓力狀態,報警器可在驅動機構過載時及時報警,提醒操作人員注意,保障操作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發動機、2液壓泵、3出油管、4進油管、5驅動機構、6第一夾持臂、7第二夾持臂、8轉軸、9發動機遠程啟停裝置、10遠程油門控制裝置、11啟停開關、12油門控制器、13護套、14手持部、15壓力傳感器、16控制器、17報警器、18連接板、19鉸鏈。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圖1所示,一種液壓破拆工具,其包括發動機1、與發動機1連接的液壓泵2、通過出油管3和進油管4與液壓泵2連接的驅動機構5以及由驅動機構5驅動的夾持機構;所述夾持機構包括第一夾持臂6和第二夾持臂7,所述第一夾持臂6和第二夾持臂7通過轉軸8轉動連接,所述第一夾持臂6和第二夾持臂7的一端對應形成夾持部,另一端與驅動機構5連接;所述發動機1上設置有發動機遠程啟停裝置9和遠程油門控制裝置10;所述驅動機構5外設置有手柄;所述手柄上設置有用於控制發動機遠程啟停裝置9的啟停開關11以及控制遠程油門控制裝置10的油門控制器12。操作人員可以通過啟停開關11和油門控制器12控制發動機的啟停以及油門的大小,實現單人操作,防止配合失誤造成事故。
所述驅動機構5為液壓缸,所述出油管3和進油管4與液壓缸的出油口和進油口連接;所述液壓缸的活塞通過連接板18和鉸鏈19分別與第一夾持臂6和第二夾持臂7鉸連。發動機帶動液壓泵運行,液壓泵將液壓液體通過出油管和進油管壓入液壓缸內,活塞和缸體相對運動,活塞杆驅動第一夾持臂和第二夾持臂。
所述手柄包括套置在驅動機構5外部的護套13以及與護套13垂直連接的手持部14,所述啟停開關11和油門控制器12設置在手持部14上。手持部易於握持,在手持部上設置啟停開關和油門控制器,可以遠程控制發動機和油門,方便操作。
所述驅動機構5上設置有壓力傳感器15,所述手柄內設置有與壓力傳感器15連接的控制器16以及與控制器16連接的報警器17。壓力傳感器可以監測驅動機構主要部件的工作情況,當驅動機構內的壓力達到其額定限度時,控制器控制報警器發出信號,提醒操作人員注意,保障操作安全。所述控制器可以但不限於是單片機或PLC。所述壓力傳感器、控制器以及報警器的連接方式為公知技術。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